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6,496.1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40.54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724.05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金额为14,772.06万元。截止2023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32,626.99万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32,245.52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2,400,000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7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0.24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派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派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