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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应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400135 证券简称:众应3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00135众应32024年5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525 号锦江都城(南华亭宾馆店)都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的“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中部分内容。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以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审议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3: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525 号锦江都城(南华亭宾馆店)都城厅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夏先生

(二)联系电话:021-62621966

(三)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2222弄97号

(四)邮编:200336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资料

提前半小时

(六)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入场手续。

(七)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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