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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至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将部分2016年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7)《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继续给外部监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宁波象山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4)《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5)《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关于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8)《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9)《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6、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借助公司内审部的专业力量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行为。

4、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对董事会编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报告审核后,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关于2022年年报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关于监事会换届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8、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0、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实施等工作落实监督职能,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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