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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如下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风险评估、财务会计、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治理结构、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及沟通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确保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权责分明、规范运作和制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工作细则,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科学、民主决策职能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中有四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宽博笃实,惟济民生”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实业兴国、产业报国为已任,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通过技术积累与创新迭代,加快产品创新与应用,助力产品应用领域客户技术进步,实现智能制造。公司致力于推动我国制造业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实现“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践行科技创新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3)社会责任

公司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通过业内领先的技术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如在以高温环境特种机器人替代人工作业领域,把生产者从繁重、高危、恶劣的矿热炉环境中解放出来。公司注重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坚持以品质树品牌,保障客户、供应商合法权益,构建长期、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通过控股子公司博奥环境的工业废酸、酸性气体治理与循环再利用方向的产品应用,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相融相成,协同可持续发展。公司以“宽博笃实、守正择善、固本持恒、求精图新、敬诚共济、荣盛谋远、约己利民、和谐自然”为经营宗旨,在追求自身高质量良性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股东、客户、员工以及供应商等多方利益,共享发展成果,实现社会价值、经济效益及多方利益的和谐统一。

(4)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自1997年创立,公司已在振兴民族工业的广阔天地里辛勤耕耘了二十余载;博实人孜孜不倦,始终秉持着拼搏、进取、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凭借务实和专业在自动化领域砥行立名;宽博笃实、惟济民生,是博实人的行为准则和远大追求。

(5)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广纳贤才,知人善任,重德惜才,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关注员工个人发展与成长,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薪酬福利体系,为员工搭建一个积极、优质的职业成长平台,进一步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制度不断完善,覆盖聘用、培训、考核、晋升、淘汰和薪酬福利等各个环节。公司通过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法,持续优化人才组织结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建立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福利假期、工会福利、女员工福利等。公司持续完善培训和学习方式,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赋能重点业务和关键人群,促进公司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

2.风险评估

公司在风险管理工作中遵循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测、报告、应对与处置等基本流程,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以妥善及时处理。公司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各类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因素进行辩识与分析,确定风险及其性质、评估变化趋势,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公司对重大业务项目、经营管理情况、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

3.重要控制活动

(1)财务会计

公司设置财务部行使财务会计职能,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定财务会计各项制度。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财务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在EAS系统中进行会计核算操作,确保相关财务事项经过适当授权审批。公司会计政策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制定《定期财务报告工作流程》,规范每定期财务报告工作期间的业务流程、对各执行岗位、各环节的工作要点及完成节点进行明确,配备必要人员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及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严格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凡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要影响的财务信息,均应充分披露。同时,公司在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时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

(2)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技术选型、采购、合同订立、验收、调拨、盘点、报废处理等相关控制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公司建立存货管理信息化业务平台,规范从计划、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盘点等各个环节,定期进行耗用分析并跟进。

(3)采购业务

公司根据物料性质采取招标、比价等适合的采购模式,同时加强对大宗物料市场科学分析研判,把握价格走势,以降低采购成本,并加强与主要物料供应商沟通交流,以保证公司物料供应稳定。公司定

期清理、核对应付账款,保证应付账款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公司加强诚信廉洁采购管理,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持续优化供应链。

(4)销售业务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发展要求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积极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应用趋势,围绕市场需求与客户需求持续创新,解决客户技术痛点,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积极推动新产品应用市场,持续提升公司营销水平和营销管理。

(5)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重新修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管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依法使用。公司财务部设立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不存在违规情况。

(6)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对外担保的控制和管理。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权限,并按照要求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对担保决策机构、担保的审查与控制、担保风险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规范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控制关联交易的发生,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给予充分、及时的披露。

4.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组织架构、基本原则、范围和具体内容、管理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差错的认定、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规范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界定与范围,加强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外部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通过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邮件等多种信息工作平台,传递和留存内部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建立内部沟通、汇报及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过财务报告、业务报告等形式,总结、沟通和讨论业务运营状况,使公司能及时掌握各业务及分支机构经营状况。公司对各层级的报告路径、范围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传递。

公司制定《对外宣传管理办法》,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传播机制,规范公司通过网络、报刊、广电等社会媒介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宣传资料规范、有序、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对外信息传播的严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6.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监察室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报告期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指导,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设监事会并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性、经营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如有以下一些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整改;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的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资产总额的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1%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如存在上述迹象,公司须结合上述迹象定量与定性的实质性影响确定公司是否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发生内部控制缺陷,且未被认定为重大缺陷的情形,则表明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应按照影响财务报告错报具体定量标准进行具体认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六、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自我评价意见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

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关键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适合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防范经营风险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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