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 公司证券代码600226保持不变
?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瀚叶股份”变更为“亨通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0226”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2022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由沈培今先生变更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培今先生变更为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
为实现融合发展,强化品牌效应,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2024年4月11日,公司办理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品牌形象,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全称相匹配,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瀚叶股份”变更为“亨通股份”,证券代码“600226”保持不变。
三、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