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2023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57.26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2.8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74.46万元。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项 目 | 2023年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 | 5.64 |
应收账款 | 82.73 | |
其他应收款 | 294.43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 | 388.94 |
固定资产 | 225.23 | |
无形资产 | 1,347.84 | |
在建工程 | 112.45 | |
合 计 | 2,457.26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382.8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023年度,公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074.46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57.26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2.8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74.46万元,导致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457.26万元。上述减值损失计提已体现在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中。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减值损失的计提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