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文学)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文学,1959年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0年
月至1986年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南关办事处科员;1986年
月至1993年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副处长;1993年
月至1997年
月,任西安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7年
月至2001年
月,任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
月至2011年
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
月至2014年
月,兼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
月至2019年
月,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
月至2020年
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3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均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文学 | 14 | 14 | 0 | 0 | 0 | 否 | 3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次、战略委员会
次、审计委员会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判断。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还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答复、落实或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追认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公司及股东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经营管理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鉴于财政部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适
应监管规则变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叶燕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并于2023年6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桂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2023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建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程海涛先生、杨治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建新先生暂时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叶燕文女士担任财务总监;2023年6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聘任孙桂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兴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经审议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推荐的成员,对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针对以上聘任及代行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任人员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7)。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暂无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4年,我将继续谨慎、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切实行使独立
董事的权利,继续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我将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文学2024年4月25日(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