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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所合伙人数量为65人,注册会计师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62.18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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