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法兰泰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5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了33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311.3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4.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验资报告》。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予以置换,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32,576.00万元。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31,131.87万元,用于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设备产业园(一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结余2,929.57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1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原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本次新增的开户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银行存款余额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 | 30450188000107779 | 249,202.36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 | 51730026000061 | 3,203.77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37120180808233638 | 334,198.67 |
法兰泰克(常州)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632268855 | 2,722,819.42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银行存款余额 |
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636332740 | 25,986,286.4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29,295,710.67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各项费用支出情况,预计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将结余1.5亿元。为支持公司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预计结余的1.5亿元投向该项目,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法兰泰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000号《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报告》,认为:
法兰泰克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法兰泰克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相关合同,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斐斐 | 包晓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2,576.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040.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131.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6.0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 | 是 | 29,576.00 | 14,336.51 | 14,336.51 | 1,746.04 | 13,973.19 | -363.32 | 97.47 | 2023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 | 是 | 16,775.60 | 16,775.60 | 9,294.35 | 14,158.68 | -2,616.92 | 84.4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 3,000.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2,576.00 | 34,112.11 | 34,112.11 | 11,040.39 | 31,131.87 | -2,980.2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三)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专项报告三、(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于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正按合同约定有序支付。
注2:“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含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形成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3:“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 | 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 | 16,775.60 | 16,775.60 | 9,294.35 | 14,158.68 | 84.4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6,775.60 | 16,775.60 | 9,294.35 | 14,158.68 | 84.4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各项费用支出情况,预计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将结余1.5亿元。为支持公司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预计结余的1.5亿元投向该项目,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 “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