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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家数675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和董事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一致同意建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天健进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的交流,对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

工作进度,听取天健年度审计的工作阶段汇报。

(3)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有效监督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茶芬委员:沈振芳、李生校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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