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25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27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2、人员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晓荣。截止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6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0.69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素霞,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21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2004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孔德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上会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复核过 5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素霞女士,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孔德伟先生,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含税)。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证券审计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