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贾廷纲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赢合科技(东江园区)主楼7楼7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