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斯瑞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30.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239.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91.0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120号)。
2、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于2022年3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陕西斯瑞扶风先进铜合金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状态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010078801300005477 |
已注销
交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611301077013001674715 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扶风县支行 26310101040013022 已注销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立用于全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管理,公司将全部项目专户注销,并将结余资金42,269.0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774.42万元,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62.16万元;
(2)结余资金4.23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适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如适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赎回。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受托银行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活期存款转通知存款
700.00 2022/9/8 2023/3/15 1.00%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2/10/12 2023/1/12 2.98%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活期存款转通知存款
1,000.00 2023/1/18 2023/3/15 1.00%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活期存款转通知存款
1,000.00 2023/5/8 2023/8/7 1.72% 是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适用);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
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实施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金属铬材料”。调整后,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的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35,691.08万元调整为33,141.08万元,变更的募集资金2,550.00万元拟用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金属铬材料项目”,不足部分将以自筹资金进行补足,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账户净利息收入等节余资金83.34万元投入募投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相关银行开立用于全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管理,公司已将全部项目专户注销,并将结余资金42,269.0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经鉴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斯瑞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斯瑞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斯瑞新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斯瑞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35,691.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62.1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774.4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14%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更(如 |
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3)=
(2)-(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是 36,208.76 33,141.08 33,141.08 1,849.40 33,157.70 16.62 100.05
2023年12月
3,730.82 是
否年产2000吨高纯金属铬材料产业化项目
是 0 2,550.00 2,550.00 1,112.76 2,616.72 66.72 102.62
2023年12月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是 36,208.76 35,691.08 35,691.08 2,962.16 35,774.42 83.34 — — 3,730.82 — —合计 — 36,208.76 35,691.08 35,691.08 2,962.16 35,774.42 83.34 — — 3,730.82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二(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管理,公司已将全部项目专户注销,并将结余资金42,269.0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二(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 ||
项目(一期) |
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
33,141.08 33,141.08 1,849.40 33,157.70 100.05
2023年12月
3,730.82 是
否年产2000吨高纯金属铬材料产业化项目
— 2,550.00 2,550.00 1,112.76 2,616.72 102.62
2023年12月
否合计 — 35,691.08 35,691.08 2,962.16 35,774.42 — — 3,730.82
项目(一期)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原因:1、“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主要以铬锆铜产品为主,该
产品的制备过程需要使用高品质金属铬原材料,因此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配置了相应的生产设备以保证铬 |
锆铜的铬原材料供应。考虑到铬原材料除了公司自用以外,外部市场的需求也在增加,公司拟将铬原材料生产线产能扩充并独立运行,因此增加实施新的“年产2000吨高纯金属铬材料项目”,并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建设该项目,在内部自用的基础上扩展至外部市场。2、结合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首发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所涉产品种类进行调整,增加镍铁、铜铬铌等产品种类。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
意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于2023年8月30日进行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调整公告的披露。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