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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88288 公司简称:鸿泉物联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控股分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安全生产、资金管理、筹资投资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主要高风险领域包括市场风险、原材料风险、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风险;公司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资金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募集资金使用等内部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鸿泉物联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税前利润3%税前利润3%>错报≥税前利润1%错报<税前利润1%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0.5%

说明: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的一定比例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造成公司财务报表重大的错报、漏报; ②影响会计报表潜在错报,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
重要缺陷①造成公司财务报表的中等程度错报、漏报; ②影响会计报表潜在错报,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
一般缺陷①影响会计报表潜在错报,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 ②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潜在错报错报≥税前利润3%税前利润3%>错报≥税前利润1%错报<税前利润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0.5%

说明: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报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造成决策严重失误; ②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③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重要缺陷①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为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一般缺陷①一般业务制度或控制系统设计和执行存在缺陷; ②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对有一般缺陷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方面进行重新设计,并已完成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何军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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