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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中兴华关于红星发展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鉴证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30009号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4-007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号),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94,302股,发行规模579,999,997.22元,扣除发行费用11,951,381.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8,048,615.35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9,999,997.22

减: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 9,019,999.95实际银行到账余额 570,979,997.27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60,000,000.00减: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加: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的净额 479,458.4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11,459,455.71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元)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532902868410666 31,752.7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贵

阳分行营业部

51720180807587907 200,435,555.56

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贵

阳分行营业部

51720180807116662 0.00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安顺市西秀支行

133080008376 10,992,147.37合计 211,459,455.7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0,000,000.00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75,371.98元,置换总金额为262,875,371.9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0,000,000.00元的置换,剩余2,875,371.98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事项于2024年1月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阳光“财富+”D业务协议》,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对公司签约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及其对应的阳光“财富+”定期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当季度产品服务周期内的日终存款均值所在的区间,以约定的利率结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存款余额为200,435,555.56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红星发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804.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

司75%股权

无 26,000.00 26,000.00 26,000.00 26,000.00 26,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否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

硫酸锰项目

无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0.00 0.00 -20,000.00 0.00

不适用(尚在筹备中)

不适用

不适

否补充流动资金 无 10,804.86 10,804.86 10,804.86 10,000.00 10,000.00 -804.86 92.5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 56,804.86 56,804.86 56,804.86 36,000.00 36,000.00 -20,804.8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0,000,000.00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75,371.98元,置换总金额为262,875,371.9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0,000,000.00元的置换,剩余2,875,371.98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事项于2024年1月完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阳光“财富+”D业务协议》,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对公司签约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及其对应的阳光“财富+”定期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当季度产品服务周期内的日终存款均值所在的区间,以约定的利率结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存款余额为200,435,555.56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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