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5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5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股票期权92,308份事项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作废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