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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由刘圻先生、陆峰先生、陈堃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刘圻先生和陆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刘圻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11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公司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由郭春然女士、邱振伟先生、陈玉珍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郭春然女士和邱振伟先生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郭春然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稽核审计部2022年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

2、2023年4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

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

3、2023年8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第2季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等。

4、2023年10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第3季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等。

5、2023年11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稽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等。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中兴华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 保持了专业能力和应有的关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未经审计的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日益完善,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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