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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4号)核准,兴业证券已于2022年8月完成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的发行工作,按照每股人民币5.20元的价格,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84,441,22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26,732,315.79元。上述A股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5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87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87,630,359.95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8,799,848,572.56元,2023年使用人民币1,287,781,787.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22年8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签订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协议约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销户日期期末余额 (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35050187000709331111已销户2023年8月23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1402027119601101842已销户2023年8月25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118060100100255591已销户2023年8月22日-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100055388860001已销户2023年8月28日-
合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配股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发展融资融券业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3发展投资交易业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4加大信息系统 和合规风控投入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

本次配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公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如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兴业证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兴业证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1,002,673.23(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128,778.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1,008,763.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2)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发展融资融券业务不适用不超过 人民币70亿元不适用不超过人民币70 亿元115,721.57515,721.5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不适用不超过 人民币18亿元不适用不超过人民币18 亿元13,048.8113,048.8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展投资交易业务不适用不超过 人民币45亿元不适用不超过人民币45 亿元-45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系统和合规风控投入不适用不超过 人民币7亿元不适用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7.8029,992.6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不适用不超过 人民币140亿元不适用不超过 人民币140 亿元128,778.181,008,763.0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480.47万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963.65万元。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0.42万元(不含税)通过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支付,在计算募集资金净额时予以扣除。注2:公司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四个项目,所投入资金均包含公司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因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与非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之间存在相应联系,其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8,763.04万元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2,673.23万元超出人民币6,089.80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6,089.87 万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648.51 元。律师费、会计师费及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0.42万元(不含税)及其孳息人民币7.51万元于2023年8月22日转出至公司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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