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8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已更名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南平造纸厂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1998年6月2日上市流通。200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27,8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2,786.664万股普通股(其中国家股股东配售686.664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10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30,594.664万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产权[2006]62号文批复,2006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对价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获得3.3股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3,003万股给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0,594.664万股,其中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491.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4%;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2008年1月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5号核准,2008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发行股份17,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094.664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491.66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2008年5月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8,094.6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4,047.3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2,141.996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237.4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611.5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
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27号),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8,611.51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8月1日办理完毕。2015年4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8号《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18,270.990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9,533.5365万股。2019年12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①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全部交易对价共计253,855.00万元,其中,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支付对价的金额为233,855.00万元,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对价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此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39元/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为689,837,758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2,000,000张。2020年2月,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930.2988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68,930.2988万股。②核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2020年7月,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6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集配套资金56,000万元。2021年,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90,299.6143万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2,054.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4%。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190,299.6143万元,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法定代表人:
郭政,公司的母公司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属电力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电力生产和对能源业的投资。
(三)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超过1000万元且期末账面余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期末账面余额超过1000万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合并净资产5%以上 |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本公司判断要素包括:
(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2)对被投资方享有可变回报;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2)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对于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持有的表决权足以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本公司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
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或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其他方以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的,表明本公司控制被投资方。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
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2)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4)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十一)金融工具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2)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
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5)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6)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
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十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应收电费组合 | 供电收入的应收账款 |
其他组合 | 特殊业务的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应收电费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
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十三)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十四)其他应收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
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应收押金、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应收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5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6 | 应收政府补助 |
其他应收款组合7 | 应收代垫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8 | 应收其他往来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
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十五)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备品备件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十六)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十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及终止经营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依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3.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十八)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的规定。
(十九)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及其他长期应收款。
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合理的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正常类长期应收款 | 本组合为未逾期风险正常的长期应收款 |
逾期长期应收款 | 本组合为出现逾期风险较高的长期应收款 |
(二十)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二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5 | 11.88-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 | 33.33-20.0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二十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生产工作已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继续发生在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各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时点 |
房屋及其附属工程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待安装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二十三)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四)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
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各类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及确定依据、残值率:
项目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证可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 | |
软件 | 直线法 | 3、10年 | 合同权利、受益期限 | |
特许经营权 | 直线法 |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可使用年限 | 电力业务许可证 | |
海域使用权 | 直线法 | 25年 | 海域使用权证与电力业务许可证 | |
海岛使用权 | 直线法 | 25年 | 海岛使用权证与电力业务许可证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五)项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发支出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支出的归集和计算以相关资源实际投入研发活动为前提,研发支出包括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二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二十七)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
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
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九)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
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三十)收入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1)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
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各业务类型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公司生产和销售电力,于电力供应至电网公司时确认销售收入,即月末根据购售电双方共同确认的上网电量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的上网电价以及竞价电价(含政策性补贴)确认电力产品销售收入。
(三十一)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
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二)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额抵销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四)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五)项长期资产减值。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三十)项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
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详见其他说明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采用解释第16号对相关项目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944,681.64 | 1,290,813.80 | 29,235,495.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087,072.01 | 12,883.58 | 14,099,955.59 |
所得税费用 | 131,675,201.64 | 248,959.13 | 131,924,160.77 |
盈余公积 | 98,028,493.78 | -1,933.91 | 98,026,559.87 |
未分配利润 | 808,531,526.57 | 1,275,726.01 | 809,807,252.58 |
少数股东权益 | 177,880,042.99 | 4,138.12 | 177,884,181.11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54.04 | 12,754.04 | |
所得税费用 | 19,339.11 | 19,339.11 | |
盈余公积 | 98,028,493.78 | -1,933.91 | 98,026,559.87 |
未分配利润 | 245,732,406.22 | 14,687.95 | 245,747,094.17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增值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增值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二)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的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等利用风力生产电力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
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规定,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6号)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的下属公司各独立风电场享受自开始发电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报告期享有优惠政策的有: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峰二期风电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自2019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王母山、马头山、大帽山风电场自2020年起开始享受税收优惠。
(2)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取得哈密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本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2016年-2030年减按15%的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356.36 | 20,317.88 |
银行存款 | 244,483,993.42 | 1,111,034,570.23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公司期末数不存在抵押、冻结,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其中:其他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合 计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三)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97,547,104.57 | 1,059,627,873.71 |
1-2年(含2年) | 729,131,500.69 | 649,486,112.87 |
2-3年(含3年) | 524,045,638.02 | 356,993,744.92 |
3年以上 | 259,316,390.29 | 20,831,791.67 |
减:坏账准备 | 64,603,160.00 | 86,562,928.80 |
合 计 | 2,445,437,473.57 | 2,000,376,594.3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03,250.56 | 0.16 | 3,903,250.56 | 100.00 | |
其中: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0.16 | 3,903,250.5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6,137,383.01 | 99.84 | 60,699,909.44 | 2.42 | 2,445,437,473.57 |
其中:应收电费组合 | 2,506,137,383.01 | 99.84 | 60,699,909.44 | 2.42 | 2,445,437,473.57 |
合 计 | 2,510,040,633.57 | 100.00 | 64,603,160.00 | 2.57 | 2,445,437,473.57 |
接上表: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03,250.56 | 0.19 | 3,903,250.56 | 100.00 | |
其中: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0.19 | 3,903,250.5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3,036,272.61 | 99.81 | 82,659,678.24 | 3.97 | 2,000,376,594.37 |
其中:应收电费组合 | 2,083,036,272.61 | 99.81 | 82,659,678.24 | 3.97 | 2,000,376,594.37 |
合 计 | 2,086,939,523.17 | 100.00 | 86,562,928.80 | 4.15 | 2,000,376,594.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3,903,250.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 计 | 3,903,250.56 | 3,903,250.56 | 100.00 |
注:由于国家接网补贴政策发生变化,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接网补贴的回收出现迟滞现象,本公司谨慎估计账面接网补贴余额的可收回性,按账面原值全额预计信用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电费组合 | 2,506,137,383.01 | 60,699,909.44 | 2.42 |
合 计 | 2,506,137,383.01 | 60,699,909.44 | 2.42 |
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十二)应收账款。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电费组合 | 82,659,678.24 | -21,959,768.80 | 60,699,909.44 | |||
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3,903,250.56 | ||||
合 计 | 86,562,928.80 | -21,959,768.80 | 64,603,160.0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2,203,385,850.43 | 87.78 | 53,282,109.12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13,258,489.09 | 8.50 | 9,026,019.53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69,350,006.18 | 2.76 | 1,757,740.27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24,046,287.87 | 0.96 | 537,291.08 |
合 计 | 2,510,040,633.57 | 100.00 | 64,603,160.00 |
5.本期无实际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6.期末质押情况见本附注五、(二十二)长期借款。
(四)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144,770.31 | 99.99 | 5,448,045.92 | 98.21 |
1-2年(含2年) | 1,146.08 | 0.01 | 88,859.25 | 1.60 |
2-3年(含3年) | 7,692.31 | 0.14 | ||
3年以上 | 3,000.00 | 0.05 | ||
合 计 | 8,145,916.39 | 100.00 | 5,547,597.48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571,542.10 | 68.40 |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356,000.00 | 16.65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229,663.62 | 2.82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218,495.47 | 2.6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 | 210,463.03 | 2.58 |
合 计 | 7,586,164.22 | 93.13 |
(五)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717,696.54 | 13,245,565.65 |
合 计 | 21,717,696.54 | 13,245,565.65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350,673.62 | 9,483,856.25 |
1-2年(含2年) | 164,869.63 | 32,460.00 |
2-3年(含3年) | 17,400.00 | 111,204.23 |
3-4年(含4年) | 20,000.00 | 7,118,616.77 |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4-5年(含5年) | 380,262.13 | 15,000.00 |
5年以上 | 25,000.00 | 25,000.00 |
减:坏账准备 | 240,508.84 | 3,540,571.60 |
合 计 | 21,717,696.54 | 13,245,565.6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2,364,289.85 |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7,997,972.15 | 9,133,659.38 |
押金及保证金 | 735,501.63 | 315,363.32 |
代垫工程款 | 666,651.29 | 7,221,814.32 |
代收代付款项 | 190,604.46 | |
其他 | 3,186.00 | 115,300.23 |
合 计 | 21,958,205.38 | 16,786,137.2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530,571.60 | 10,000.00 | 3,540,571.6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00,062.76 | -3,300,062.7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30,508.84 | 10,000.00 | 240,508.84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540,571.60 | -3,300,062.76 | 240,508.84 | |||
合 计 | 3,540,571.60 | -3,300,062.76 | 240,508.8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2,341,709.85 | 1年以内 | 56.21 |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5,748,381.34 | 1年以内 | 26.18 | |
中国国家金库福清市支库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2,249,590.81 | 1年以内 | 10.24 | |
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629,132.17 | 1年以内/1-2年/4-5年 | 2.87 | 206,583.13 |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1.37 | |
合 计 | 21,268,814.17 | 96.87 | 206,583.13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补助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中国国家金库福清市支库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249,590.81 | 1年以内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748,381.34 | 1年以内 | |
合 计 | 7,997,972.15 |
(六)存货
1.分类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备品备件 | 28,678,372.65 | 28,678,372.65 | 23,351,388.42 | 23,351,388.42 | ||
原材料 | 5,768,775.44 | 2,481,514.59 | 3,287,260.85 | 14,059,794.55 | 14,059,794.55 | |
合 计 | 34,447,148.09 | 2,481,514.59 | 31,965,633.50 | 37,411,182.97 | 37,411,182.97 |
2.存货跌价准备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81,514.59 | 2,481,514.59 | ||||
合 计 | 2,481,514.59 | 2,481,514.59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5,768,775.44 | 2,481,514.59 | 43.02 | |||
合计 | 5,768,775.44 | 2,481,514.59 | 43.02 |
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说明见附注三、(十五)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20,124,176.38 | 229,977,906.29 |
预交税金 | 10,642,359.98 | |
合 计 | 120,124,176.38 | 240,620,266.27 |
(八)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小计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
合计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未出资,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实质开展经营。
(九)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61,785,783.07 | 7,650,238,229.7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7,161,785,783.07 | 7,650,238,229.77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4,398,176.10 | 10,070,711,588.79 | 11,064,579.62 | 32,019,680.60 | 10,358,194,025.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12,586.03 | 15,323,233.39 | 250,705.52 | 617,103.38 | 19,703,628.32 |
(1)购置 | 1,292,027.15 | 9,743,466.49 | 250,705.52 | 3,894,470.17 | 15,180,669.33 |
(2)转入 | 2,483,136.01 | 2,039,822.98 | 4,522,958.99 | ||
(3)重分类 | -262,577.13 | 3,539,943.92 | -3,277,366.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8,717.27 | 3,832,311.03 | 232,410.26 | 309,453.07 | 5,172,891.63 |
(1)处置或报废 | 3,685,282.73 | 232,410.26 | 309,453.07 | 4,227,146.06 | |
(2)暂估调整 | 798,717.27 | 147,028.30 | 945,745.57 | ||
4.期末余额 | 247,112,044.86 | 10,082,202,511.15 | 11,082,874.88 | 32,327,330.91 | 10,372,724,761.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071,702.25 | 2,619,913,734.61 | 6,595,924.36 | 19,549,870.79 | 2,696,131,232.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26,157.75 | 478,956,695.50 | 1,415,247.98 | 3,301,944.99 | 489,600,046.22 |
(1)计提 | 9,812,954.89 | 474,212,651.52 | 1,415,248.63 | 4,159,191.18 | 489,600,046.22 |
(2)重分类 | -3,886,797.14 | 4,744,043.98 | -0.65 | -857,246.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01,018.59 | 220,789.75 | 298,904.26 | 4,020,712.60 | |
(1)处置或报废 | 3,501,018.59 | 220,789.75 | 298,904.26 | 4,020,712.60 | |
4.期末余额 | 55,997,860.00 | 3,095,369,411.52 | 7,790,382.59 | 22,552,911.52 | 3,181,710,565.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75,508.62 | 10,749,054.71 | 11,824,563.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0,910.09 | 16,462,939.68 | 17,403,849.77 | ||
(1)计提 | 940,910.09 | 16,462,939.68 | 17,403,849.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016,418.71 | 27,211,994.39 | 29,228,413.1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097,766.15 | 6,959,621,105.24 | 3,292,492.29 | 9,774,419.39 | 7,161,785,783.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3,250,965.23 | 7,440,048,799.47 | 4,468,655.26 | 12,469,809.81 | 7,650,238,229.77 |
(2)暂时闲置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5MW样机风机基础建筑 | 17,460,091.92 | 6,711,037.21 | 10,749,054.71 | |
合 计 | 17,460,091.92 | 6,711,037.21 | 10,749,054.71 |
注:本公司一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5MW 样机于 2020 年与协作单位终止合作,账面基础建筑净值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二龙山生物质热电厂房、升压站及综合楼 | 53,690,931.94 | 尚在办理中 |
福清大帽山升压站、厂房 | 14,003,876.83 | 尚在办理中 |
福清马头山升压站 | 7,037,322.17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配电装置室 | 981,742.92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主控制通信楼 | 973,042.92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附属楼 | 281,513.17 | 尚在办理中 |
合 计 | 76,968,429.95 |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组项目 | 269,063,056.57 | 251,659,206.80 | 17,403,849.77 | 成本法 | 重置价格、成新率 | 注 |
合计 | 269,063,056.57 | 251,659,206.80 | 17,403,849.77 |
注:重置成本系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税费等构成;成新率系根据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综合考虑设备的技术状况、负荷与利用率、维修保养状况等因素测算。
(十)在建工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27,811.05 | 72,314.59 |
工程物资 | 12,169,597.21 | 14,067,995.76 |
合 计 | 13,897,408.26 | 14,140,310.35 |
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624,424.77 | 624,424.77 | ||||
智慧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1,103,386.28 | 1,103,386.28 | ||||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 | 72,314.59 | 72,314.59 | ||||
其他 | 1,769,682.27 | 1,769,682.27 | 1,769,682.27 | 1,769,682.27 | ||
合 计 | 3,497,493.32 | 1,769,682.27 | 1,727,811.05 | 1,841,996.86 | 1,769,682.27 | 72,314.59 |
(2)本期无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无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本期无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2.工程物资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29,479,962.93 | 17,310,365.72 | 12,169,597.21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合 计 | 29,479,962.93 | 17,310,365.72 | 12,169,597.21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十一)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49,943.51 | 3,261,588.97 | 13,511,532.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37,988.74 | 5,337,988.74 | |
(1)新增租赁 | 5,337,988.74 | 5,337,988.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80,852.82 | 3,261,588.97 | 8,042,441.79 |
(1)租赁终止 | 4,780,852.82 | 3,261,588.97 | 8,042,441.79 |
4.期末余额 | 10,807,079.43 | 10,807,079.4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43,696.50 | 455,105.48 | 4,698,801.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2,242.70 | 3,412,242.70 | |
(1)计提 | 3,412,242.70 | 3,412,242.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65,793.41 | 455,105.48 | 4,720,898.89 |
(1)租赁终止 | 4,265,793.41 | 455,105.48 | 4,720,898.89 |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3,390,145.79 | 3,390,145.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16,933.64 | 7,416,933.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06,247.01 | 2,806,483.49 | 8,812,730.50 |
(十二)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海域使用权 | 海岛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569,099.09 | 5,367,436.63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93,215,504.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60,041.32 | 3,160,041.32 | ||||
(1)购置 | 3,160,041.32 | 3,160,041.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7,569,099.09 | 8,527,477.95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96,375,545.8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468,699.62 | 2,865,311.44 | 45,355,039.67 | 24,868.21 | 4,260,622.80 | 67,974,54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0,050.60 | 594,970.99 | 8,246,370.84 | 4,973.64 | 852,124.56 | 12,198,490.63 |
(1)计提 | 2,500,050.60 | 594,970.99 | 8,246,370.84 | 4,973.64 | 852,124.56 | 12,198,490.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7,968,750.22 | 3,460,282.43 | 53,601,410.51 | 29,841.85 | 5,112,747.36 | 80,173,032.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600,348.87 | 5,067,195.52 | 35,250,101.88 | 94,500.55 | 16,190,366.64 | 116,202,513.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100,399.47 | 2,502,125.19 | 43,496,472.72 | 99,474.19 | 17,042,491.20 | 125,240,962.77 |
注:公司一级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土地系划拨地。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47,559.95 | 303,408.75 | 244,151.20 | ||
哈密20MW光伏发电场汇集站及线路租赁费 | 5,846,153.56 | 324,786.36 | 5,521,367.20 | ||
中闽海电220KV送出线路 | 41,620,149.52 | 2,528,447.53 | 115,281.90 | 38,976,420.09 | |
南岭镇塔七公路管养维护及惠民项目 | 23,999,999.92 | 1,333,333.44 | 22,666,666.48 | ||
合 计 | 72,013,862.95 | 4,489,976.08 | 115,281.90 | 67,408,604.97 |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递延收益 | 1,919,400.00 | 243,628.54 | ||
预计负债 | 155,017,031.16 | 38,754,257.79 | 149,791,560.54 | 37,447,890.14 |
租赁负债 | 7,561,454.90 | 1,745,900.78 | 9,011,596.40 | 1,695,850.92 |
坏账准备 | 64,010,887.77 | 10,506,140.85 | 90,093,597.71 | 15,037,826.19 |
应付职工薪酬 | 416,757.71 | 104,189.43 | 416,757.71 | 104,189.43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855,152.38 | 213,788.10 | 855,152.38 | 213,788.10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7,310,365.72 | 2,163,795.72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8,616,783.61 | 2,154,195.90 | 9,549,690.98 | 2,387,422.75 |
关联交易未实现损益 | 5,660,949.56 | 1,415,237.39 | 5,961,032.80 | 1,490,258.20 |
合 计 | 261,368,782.81 | 57,301,134.50 | 265,679,388.52 | 58,377,225.7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7,416,933.64 | 1,715,266.25 | 8,812,730.50 | 1,665,380.21 |
固定资产 | 108,254,917.99 | 26,432,134.34 | 115,009,695.91 | 27,489,233.66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6,267,286.64 | 11,566,821.66 | 56,348,288.04 | 14,087,072.01 |
合 计 | 161,939,138.27 | 39,714,222.25 | 180,170,714.45 | 43,241,685.8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143,168.44 | 29,157,966.06 | 29,141,730.29 | 29,235,495.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143,168.44 | 11,571,053.81 | 29,141,730.29 | 14,099,955.5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832,781.07 | 9,902.69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7,403,849.77 | |
存货减值准备 | 2,481,514.59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914,529.89 | 914,529.89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5,411,967.17 | |
可抵扣亏损 | 199,449,609.04 | 179,858,026.32 |
合 计 | 221,082,284.36 | 196,194,426.0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23年 | 25,865,981.05 | |
2024年 | 20,744,697.60 | 20,744,697.60 |
2025年 | 42,047,105.38 | 42,047,105.38 |
2026年 | 45,174,908.69 | 45,236,317.23 |
2027年 | 46,864,938.60 | 45,963,925.06 |
2028年 | 44,617,958.77 | |
合 计 | 199,449,609.04 | 179,858,026.32 |
(十五)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定期存款 | 347,821.00 | 347,821.00 | ||||
合计 | 347,821.00 | 347,821.00 |
(十六)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20,236,338.90 | 380,340,083.33 |
合 计 | 320,236,338.90 | 380,340,083.33 |
2.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十七)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劳务款 | 46,542,345.85 | 33,486,371.43 |
工程、设备款 | 829,578,225.04 | 899,869,978.85 |
其他 | 3,824,618.04 | 2,419,969.48 |
合 计 | 879,945,188.93 | 935,776,319.7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3,800,393.97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88,731,227.6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24,063,461.38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2,643,932.41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 | 22,746,708.8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22,356,798.12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上海凯波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 21,787,562.08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铁福船海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100,873.77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 计 | 747,230,958.19 |
(十八)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577,549.26 | 105,577,401.81 | 109,484,143.32 | 6,670,807.75 |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 | 6,600,537.26 | 16,110,342.13 | 16,255,569.07 | 6,455,310.32 |
三、辞退福利 | 123,840.80 | 123,840.8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17,178,086.52 | 121,811,584.74 | 125,863,553.19 | 13,126,118.07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068,010.75 | 77,127,704.29 | 80,991,765.29 | 6,203,949.75 |
二、职工福利费 | 2,480.20 | 7,493,174.26 | 7,495,654.46 | |
三、社会保险费 | 46,550.33 | 8,664,757.31 | 8,677,325.54 | 33,982.1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032,528.17 | 5,032,528.17 | ||
工伤保险费 | 338,594.98 | 338,594.98 | ||
生育保险费 | 377,901.00 | 377,901.00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46,550.33 | 2,915,733.16 | 2,928,301.39 | 33,982.10 |
四、住房公积金 | 64,812.00 | 8,513,609.80 | 8,578,421.8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5,695.98 | 3,079,294.93 | 3,042,115.01 | 432,875.9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698,861.22 | 698,861.22 | ||
合 计 | 10,577,549.26 | 105,577,401.81 | 109,484,143.32 | 6,670,807.7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065,441.74 | 10,065,441.74 | ||
2.失业保险费 | 311,992.58 | 311,992.5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6,600,537.26 | 5,732,907.81 | 5,878,134.75 | 6,455,310.32 |
合 计 | 6,600,537.26 | 16,110,342.13 | 16,255,569.07 | 6,455,310.32 |
(十九)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58,278,303.18 | 60,032,730.71 |
增值税 | 9,125,816.18 | 9,842,576.83 |
土地使用税 | 83,517.69 | 83,452.22 |
房产税 | 256,709.57 | 237,258.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1,333.10 | 671,918.32 |
教育费附加 | 439,182.83 | 540,959.01 |
个人所得税 | 857,637.31 | 1,000,121.82 |
印花税 | 179,817.41 | 150,794.00 |
其他 | 80,854.10 | 28,730.15 |
合 计 | 69,843,171.37 | 72,588,541.51 |
(二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其他应付款 | 14,563,098.32 | 5,202,974.12 |
合 计 | 35,533,753.77 | 24,771,444.56 |
1.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合 计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和押金 | 3,328,600.98 | 1,993,722.78 |
员工代扣款项 | 715,149.36 | 389,154.73 |
往来款 | 9,438,106.99 | 1,135,445.37 |
其他 | 1,081,240.99 | 1,684,651.24 |
合 计 | 14,563,098.32 | 5,202,974.12 |
(2)无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二十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3,007,507.99 | 305,615,966.1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81,647,053.42 | 138,858,514.7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17,850.90 | 3,374,143.17 |
合 计 | 387,172,412.31 | 447,848,624.05 |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49,520,000.00 | 202,660,000.00 |
抵押、质押借款 | 12,566,400.00 | |
质押借款 | 51,849,600.00 | 88,140,000.00 |
应付利息 | 1,637,907.99 | 2,249,566.17 |
合 计 | 203,007,507.99 | 305,615,966.17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统借统贷借款本金 | 132,501,632.92 | 131,263,485.92 |
统借统贷借款利息 | 9,845,420.50 | 7,595,028.79 |
质保金 | 39,300,000.00 | |
合 计 | 181,647,053.42 | 138,858,514.71 |
(二十二)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505,855,000.00 | 1,351,665,161.10 |
质押借款 | 252,973,600.00 | 606,280,000.00 |
抵押且质押借款 | 84,823,200.00 | |
合 计 | 1,758,828,600.00 | 2,042,768,361.10 |
注1:本公司以一级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的应收账款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3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5,3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注2:本公司一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8,482.32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597.36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884.96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注3:本公司一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7,8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7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1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注4:本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青峰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7,9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7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2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二十三)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908,743.63 | 10,255,375.3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47,288.73 | 1,243,778.93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17,850.90 | 3,374,143.17 |
合 计 | 5,043,604.00 | 5,637,453.23 |
(二十四)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456,134,269.87 | 1,628,886,968.51 |
专项应付款 | ||
合 计 | 1,456,134,269.87 | 1,628,886,968.51 |
长期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统借统贷借款本金 | 1,459,507,475.95 | 1,593,247,255.87 |
质保金 | 39,300,000.00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373,206.08 | -3,660,287.36 |
合 计 | 1,456,134,269.87 | 1,628,886,968.51 |
注:统借统贷借款系一级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借统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贷给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92,009,108.87元(其中,长期应付款余额为1,459,507,475.95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金额为 132,501,632.92元)。
(二十五)预计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弃置费用 | 155,017,031.16 | 149,791,560.54 |
合 计 | 155,017,031.16 | 149,791,560.54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根据《福建莆田平海湾 50MW 海上风电场风机及基
础拆除方案设计报告》和《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预估的弃置费用,按现值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和预计负债,后续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二十六)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合 计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1,840,000.00 | 96,000.00 | 1,74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风力发电材料严酷环境条件下腐蚀数据积累与联网观测 | 175,400.00 | 175,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二十七)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02,996,143.00 | 1,902,996,143.00 |
(二十八)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12,137,558.54 | 2,812,137,558.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839,524.74 | 131,839,524.74 | ||
合 计 | 2,943,977,083.28 | 2,943,977,083.28 |
(二十九)专项储备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48,408.00 | 20,489,350.61 | 13,955,429.65 | 7,382,328.96 |
合 计 | 848,408.00 | 20,489,350.61 | 13,955,429.65 | 7,382,328.96 |
(三十)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8,026,559.87 | 17,221,179.25 | 115,247,739.12 | |
合 计 | 98,026,559.87 | 17,221,179.25 | 115,247,739.12 |
(三十一)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调整前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 809,807,252.58 | 81,687,718.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 (调增+,调减-) | 26,583,535.4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09,807,252.58 | 108,271,254.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8,473,538.83 | 728,837,664.9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221,179.25 | 27,301,666.7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0,299,614.3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80,759,997.86 | 809,807,252.58 |
注:本公司采用解释第16号对相关项目列报追溯调整,影响本期年初未分配利润金额1,275,726.01元,影响上期年初未分配利润金额1,526,818.95元。
(三十二)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93,690,623.67 | 713,514,743.15 | 1,766,532,942.91 | 661,854,209.71 |
其他业务 | 38,120,897.68 | 36,639,062.67 | 24,396,659.44 | 24,396,659.44 |
合 计 | 1,731,811,521.35 | 750,153,805.82 | 1,790,929,602.35 | 686,250,869.15 |
(三十三)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75,394.55 | 5,980,648.85 |
教育费附加 | 4,749,269.46 | 4,749,108.89 |
房产税 | 1,489,331.44 | 1,441,231.40 |
土地使用税 | 1,363,314.79 | 855,729.32 |
印花税 | 703,386.84 | 622,150.48 |
环境保护税 | 33,222.12 | 26,667.62 |
其他 | 19,140.78 | 19,301.14 |
合 计 | 14,133,059.98 | 13,694,837.70 |
(三十四)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附加 | 47,746,912.30 | 49,655,340.87 |
折旧及累计摊销 | 7,711,494.28 | 8,564,240.43 |
差旅及车辆使用费 | 2,508,218.74 | 2,635,183.39 |
中介咨询及服务费 | 2,774,420.06 | 2,859,130.84 |
水电、物业费 | 1,965,143.68 | 2,012,545.40 |
其他 | 7,989,122.28 | 7,410,011.32 |
合 计 | 70,695,311.34 | 73,136,452.25 |
(三十五)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128,573.03 | |
合 计 | 128,573.03 |
(三十六)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4,676,624.77 | 150,034,474.01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60,026.12 | 447,909.03 |
减:利息收入 | 6,933,734.72 | 13,369,799.22 |
其他 | 110,204.58 | 47,929.34 |
合 计 | 108,113,120.75 | 137,160,513.16 |
(三十七)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6,167.21 | 44,684.26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4,215,413.21 | 45,059,073.78 |
稳岗补贴 | 173,538.45 | 80,794.92 |
扩岗补贴 | 15,000.00 |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96,000.00 | 80,000.00 |
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奖励 | 200,000.00 | |
稳增长增产增效奖励 | 699,700.00 | |
经发局“小升规”及规模奖励 | 80,000.00 | |
经发局助企纾困经费 | 33,300.00 | |
合 计 | 44,569,418.87 | 46,244,252.96 |
(三十八)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3,911.53 | 120,597.4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82,572.03 | 1,055,888.23 |
合 计 | 4,936,483.56 | 1,176,485.68 |
(三十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合 计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四十)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准备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合 计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四十一)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2,481,514.59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7,403,849.77 |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898,398.55 | |
合 计 | -21,783,762.91 |
(四十二)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738,376.40 | -7,762.71 |
合 计 | 738,376.40 | -7,762.71 |
(四十三)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合计 | 5,820.63 |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5,820.63 | ||
无形资产报废利得 | |||
罚款收入 | 23,700.00 | 1,875.00 | 23,700.00 |
其他 | 245,583.11 | 3,500.81 | 245,583.11 |
合 计 | 269,283.11 | 11,196.44 | 269,283.11 |
(四十四)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 74,326.15 | 1,018.22 | 74,326.15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011.56 | 1,018.22 | 2,011.56 |
无形资产报废损失 | |||
对外捐赠 | 131,710.84 | 403,142.92 | 131,710.84 |
罚款、滞纳金 | 511,126.01 | 414,626.00 | 511,126.01 |
合 计 | 717,163.00 | 818,787.14 | 717,163.00 |
(四十五)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2,018,708.76 | 138,800,866.8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51,372.40 | -6,876,706.07 |
合 计 | 139,567,336.36 | 131,924,160.7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62,146,667.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5,536,667.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3,742,943.9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65,464.8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30,196.7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723,838.8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415,268.3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13,477.88 |
所得税费用合计 | 139,567,336.36 |
(四十六)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2,397,813.09 | 4,647,335.29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6,933,734.72 | 13,594,921.44 |
政府补助 | 258,049.32 | 894,534.82 |
押金和保证金 | 566,212.78 | 211,850.58 |
其他 | 24,000.09 | 5,375.81 |
合 计 | 20,179,810.00 | 19,354,017.9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2,260,155.49 | 1,185,514.48 |
管理费用 | 13,868,054.21 | 14,470,223.51 |
银行手续费 | 108,588.37 | 47,929.34 |
罚款及捐赠等营业外支出 | 644,878.47 | 817,768.92 |
其他 | 389,543.99 | 279,972.63 |
合 计 | 27,271,220.53 | 16,801,408.88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结构性存款 | 2,699,000,000.00 | 790,000,000.00 |
合计 | 2,699,000,000.00 | 79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3,600,000,000.00 | 969,000,000.00 |
合计 | 3,600,000,000.00 | 969,000,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经营租赁款 | 3,580,954.53 | 4,779,321.13 |
其他 | 64,311.41 | |
合 计 | 3,645,265.94 | 4,779,321.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80,340,083.33 | 320,000,000.00 | 7,917,566.67 | 388,021,311.10 | 320,236,338.9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48,384,327.27 | 900,000,000.00 | 62,346,869.99 | 1,348,895,089.27 | 1,961,836,107.99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28,445,483.22 | 36,595,885.29 | 166,560,045.22 | 1,598,481,323.29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011,596.40 | 5,667,132.51 | 3,580,954.53 | 3,536,319.48 | 7,561,454.90 | |
应付股利 | 19,568,470.44 | 234,297,477.72 | 232,895,292.71 | 20,970,655.45 | ||
合计 | 4,485,749,960.66 | 1,220,000,000.00 | 346,824,932.18 | 2,139,952,692.83 | 3,536,319.48 | 3,909,085,880.53 |
(四十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22,579,331.62 | 784,728,801.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783,762.91 | |
信用减值损失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9,600,046.22 | 480,348,598.7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412,242.70 | 4,301,226.51 |
无形资产摊销 | 12,198,490.63 | 12,159,598.2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89,976.08 | 4,433,181.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666,061.81 | 7,762.7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1.56 | -4,802.4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5,000,962.30 | 150,482,383.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36,483.56 | -1,176,485.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529.38 | -4,370,312.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28,901.78 | -2,506,393.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64,034.88 | -7,038,509.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8,725,762.98 | -197,524,531.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676,030.06 | 41,220,994.36 |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380,826.69 | 1,275,700,864.72 |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资产 |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11,054,888.11 | 803,240,771.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6,557,538.33 | 307,814,116.2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其中:库存现金 | 13,356.36 | 20,317.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4,483,993.42 | 1,111,034,570.2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四十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应收账款 | 266,376,755.87 | 质押融资 |
合 计 | 266,376,755.87 |
注:受限情况详见本附注五、(二十二)长期借款。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合并范围的变更。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60,700.00 | 福建省福清市 | 福建省福清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11,966.00 | 福建省平潭县 | 福建省平潭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51.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15,700.00 | 福建省连江县 | 福建省连江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3,500.00 | 新疆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 | 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00 | 福建省平潭县 | 福建省平潭县 | 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 | 注 | 设立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681.00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050.00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6,000.00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115,672.00 | 福建省莆田市 | 福建省莆田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 | 福建省福清市 | 福建省福清市 |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注: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49.00% | 44,105,792.79 | 43,997,863.42 | 179,314,849.16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334,600,703.58 | 631,936,661.90 | 966,537,365.48 | 310,646,317.95 | 314,228,571.43 | 624,874,889.38 |
接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321,508,140.80 | 679,207,997.99 | 1,000,716,138.79 | 300,743,863.12 | 356,000,000.00 | 656,743,863.12 |
接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177,466,650.57 | 82,873,961.23 | 82,873,961.23 | 134,315,609.63 |
接上表
子公司名称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221,945,833.19 | 106,022,652.27 | 106,022,652.27 | 185,183,239.73 |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无。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 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 30.00 | 权益法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212,456,341.50 | 229,473,666.60 |
非流动资产 | 120,232,392.80 | 113,467,221.57 |
资产合计 | 332,688,734.30 | 342,940,888.17 |
流动负债 | 36,987,275.42 | 49,896,586.90 |
非流动负债 | 6,667,194.78 | 5,523,075.59 |
负债合计 | 43,654,470.20 | 55,419,662.4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89,034,264.10 | 287,521,225.6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6,710,279.23 | 86,256,367.6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6,710,279.22 | 86,256,367.6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0,698,027.76 | 49,782,815.96 |
净利润 | 1,513,038.42 | 401,991.5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13,038.42 | 401,991.5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八、政府补助
(一)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增值税即征即退: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7,997,972.15元。
(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种 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4,215,413.21 | 45,059,073.78 |
稳岗补贴 | 173,538.45 | 80,794.92 |
扩岗补贴 | 15,000.00 |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96,000.00 | 80,000.00 |
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奖励 | 200,000.00 | |
经发局助企纾困经费 | 33,300.00 | |
稳增长增产增效奖励 | 699,700.00 | |
经发局“小升规”及规模奖励 | 80,000.00 | |
合 计 | 44,533,251.66 | 46,199,568.70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除现金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应收账款均为销售给电厂所在地电网公司的售电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应收代垫工程款等,本公司通过定期与对方沟通、对账、检查账龄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并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外币存款和贷款,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
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注: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
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期末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属于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系按照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加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确定,本公司预计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销,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的交易如下:
(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古田路115号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亿元 | 64.14% | 64.14%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一)。
(三)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附注(三)。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
福建省天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费 | 25,314,684.81 | 22,714,889.15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物业安保费等 | 3,776,051.14 | 2,933,899.49 |
合计 | 29,090,735.95 | 25,648,788.64 |
注:报告期,公司确认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11,456,483.67元。
2.关联受托管理情况
公司受托管理情况表
委托方 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受托资产类型 | 受托起始日 | 受托终止日 | 托管收益 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 托管收益 |
投资集团 | 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闽投海电经营和管理、折旧及摊销分摊 | 2020年8月 | 注2 | 注3、注4 | 36,639,062.67 |
注1:根据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集团)、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投海电)签订的《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托管协议》及《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闽投海电委托给本公司经营和管理,闽投海电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本公司预付当季度经闽投海电和本公司确认的预估托管费用,同时结算上一季度发生的托管费用。在闽投海电年度审计完成后15日内,本公司与闽投海电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该年度托管费用的最终汇算。注2:托管标的的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投资集团按承诺将托管标的置入中闽能源止。在托管期限内,如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的,则托管期限于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之日提前终止。注3:在托管期内,每一会计年度中闽海电经审计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及生产成本按照以下原则分摊给三期项目,该分摊金额加上所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金额,作为协议项下中闽海电向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
(1)管理费用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604MW)的比例分摊。
(2)建设单位管理费在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554MW)的比例分摊,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后至三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全额由三期项目承担。
(3)生产成本自三期项目机组投产后开始分摊,每个月生产成本扣除直接归属于一期项目、二期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如折旧、保险、燃料及动力等)后按照三期项目已投产装
机容量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已投产的装机总容量的比例逐月计算分摊金额。
注4:根据中闽海电与闽投海电签订的《共用资产费用分摊协议》,闽投海电按照三期项目的装机容量(308MW)占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的合计装机容量(554MW)的比例分摊中闽海电在鸬鹚岛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以及海岛使用权、码头海域使用权的摊销费用。闽投海电按照三期项目的装机容量(308MW)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的合计装机容量(604MW) 的比例分摊中闽海电在陆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共用资产的折旧费用。
3.金融财务服务交易
(1)中闽海电取得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情况
①报告期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情况
期间 | 核算科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023年度 | 长期应付款 | 投资集团-新开发银行贷款 | 1,724,510,741.79 | 132,501,632.92 | 1,592,009,108.87 | |
2022年度 | 长期应付款 | 投资集团-新开发银行贷款 | 1,857,012,374.71 | 132,501,632.92 | 1,724,510,741.79 |
2017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开发银行签署“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协定》(贷款号16CN02)新开发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了一笔贷款(“新开发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贷款专用于福建莆田平海湾246MW海上风电项目,贷款期限为18年(含宽限期3年),利率为3MSHIBOR-3BP。2017年12月4日,财政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财政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财政部将上述20亿元新开发银行贷款转贷给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26日,福建省财政厅与投资集团签署《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福建省财政厅将上述20亿元新开发银行贷款转贷给投资集团。2018年5月8日,投资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投资集团将新开发银行提供的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贷款转贷给本公司,借款方式、期限和利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开发银行签署“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协定》(贷款号16CN02)保持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集团转贷给本公司的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92,009,108.87元。
②报告期新开发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情况
期间 | 期初应付利息 | 本期新增利息 | 本期支付利息 | 期末应付利息 |
2023年度 | 7,595,028.79 | 36,308,803.99 | 34,058,412.30 | 9,845,420.48 |
2022年度 | 12,416,559.57 | 38,195,895.98 | 43,017,426.76 | 7,595,028.79 |
(2)报告期,公司在关联方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①账户情况
2023年度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237,779,455.14 | 107,240.36 | 237,867,546.49 | 19,149.0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88,952,177.23 | 7,906,401,360.20 | 7,008,738,644.53 | 986,614,892.9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 | 215,940,000.00 | 40,000,000.00 | 215,940,000.00 | 40,000,000.00 |
②利息收入与支出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106,240.3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 20,859,917.2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2,349,758.52 |
4.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 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 发生额 | 本期 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54,487.66 | 419,118.81 | 9,520.09 | 23,065.62 | 877,649.15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66,460.84 | 357,318.00 | 714,636.00 | 24,675.98 | ||||
合计 | 366,460.84 | 911,805.66 | 1,133,754.81 | 9,520.09 | 47,741.60 | 877,649.15 |
5.关联担保情况
无。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6.19 | 571.54 |
合计 | 526.19 | 571.54 |
(六)应收、应付关联方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571,542.10 | 4,300,935.98 | ||
预付账款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85.71 | |||
预付账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668.00 | |||
其他应收款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2,341,709.85 | |||
其他应收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2,580.00 | 22,580.00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64,306.00 | 6,207.21 |
应付账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216.11 |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9,438,106.99 | 1,135,445.37 |
其他应付款 | 关键管理人员任期保证金 | 347,821.00 | |
应付股利 | 福建省天赐投资有限公司 | 18,477,863.42 | 15,875,678.41 |
应付股利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492,792.03 | 3,692,792.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转贷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2,347,053.42 | 138,858,514.71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59,507,475.95 | 1,593,247,255.8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7,318.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50,394.02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利润分配预案根据 2024年4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1,902,996,14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5元
(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5,149,807.15元(含税),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企业年金计划
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缴费款项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二)租赁
承租人信息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60,026.12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754,750.04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335,704.57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
其他 |
十五、母公司会计报表的主要项目附注
(一)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其他应收款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合 计 | 2,084,811,125.96 | 2,357,111,104.17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131,698,064.34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18,510,393.41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1,798,840.15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489,686.69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441,390.26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809,472,592.04 | 809,472,592.04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19,232,061.92 | 16,523,665.28 |
合 计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809,472,592.04 | 1-2年 | 尚未发放 | 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较好,不存在减值情形 |
合计 | 809,472,592.04 | -- | -- | -- |
2.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9,309,812.62 | 1,369,176,472.00 |
1-2年(含2年) | 936,796,659.38 |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合 计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无。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730,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58.12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66,5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3.26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42,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1.30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14,306,472.00 | 1年以内/1-2年 | 9.10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9,3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4.72 | |
合计 | 1,212,106,472.00 | 96.50 |
(二)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6,710,279.22 | 86,710,279.22 | 86,256,367.69 | 86,256,367.69 | ||
合 计 | 2,876,551,119.23 | 2,876,551,119.23 | 2,876,097,207.70 | 2,876,097,207.70 |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607,000,000.00 | 607,000,000.00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61,026,600.00 | 61,026,600.00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362,994,679.20 | 362,994,679.20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8,975,200.00 | 228,975,200.00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8,091,900.00 | 158,091,900.00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1,276,752,460.81 | 1,276,752,460.81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合 计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 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 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 减值 准备 | ||||
一、联营企业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合计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43,574,469.05 | 32,651,185.15 | ||
合 计 | 43,574,469.05 | 32,651,185.15 |
(四)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3,911.53 | 120,597.4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82,572.03 | 507,267.23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1,236,304.57 | 1,216,629,586.52 |
合 计 | 146,172,788.13 | 1,217,257,451.20 |
十六、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64,050.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7,838.4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4,769,121.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81,588.91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