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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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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1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开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3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坏账准备29,495,38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4,384,000.00
合计53,879,388.95

(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押金、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其他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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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9,495,388.95元。

2、2015年7月28日,公司与河南华夏海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海纳”)签订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业绩及挂牌承诺、现金补偿及回购股权的相关承诺,后回购股权的触发条件达到,华夏海纳应支付公司补偿款,在华夏海纳支付了部分现金补偿后,2019年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以郑州赛微云大数据产业园房产偿还剩余款项。因房产未能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日期交付,公司采取诉讼措施,2022年3月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调解书案号为:(2021)豫0191民初34381号】,确认原和解协议解除,重新确认新开普可以收回本金、利息、诉讼费等合计金额30,802,631.99元,目前新开普已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对方目前公司经营状况,公司预计短时间内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公司全额计提减值。本报告期对应计提减值准备24,384,000.00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为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催收无法收回且已对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整理,将部分应收款项做坏账损失予以核销处理。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累计金额为959,932.00元,累计已经计提坏账金额为959,932.00元。

以上应收账款均因交易对方经营不善或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且应收款项账龄均为5年以上。

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营业利润53,879,388.95元,核销资产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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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能更公允的反映2023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故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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