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浦军,于2022年1月14日起任职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是□ 否√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是□ 否√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综上,经自查,本人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浦军2024年4月26日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敖然,于2022年2月24日起任职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是□ 否√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综上,经自查,本人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敖然2024年4月26日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汪寿阳,于2023年5月26日起任职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是□ 否√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是□ 否√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是□ 否√综上,经自查,本人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汪寿阳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