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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江苏天龙-2023年度收入扣除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核意见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4)第010517号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天龙光电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天龙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天龙光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龙光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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