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星网宇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
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044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9,771.97万元,其中:无人机产业化项目支出1,260.09万元,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支出1,207.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17,303.9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771.97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39,486.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886.39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600.4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备注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 0200348119000010901 | 57,910,797.12 |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 341573261515 | 145,807,858.11 |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07902010666 | 88,500.44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203,807,155.67 | /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9,486.89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380.72万元差异19,106.17万元,主要系用于进行现金管理资金12,106.1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1,052.60万元,其中无人机产业化项目660.29 万元、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392.31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进行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699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7,000.00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2,106.17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来源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备注 |
工行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4-28 | 2024-1-29 | / |
工行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12-28 | 2024-1-29 | / |
中行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000.00 | 2023-9-5 | 2026-9-5 | 可转让可提前支取 |
工行 | 华夏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106.17 | 2023-12-7 | 2024-2-7 | 可转让可提前支取 |
工行 | 申万证券 | 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3-12-5 | 2024-1-8 | / |
合计 | 12,106.17 | / | / |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486.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20,380.72万元,现金管理余额12,106.1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内,公司存在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并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募集资金从专户转至一般户之后均在较短时间内用于购买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未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操作流程。公司高度重视,后续将设立专用结算账户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规范性。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90447号]《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星网宇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
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网宇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3年度,星网宇达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对于“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操作流程,避免出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星网宇达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其他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杨 捷 | 李 钊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658.3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71.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71.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注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 否 | 15,935.52 | 15,935.52 | 1,260.09 | 1,260.09 | 7.91 | 2025年4月 | 注1 | 注1 | 否 |
2、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 否 | 25,418.63 | 25,418.63 | 1,207.97 | 1,207.97 | 4.75 | 2026年4月 | 注2 | 注2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304.22 | 17,304.22 | 17,303.91 | 17,303.91 | 100.00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58,658.37 | 58,658.37 | 19,771.97 | 19,771.9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2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收益。 注2:该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系在实施过程中受场地建设放缓、设备购置延后以及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486.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20,380.72万元,现金管理余额12,106.1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