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人) | 701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 282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 | 108,764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 97,289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 54,159万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审计客户家数 | 159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13,684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黄平 | 2006年 | 2009年 | 2011年 | 2022年 | 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争珍
谢争珍 | 2013年 | 2013年 | 2021年 | 2022年 | 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彭远卓 | 2009年 | 2009年 | 2009年 | 2022年 | 近三年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85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
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