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会主席朱敏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5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辽宁出版大厦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敏因事请假,会议由监事彭伟哲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对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