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大正元”)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796.35万元,同比减少16.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16.51万元,同比减少366.0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7,129.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675.99万元。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07,963,467.76 | 100% | 491,181,986.80 | 100% | -16.94% |
分行业 | |||||
网络安全行业 | 407,934,599.84 | 100.00% | 491,177,706.28 | 100.00% | -16.95% |
其他业务 | 28,867.92 | 0.00% | 4,280.52 | 0.00% | 574.40% |
分产品 | |||||
网络安全产品 | 225,627,187.37 | 55.31% | 342,967,976.08 | 69.83% | -34.21% |
网络安全生态 | 38,918,965.33 | 9.54% | 23,238,705.11 | 4.73% | 67.47% |
网络安全服务 | 143,388,447.14 | 35.15% | 124,971,025.09 | 25.44% | 14.74% |
其他业务 | 28,867.92 | 0.01% | 4,280.52 | 0.00% | 574.40% |
分地区 | |||||
东北 | 62,740,108.01 | 15.38% | 53,177,038.56 | 10.83% | 17.98% |
华北 | 247,489,679.50 | 60.66% | 336,009,868.21 | 68.41% | -26.34% |
华东 | 21,896,653.05 | 5.37% | 26,275,818.74 | 5.35% | -16.67% |
华南 | 28,806,869.89 | 7.06% | 28,912,566.61 | 5.89% | -0.37% |
华中 | 15,147,200.01 | 3.71% | 16,644,715.18 | 3.39% | -9.00% |
西北 | 14,419,891.69 | 3.53% | 9,167,719.31 | 1.87% | 57.29% |
西南 | 17,463,065.61 | 4.28% | 20,994,260.19 | 4.27% | -16.8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61,755,000.70 | 64.16% | 286,289,893.23 | 58.29% | -8.57% |
集成商 | 146,208,467.06 | 35.84% | 204,892,093.57 | 41.71% | -28.64% |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51项议案。历次会议均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实施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1 | 2023.1.16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2023.2.23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3.4.2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份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
— 3 —序号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1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2023.4.24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5 | 2023.4.24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6 | 2023.5.4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7 | 2023.5.23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调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8 | 2023.8.29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9 | 2023.9.1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0 | 2023.10.27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在公司的经营战略、重大决策、实施董事会决议、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保持高管人员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委会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1 | 审计委员会 | 2023.1.16 | 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2023.2.23 | 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 | 2023.4.2 | 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1)《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4 | 2023.4.24 | 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5 | 2023.5.4 | 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2023.5.23 | 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调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
序号
序号 | 专委会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7 | 2023.8.29 | 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
8 | 2023.9.12 | 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议案》。 | |
9 | 2023.10.27 | 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
10 | 战略决策 委员会 | 2023.1.16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吉大正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的议案》。 |
11 | 2023.4.2 |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2年度投资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 |
12 |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 2023.4.2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吉大正元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 提名 委员会 | 2023.4.2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4 | 2023.4.24 |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三)召集股东大会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4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项议案,包含公司各项年度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1 | 2023.3.13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2 | 2023.4.24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序号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份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3 | 2023.5.2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4 | 2023.9.28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大决策、非独立董事提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进行认真审核、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保障公司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履职情况详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客观反映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三、公司发展战略及2024年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2023年1月,公司发布了《吉大正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2023年-2025年,公司将围绕“数字世界的守护者,数字伦理的捍卫者”的企业使命和“全球一流的数字安全企业”的企业愿景,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为手段,以渠道化、合作化和服务化为转型重点,以持续提升能力和效益为目标,做强、做大、做精主营业务,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二)2024年经营计划
1、市场营销方面
强化营销体系建设。围绕“密码+AI”战略强化行业、区域、渠道三大市场体系建设,按照“行业主营、区域主销、渠道为基”的模式,不断优化公司的营销架构,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大力发展渠道、合作伙伴和生态伙伴,强化渠道标品化建设,加强新场景、新技术、新方案、新生态、新机制建设,更快更好地触达和服务客户。挖掘行业用户需求。巩固政府、司法、财政、能源、央国企等现有重点行业优势地位,大力发展数据安全、政务云、行业云、信创、物联网、安全服务等行业,培育以大型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和个人安全市场。
持续推进战略南移。加强华东和华南的建设,完善以运营总部为核心、七大区域为二级中心、各省级办事处为三级中心的营销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区域阵地围绕“长三角+珠三角”南移。
提升客户服务效率。全面强化面向客户的营销、方案和交付“铁三角”运营体系建设及模式升级,实现公司从“产品+方案”到“产品+平台+生态+方案+服务”的模式转换。坚持客户第一,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快速高质量的满足用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优质服务,持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2、技术研发方面
研发以“密码+AI”为内核的安全产品体系。继续丰富密码优势领域产品系列,包括智能密码监管、新一代零信任与零改造密评等,并以密码及大模型智能设施为内核,研发数据安全、车联网、物联网、信创与安全服务领域全线产品与服务,夯实以密码智能为优势的泛数字安全能力;面向党政军、央企、民企,以“泛安全整车”及“安全应用服务整车”方式,提供全栈的合规保障、业务运行
与数据流通的数字安全能力,致力打造面向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整体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屏障,守护数字伦理,为数字中国建设增效护航。丰富生态平台“昆仑森林”推进安全产业快速发展。围绕大模型智能、数据要素资产化、数字资产和云大物移智等技术,通过生态联盟、联合开发、投资/合资、创新孵化等多样化合作模式,整合资源,合作创新,为用户提供完备完整的整车安全能力。继续推进产学研管用研发模式并加大研发投入。夯实并继续寻求与政府、学术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合作,持续以联合实验室、课题、项目等多种方式,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
3、运营管理方面
加强“元资本”品牌建设和资本投入。充分利用数字产业基金等资本平台,进行产业投资,完善产业链,与地方政府、专业公司等进行资本合作,更好的发展区域经济、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公司战略落地。
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不断增强技术、业务整体协同能力,促进技术创新,优化营销架构,加快渠道化转型,调整人才结构,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持续完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合规体系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加强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上述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作出预测,是否可实现取决于外部环境、行业环境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2024年,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指引,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审议决策及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决策效率,不断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以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