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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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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13:30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泓越女士(曾用名:赵璇)、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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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监事会经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83号)。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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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348,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8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8,107,871.44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2024年度仍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相应薪酬政策及标准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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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能更公允的反映2023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故同意本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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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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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回避表决情况:监事陈振亚先生的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振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并且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427.50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监事陈振亚先生的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振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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