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注1 |
注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1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2,批发和零售业2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金融业8,房地产业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采矿业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建筑业4,农、林、牧、渔业4,住宿和餐饮业1,卫生和社会工作1,综合1。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2023年10月13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