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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生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管理出谋献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生校先生,出生于 1962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绍兴文理学院教授、经贸系党支部书记、经管系主任、经管学院常务副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绍兴文理学院越商研究院院长、绍兴文理学院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万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各审议事项从专业角度提供专业意见,提高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各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弃权或异议事项。本人在报告期内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生校6650033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积极参与并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前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就议案进行沟通讨论,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积极发表意见,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报告期内本人对参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运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通过日常电话、邮件、实地考察以及参加会议等方式发表意见、履行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年报审计期间,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领域、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工作过程,督促审计工作落实,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并且通过股东大会的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与投资者形成良好互动,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与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听取公司对日常经营情况、项目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公司治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通过邮件、

电话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汇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过程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前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聘任、解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3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上述事项所涉考核、审议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治理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查和讨论各项议案,为公司稳健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李生校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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