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24,591.34元,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33,238.74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24,591.34元。因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