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余小林、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已回避表决。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已回避表决。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0)。
特此公告。
备查: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