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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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532号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楚环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楚环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楚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楚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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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楚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楚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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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93,5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96元,共计募集资金46,134.6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10.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124.0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67.26万元后,以及扣除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的100.0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56.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8,256.8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3,2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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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6.3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447.42[注]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01.4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656.8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07.7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7,107.7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107.73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包含银行误划入公司一般户40.13万元项目投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0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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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202020029900117770 | 55,944,227.30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 | 3301040160021358968 | 90,243,026.12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 | 3301040160021808947 | 24,890,000.00 | 通知存款账户,活期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 | 201000311265686 | 0.00 | 2023年10月18日已注销 |
合计 | 171,077,253.4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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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256.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47.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56.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 否 | 16,830.42 | 16,830.42 | 1,134.61 | 5,531.29 | 32.86 | 2025年9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7,163.50 | 7,163.50 | 1,196.61 | 1,767.14 | 24.67 | 2025年10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14,262.90 | 14,262.90 | 6,116.20 | 14,358.40 | 100.67[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8,256.82 | 38,256.82 | 8,447.42 | 21,656.83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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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3月20日延长至2025年9月20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4月12日延长至2025年10月12日1.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公司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了项目设计、验证标准,逐步投入,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2.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公司为对项目建设形成更加成熟的考虑,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募投项目的采购调研、设备选型、项目建设等环节进度逐步开展,从而导致该项目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12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150,860.0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4,011,237.44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的自筹资金42,816,937.44元,置换预先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1,194,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31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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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7天通知存款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