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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能,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独立董事戎一昊先生及董事长陶峰华先生组成,其中杨克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各委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与会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详细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详细的讨论与分析,最终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共审议通过了14项议案。详情如下:

1、2023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共十项议案;

2、2023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共两项议案;

3、2023年10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3年12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了指导。在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时,认为公司内审部门在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内审部门的工作不存在重大问题,并对内审部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审核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2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717,034.46元,转增59,782,334股。本次利润分配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分红政策的规定。

(七)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克泉、陶峰华、戎一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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