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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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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9,729,965,332.37元。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派发2023年上半年现金股利0.11元/股(含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2023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20元/股(含税)。本次公司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3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以总股本21,701,961,092股为基数(已扣除2024年3月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417,896,892股),预计分红总额4,340,392,218.4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23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72%。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20元(含税)进行派发。

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派发2023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2,440,500,259.89元,占合并报表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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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2023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6,780,892,478.29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77%。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17,896,8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维持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维持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的提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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