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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斯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殷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殷新)本人作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殷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现任苏州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顾问总建筑师。2022年6月起兼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0次,实际出席10次;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本人在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议案和相关资料认真研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1010000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型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55

3、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出席会议次数/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出席率
提名委员会2/2100%
战略委员会4/4100%

4、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出席会议次数应参加的独董专门会议次数出席率
1110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关于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苏州中亿丰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拟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安排;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认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相结合的,符合公司组织绩效要求的薪酬体系,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及市场化的原则。另外,公司于2023年12月份新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任职期间内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认真、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联系方式

邮件地址:szkjdyx@sina.com

独立董事:殷 新

2024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殷 新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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