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年,我们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要求,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在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就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独立董事潘春雨先生及董事聂文豪先生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经验的李建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会议,各位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召开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1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年4月16日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2023年8月18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评估,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汇报,并就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
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安排,在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组织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沟通会,了解年度审计整体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关注审计事项等有关情况,与外部审计师充分沟通;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后,与之保持充分及时的沟通,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经过深入研究与讨论,同意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四、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在对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
内控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继续发挥审查、监督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继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确保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