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安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神剑股份”或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神剑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8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3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 不含税)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5,000.0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9,069.43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1,138.12 |
支付发行费用 | 1,061.60 |
手续费支出 | 0.51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918.09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8,648.4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10月29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湾里支行 现更名为: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湾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2000003783886660000010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811230101200076615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8001007880150000107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52039809719100000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55390000281010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1797638060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10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嘉业航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金滹沱一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7219007880130000100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嘉业航空与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10329675824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 | 20000037838866600000105 | 2,562.83 |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 | 8112301012000766155 | 6,610.8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 | 80010078801500001072 | 4,075.68 |
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 | 520398097191000006 | 5,180.28 |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 553900002810107 | 66.95 |
中国银行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 | 179763806041 | 1.7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金滹沱一路支行 | 72190078801300001005 | 81.41 |
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 | 103296758249 | 68.71 |
合 计 | 18,648.43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207.5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出具了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出具了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情况。
(四)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38.13万元。置换情况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 31,000.00 | 11,019.16 |
2 |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15,000.00 | 118.97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19,000.00 | - |
合 计 | 65,000.00 | 11,138.1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282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191号),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神剑股份2023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剑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神剑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和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神剑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神剑股份编制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此页无正文,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金硕 吕娟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938.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0.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207.5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31,000.00 | 31,000.00 | 2,700.09 | 22,198.63 | 71.61% | 2023年12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 | 118.97 | 0.79% | 拟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7,938.40 | 17,938.40 | - | 17,889.96 | 99.73%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3,938.40 | 63,938.40 | 2,700.09 | 40,207.55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 计 | — | 63,938.40 | 63,938.40 | 2,700.09 | 40,207.5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用于实现技术升级的设备更换计划不符合客户的成本要求,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投入进度放缓,公司对部分现有设备升级改造能够满足目前经营需求。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 鉴于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战略调整,拟终止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可以有效避免市场变化带 |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来的投资风险。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138.1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1,000.00万元,2023年12月项目顺利投产,截止2023年末累计投资金额22,198.63万元,存在募集资金结余8,801.3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建设期工程项目款及设备款尚有余款及质保金未结清,另一方面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充足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利润水平,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更好开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