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69 公司简称: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缪鹏程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41,120.27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006,446.01元。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及回报水平,公司在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870,000股,支付总额为人民币23,462,758.22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德林海、公司、本公司 | 指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德林海有限 | 指 | 无锡德林海藻水分离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合肥德林海 | 指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
大理德林海 | 指 |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
德林海生态 | 指 |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
昆明德林海 | 指 | 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
玉溪德林海 | 指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
浙江德林海 | 指 | 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
开远德林海 | 指 | 开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子公司 |
湖泊生态医院 | 指 | 公司创建的新型治理模式,无锡德林海湖泊生态医院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系德林海全资子公司 |
合资公司 | 指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系浙江德林海占股49%的公司 |
宜兴德林海 | 指 | 宜兴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全资子公司 |
广东德林海 | 指 | 广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全资子公司 |
生物质新能源 | 指 | 无锡德林海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德林海全资子公司 |
苏州德林海 | 指 | 苏州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全资子公司 |
零碳科技 | 指 | 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全资子公司 |
通海德林海 | 指 | 通海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全资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政府二元公共需求 | 指 | 湖库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以及蓝藻水华的预防和控制的政府公共需求 |
富营养化 | 指 | 水体中氮、磷等营养盐含量过多而引起的水质污染现象 |
水华 | 指 | 大自然中由微小浮游生物大量繁殖、高度密集,成团漂浮在水体表面,使水体呈现蓝绿色或赤红色的现象 |
藻水分离 | 指 | 将含藻水(富藻水/藻浆)通过专用设备处理,使水中的蓝藻与水分离的过程。最终藻渣浮于水面,清水位于浮渣下面 |
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 | 指 | 通过两级串联的气浮分离池连续工作,逐级利用水中产生的大量微细气泡与高密度蓝藻颗粒相互接触粘附并上浮到水面,形成浮渣,从而实现藻水分离 |
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 | 指 | 根据水位变化和蓝藻聚集厚度调节抽吸装置,适应不同水位高度,实现高效抽吸水面表层不同浓度的藻浆 |
蓝藻囊团破壁技术 | 指 | 利用强烈的液力剪切和湍流,使得高浓度蓝藻悬浮液中的蓝藻细胞群不断被粉碎分散 |
加压控藻技术 | 指 | 通过对水中蓝藻施加0.5Mpa以上外压,致使包裹多细胞的囊膜破裂,细胞分散形成单细胞碎粒,细胞中气囊塌瘪 |
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 | 指 | 即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污染底泥陷阱式精准治理技术、干泥法清淤整装成套技术 |
藻泥 | 指 | 藻渣经过脱水后获得的半固形泥状物,含水(75~90)%,含蓝藻干物质约(10~25)%。每处理1,000t藻浆,可获得藻泥约(5,000~10,000)kg,蓝藻干物质量约(500~2,000)kg |
气浮 | 指 | 通过某种方法产生大量微气泡,粘附水中悬浮性颗粒或疏水性物质,在水中上浮完成固液分离的一种过程 |
絮凝 | 指 | 使水或液体中悬浮微粒聚焦变大,或形成絮团,从而加快粒子的聚沉,达到固液分离的目的 |
微纳米气泡 | 指 | 3-8微米以下的超微细气泡 |
通量 | 指 | 在流体运动中,通量是单位时间内流经某单位面积的某属性量,是表示水量输送强度的物理量 |
溶解氧 | 指 | 溶解在水中的空气中的分子态氧 |
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 | 指 | 即深井加压控藻平台 |
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 | 指 | 即湖长制健康管理平台 |
EOD | 指 |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
CCER | 指 |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cated Emission Reduction)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德林海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uxi Delinhai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Delinh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明明 |
公司注册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8年1月3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前注册地址:无锡水上十八湾杨湾太湖藻水分离杨湾站;变更后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092 |
公司网址 | http://www.wxdlh.com/ |
电子信箱 | wxdlh@wxdl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彦萍 | 邵岭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 |
电话 | 0510-85510697 | 0510-85510697 |
传真 | 0510-85510697 | 0510-85510697 |
电子信箱 | wxdlh@wxdlh.com | wxdlh@wxdl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德林海 | 68806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文涛、张强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雁滨、安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22日-2023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10,042,294.18 | 448,820,409.57 | 448,820,409.57 | -30.92 | 491,462,653.2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08,684,339.82 | 447,262,151.42 | 447,262,151.42 | -30.98 | 488,469,13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41,120.27 | 56,415,596.58 | 56,428,389.07 | -123.83 | 108,800,83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701,365.24 | 47,112,746.55 | 47,125,539.04 | -197.00 | 91,874,832.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79,520.25 | 97,824,222.07 | 97,824,222.07 | -39.81 | -92,320,410.8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26,651,438.39 | 1,479,064,704.78 | 1,479,080,672.29 | -3.54 | 1,486,265,259.19 |
总资产 | 1,682,647,670.31 | 1,784,043,912.83 | 1,783,950,098.77 | -5.68 | 1,838,622,759.8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9 | 0.49 | -124.49 | 0.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9 | 0.49 | -124.49 | 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41 | 0.41 | -197.56 | 0.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3.78 | 3.79 | 减少4.71个百分点 | 7.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6 | 3.16 | 3.16 | 减少6.32个百分点 | 6.3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46 | 5.30 | 5.30 | 增加4.16个百分点 | 6.3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幅度分别为30.92%、
30.98%、123.83%、197.00%、124.49%、124.49%、197.56%,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在手订单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也导致公司整体毛利下降。
(2)由于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账龄迁徙,2023年度合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含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9,263.80万元,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下降。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无形资产-“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大唐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由于所在园区入驻企业未达预期,污水处理量没有达到设计目标,计提减值533.90万元。
(4)2023年度公司与云南片区的通海、大理业主就前期拖欠公司的部分应收款项达成债务重组方案,收回12,103.49万元的应收款,该事项增加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2,280.81万元,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因此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幅度为39.81%,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环境的影响,部分片区客户(政府、事业单位及国企)的回款速度不及预期,导致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相应调整2022年度、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4、2022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如无特别说明,公司同比变化率系根据调整后财务数据进行计算。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1,055,189.83 | 74,598,698.97 | 46,413,660.05 | 157,974,745.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273,417.11 | 9,395,296.36 | -13,015,058.11 | 5,452,058.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172,963.39 | 4,381,423.77 | -14,970,701.70 | -17,939,123.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69,367.61 | -37,790,979.69 | -9,555,358.21 | 138,295,225.7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53,445.94 | 七、73 | -6,092,749.74 | -2,325,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70,742.63 | 七、67,七、74 | 3,386,693.60 | 7,774,737.7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 4,483,498.63 | 七、70 | 4,287,334.53 | 4,635,534.41 |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190,662.18 | 七、68 | 9,316,364.59 | 9,900,173.22 |
债务重组损益 | 22,764,648.24 | 七、6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5,312.30 | 七、74,七、75 | 85,192.02 | -35,932.2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9,837.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677,324.03 | 1,679,984.97 | 3,023,510.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57 | |||
合计 | 32,260,244.97 | 9,302,850.03 | 16,926,002.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2,018,328.77 | 480,277,947.95 | 138,259,619.18 | 11,674,160.81 |
合计 | 342,018,328.77 | 480,277,947.95 | 138,259,619.18 | 11,674,160.81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已是时代的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为此,我们充满信心。2023年,受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德林海经历了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但正是在这样的挑战下,我们实现了成长与突破,开辟了更广阔的发展机遇。我们坚持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为双轮驱动战略,保持冷静、坚定的态度,不断砥砺前行,成功完成了新技术与新模式的双重验证。同时,我们也积极拓展产业链的深度与广度,在新业务研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未来的发展赢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004.23万元,由于部分在手订单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92%;另主要由于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账龄迁徙,2023年度合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含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约9,263.8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下降,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4.11万元,同比下降-123.83%。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与云南片区的通海、大理业主就前期拖欠公司的部分应收款项达成债务重组方案,收回12,103.49万元的应收款,该事项增加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2,280.81万元,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因此增加。公司业务拓展成效显著,2023年全年签订的订单金额增加,公司自研的新一代清淤技术顺利实现商业化,绩效付费模式得到商业验证,整湖治理模式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新增客户数量多,覆盖区域广,在手订单储备充足,总体发展态势向好。
(一) 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及分析
报告期内,为了促进现金流回收,减轻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收回云南片区总计12,103.49万元的应收款,云南片区全年回款总额达到18,829.00万元。得益于这一举措,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87.95万元;进一步优化了财务结构,降低了应收账款风险,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但公司新增订单金额达到43,828.91万元,较上年增长
22.42%,在手订单约60,890万元,同时,全年新增客户21家(主要分布在江浙、湖北、安徽等区域),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2022年10月承建竣工交付的“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项目”于报告期内顺利通过业主方绩效考核和验收,该项目是德林海绩效付费(风险自担、绩效考核、达标付费)商业模式再次得到验证,标志着德林海自主研发的“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不仅在蓝藻应急处置与预防控制,还在大流量无藻水调度(即水源保障方面)实现了新应用场景的重要拓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已建成34套。随着“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在太湖、巢湖、星云湖实现全面商业化应用,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也为公司未来在我国其他区域的富营养化整湖治理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核心技术保障。
(二)新技术的商业化及其衍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研的新一代清淤技术-- “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顺利实现商业化。于2024年1月11日顺利中标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残渣清理第一标段,中标金额1,907万元。该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实现了公司在清淤工程领域的突破,填补了公司在湖库清淤领域的空白,标志着公司的整湖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依托在湖库治理方面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经验,在科学推进湖库清淤减淤的工作中实现甲烷减排并进行CCER碳资产的开发。这一探索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控制污染底泥清淤过程中的甲烷排放,也为公司在碳交易和绿碳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新设子公司业务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德林海已与云南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由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在云南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内投资建设以生物质锅炉为核心的热能设施,供应蒸汽并负责组织生物质燃料的原料收集、生产、生物质锅炉的运营和维护。截至目前,德林海已中标云南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云南高原特色乳制品智能工厂蒸汽供应合同》项目,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零碳科技,围绕减碳和零碳的核心理念布局零碳板块,综合提升清洁能源的利用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东隆家纺股份有限公司1.521MWp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订单金额为438万元。
(四)新模式的构建--湖泊生态医院平台搭建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开创性提出了湖泊生态医院这一新型治理模式。新模式的构建是对公司长期以来的湖库治理经验和科技创新成果的集大成。这一模式以湖泊生态医院为核心,充分利用湖泊生态医院的专业技术和资源,通过公司的三大核心技术体系实现监测、预警、诊断、系统集成、治疗等“一站式”服务,进而实现对湖库水环境和水生态的全面改善。这一创新模式不仅体现了公司对环境保护的坚定承诺,也彰显了其在水环境治理领域的领先实力。
湖泊生态医院秉持服务富营养化湖库的理念,致力于通过全面的诊断服务,如水质监测预警、生态环境评估和富营养化诊断等,帮助湖库管理者深入了解湖库的健康状况,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湖泊生态医院拥有完善的诊疗技术和设备,包括河湖长健康管理平台、无人机巡查、遥感监测等,确保对湖库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湖泊医院的诊断中心专业团队能够根据不同湖库的特点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一揽子治理方案,包括治理装备集成及运维,以达到最大化治理效果。同时,湖泊生态医院高度重视科研创新,持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为湖库治理提供更为科学、高效的支持。
1、公司创建了全国首个“河湖健康管理平台”,具备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收集诊断能力,为湖泊智慧化监管和实时监测提供了新的手段。报告期内,公司已在江苏蠡湖、滆湖,广东新丰江建设了三座“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在全国重点湖库设立智慧化监测“河湖健康管理平台”标志着德林海在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领域具备了诊断技术能力,随着河湖健康管理平台在全国更多地区的建成和运行,为湖库生态治理提供湖库水网大数据支撑。
2、十五年来,公司已经在蓝藻水华治理领域积累了行业标杆性技术——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蓝藻水华常态化防控技术(深潜原位控藻技术),随着公司自研的新一代清淤技术——“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顺利实现商业化,公司在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诊断、蓝藻水华治理 、湖库底泥清淤方面均实现了全面商业化,上述三大技术体系为湖泊生态医院构建了完整的平台支撑体系,为下一步持续打造湖泊生态医院这一品牌夯实了基础。湖泊生态医院新模式的实施,将极大地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实现湖库水环境与水生态的根本性改善,进一步推动“藻型浊水”向“草型清水”的水生态系统转化。
(五)新业务的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零碳科技。零碳科技围绕减碳和零碳的核心理念,积极探索绿氢的实施路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零碳科技在绿氢制造关键设备的研发上取得了重要进展,核心系统高压差式AEM电解水系统取得阶段性成果,首创“22兆帕1标方AEM高压电解槽”。该研究成果由零碳科技独立研发,现已提交三项专利申请并已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分别为“一种运动应力耐高压密封圈及电解水制高压氢氧的电解槽”、“电解制氢氧的电解组件和电解槽”及“一种 AEM 膜电极用阳极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该电解槽采用阴离子交换膜,无需使用稀有贵金属,性能接近于PEM电解槽,未来成本有望接近ALK电解槽,适合大规模商业化应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作为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综合服务商、蓝藻治理的头部企业、整湖治理的先行者,公司主要从事以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相关的调查诊断、核心技术研发并提供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一揽子解决方案、成套化先进整装集成技术装备及安装调试、专业化运行维护及资源化利用业务。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整装集成技术装备
①单体装备
根据湖库中蓝藻水华发生的程度、水华聚集和分布情况,以及湖库的地形地貌特征,结合政府蓝藻水华治理应急处置、预防控制的目标要求,公司开发了多适应性、多样化的蓝藻治理技术单体装备,主要包括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船载式藻水分离装置、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加压控藻船、卷吸式大通量推流器、水动力控藻器。
技术装备名称 | 技术装备示意图 | 技术装备简介 |
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 | 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将成套化藻水分离装置集中于一个箱体内,将箱体放置在一辆标准三轴卡车上,使得藻水分离装置高度集约化,更具灵活性。可根据蓝藻治理需要,快速方便地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应急处置。适合湖湾、河道、水库及景观水体等。 | |
船载式藻水分离装置 | 快速方便移动到指定水域进行应急处理, 适合水体深度在 0.7 米以上的湖湾、河道、水库等, 适合缺乏道路交通条件的水体。 | |
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 | 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为机动性应急蓝藻治理装备,可以根据蓝藻聚集情况和应急处置需求,结合道路情况选点放置、运营。适用于蓝藻水华聚集严重、但无条件建设大规模藻水分离站的湖库。 | |
加压控藻船 | 公司研发的加压控藻船,以玻璃钢船体为平台,配置蓝藻打捞、压力控藻和曝气装置,可机动灵活地在蓝藻水华爆发水域实施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蓝藻聚集、防止其发白发臭。可广泛用于湖泊、水库、河道、鱼塘以及景观水体等水域蓝藻水华的防控。 | |
可移动式黑臭水体治理装置 | 可移动式黑臭水体治理装置通过快速补充水体溶解氧含量,为微生物生存提供有利条件,增加水体自净能力,解决水体富营养化;对黑臭水体加入净化剂与超微细气泡,通过高效气浮使致黑致臭物质从水中分离,形成浮渣,并对浮渣脱水,从而使黑臭水体迅速变为清澈。主要适用于城市黑臭河道、景观水体等的治理。 |
技术装备名称 | 技术装备示意图 | 技术装备简介 |
水动力控藻器 | 通过打破水稳层和增加水体流动性、改变蓝藻生长所需的环境条件,实现预防和控制蓝藻大规模爆发的目的。广泛用于湖湾、水库、河道、鱼塘以及景观水体等。 | |
卷吸式大通量推流器 | 卷吸式大通量推流器为交错的内外套管结构,工作时,内套筒中叶轮转动推流形成压差,外部水体在压力作用下被卷吸进入推流器内,实现了推流量成倍的增加。卷吸式大通量推流器通过增强水体流动及水体增氧,实现预防蓝藻爆发和湖泛发生。适用于各类浅水湖、库、塘及河道。 |
②整装成套装备
根据湖库中蓝藻水华发生的程度、水华聚集和分布情况,以及湖库的地形地貌特征、富营养化程度,公司开发了多个系列的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整装成套设备,主要包括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装备、湖泊富营养化治理诊断技术成套装备。
技术装备名称 | 技术装备示意图 | 技术装备简介 |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 | 采用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蓝藻囊团破壁、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等核心技术,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了蓝藻打捞、脱气沉降、气浮分离、脱水等多个环节的技术和设备,形成了可规模化和工厂化处理蓝藻的基站。适用于蓝藻水华长期规律性、大范围聚集区域的常态化应急处置。 |
技术装备名称 | 技术装备示意图 | 技术装备简介 |
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 | 利用不同静水压力下蓝藻囊团和气囊结构变化,致使蓝藻失去上浮能力,生理功能失活的原理,在水上建造由蓝藻导流、深井加压控藻、水体推流循环、水底底层增氧等系统组成的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可大通量、低能耗、高效率地清除水体表层蓝藻水华,达到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水华灾害的目的。 | |
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装备 | 以套筒衬袋式集泥器为核心,以七波段淤泥分布探测器、专用取泥船、多功能作业船等装备为支撑的体系化成套清淤装备。通过七波段淤泥分布探测器对湖库、河道淤泥探测,并获得淤泥沉积分布指导套筒衬袋式集泥器的布设,借助多功能作业船开展低扰动地牵引刮泥,集泥器中的淤泥在重力作用下水分通过渗滤衬袋与透水定位管排出。集泥器收集满后,将渗滤衬袋通过专用取泥船整体取出、更换与转运。适用于湖库、河道的清淤及常态化淤泥管控。 | |
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 | 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是以推动绿色智慧水利、建设数字文明生态、数字孪生流域为战略方针,以河湖健康管理为基础的数字文明产物。工作站具备五大职能:①调查:“网格化、巡航化、天空地一体化”对河湖水质与生态调查, 为河湖健康管理提供参考依据;②巡查:对河湖进行常态化巡查,协助河湖健康管理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③评估:定期出具调查和诊断报告,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估,为河湖治理提供依据;④应急:工作站可配备机动化应急处置装备,针对突发性状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保障河湖健康;⑤科普:进行河湖健康管理科普宣教,倡导河湖治理的全民参与,共筑“幸福河湖”。 |
(2)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公司提供的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运营与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成套化先进整装集成技术装备运营维护服务和河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运营维护服务两大领域。
①通过长期的蓝藻治理项目实施及优质的售后服务,本公司在蓝藻治理装备流程管控、技术指导、设备维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运营管理团队。在为客户
提供蓝藻治理整装集成技术装备后,为了节省人力、节约成本、实现排放达标以及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客户通常会选择将蓝藻治理运营整体外包给专业的运营服务提供商进行管理和运营。运营与维护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涵盖技术装备的日常运行工作、技术指导和设备维护等。客户会根据藻水处理量、运行时长、藻泥产生量等多项指标,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运营与维护服务费用。通过提供运营与维护服务,公司不仅能够帮助客户实现蓝藻治理装备的高效、稳定、低成本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标准,还能实现应急处置蓝藻水华灾害以及湖库富营养化的常态化控制。同时,本公司还能对客户的需求进行有效的跟踪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另一方面,随着运营与维护服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获得了稳定的现金流,从而确保了公司持续稳定的业绩增长,并降低了业绩波动的风险。
②在河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运营维护方面,公司向湖库管理者提供以下五项功能:a.调查:
“网格化、巡航化、天空地一体化”对河湖水质与生态调查;b.巡查:对河湖进行常态化巡查,协助河湖健康管理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c.评估:定期出具调查和诊断报告,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估,为河湖治理提供依据;d.应急:工作站可配备机动化应急处置装备,针对突发性状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保障河湖健康;e.科普:进行河湖健康管理科普宣教,倡导河湖治理的全民参与。自2023年以来,本公司已在江苏蠡湖、滆湖以及广东新丰江成功建设了三座“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广东新丰江河湖长健康工作站已成功签订首笔运营维护订单。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新丰江水库蓝藻水华风险区域的水质水生态监测、库区高分辨率卫星拍摄、无人机航拍以及编制水库水质水生态监测分析报告等。
(3)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中资源化产品
在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中,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手段。生物质是指通过光合作用生成的有机物质,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在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中,生物质资源化利用主要是指将湖泊、水库中的水生植物、藻类、底泥等生物质进行有效利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资源。这些生物质通过资源化利用,不仅可以减少其对水体的污染,还可以为社会带来经济效益。
①生物质能源产品
在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中,可以将湖泊、水库中的水生植物、藻类等生物质收集起来,经过加工处理,制成生物质燃料,用于发电、供热等领域。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还可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减碳目标。
报告期内,德林海已与云南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在云南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内投资建设以生物质锅炉为核心的热能设施,供应
蒸汽并负责组织生物质燃料的原料收集、生产、生物质锅炉的运营和维护。截至目前,德林海已中标云南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云南高原特色乳制品智能工厂蒸汽供应合同》项目。
②碳资产交易
甲烷是仅次于二氧化碳的第二大温室气体,其排放后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8倍,减排一吨甲烷相当于减排28吨二氧化碳。甲烷主要来自煤炭开采、石油天然气生产、水稻种植、动物肠道发酵、垃圾填埋及湖库湿地等。其中,湖库湿地是甲烷最主要的来源之一。中科院研究表明湖库湿地等水域贡献了全球超过一半的甲烷排放量,其中湖库面积虽小却排放大量甲烷,可贡献水域生态系统70%的甲烷排放量。湖库湿地的甲烷主要来自于其富含有机质的污染底泥。富含有机质的污染底泥在厌氧条件下进行厌氧分解,产生大量甲烷。据理论测算,污染底泥中,平均每吨有机质可产生0.77吨甲烷。因此,清除污染底泥可使厌氧分解转化为好氧分解,减少甲烷的产生,从而实现甲烷减排。在科学推进湖库清淤减淤的工作中实现甲烷减排并进行CCER的开发,实现绿碳的销售。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单体装备及整装成套集成技术装备及安装调试
① 采购模式
对于公司提供的单体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通用零部件与标准设备将直接按市场价格从外部采购。非标准与核心设备,基于公司创新工艺技术,将委托第三方定制。由于非标准与核心设备的部件由多个供应商制造,单个供应商无法全面掌握整体设计资料。公司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评估其供货表现,以确保成本控制与品质保证。项目执行期间,采购部与市场开发中心将根据合同要求,制定供货计划,并从合格供应商中询价、比价,最终完成采购。对于与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紧密相关的辅助项目,为提升效率与整体效果,业主方通常会委托公司一揽子承接。接手后,公司会将这些辅助项目分包给专业承包商实施。
② 销售模式
公司的单体装备及整装集成技术装备因技术含量高且需因地制宜,其销售流程由研发中心主导,市场开发中心辅助。为准确掌握市场需求,两部门会定期拜访客户、关注招标公告等。客户可通过实地考察与案例研究,为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据。公司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获取订单。销售与安装完成后,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设备是否达到合同标准,之后方可验收。若验收标准涉及水质检测,客户可自行委托或要求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2、运行维护服务
(1)采购模式
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所需物资,如药剂与辅材,由运行管理部编制需求计划,采购部据此制定采购计划,并从合格供应商中询价、比价后采购。对于蓝藻打捞服务,因技术含量低且时间性强,公司采用劳务外包模式,由外部劳务公司负责具体打捞作业,公司则提供所需设备。
(2)服务提供模式
公司的蓝藻治理与河湖长健康工作站维护项目,均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专业团队,按合同约定提供包括巡查、打捞、分离、处置、调查诊断等系列服务。服务期间,确保水质与处理设施达到客户要求的质量指标,确认按客户合同要求提供调查诊断服务并接受客户监督。相关运营费用按月根据实际处理量与运行时长确认,通常按季度或年度结算。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为购买其技术装备的客户提供专业化运行维护服务,为购买湖库调查诊断服务的客户提供河湖长健康工作站维护服务。服务销售方面,公司既会通过参与客户的公开招标获得项目,也会根据政府部门的内部决策流程获得委托项目。
3、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中资源化产品
公司的资源化产品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三种: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和合作开发。自主研发,即公司依托自身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通过持续创新,开发出符合本地湖库富营养化治理需求的资源化产品。技术引进,则是公司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持有者进行合作,引进成熟的资源化技术,以迅速提升产品竞争力。合作开发,是公司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方式,与其他企业共同研发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1)采购模式:公司在生物质能源领域主要采用为客户提供生物质锅炉供热服务的方式,供热的生物质资源化原料主要采取通过贸易商或经销商等中间环节采购原材料或成品,这种方式有助于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和风险。
碳资产业务的采购是指根据公司未来开发CCER方法学后,在推进湖库清淤减淤工作中实现甲烷减排,取得碳资产。
(2)销售模式:公司在生物质能源领域主要采用为客户提供生物质锅炉供热服务的方式。在碳资产交易方面,公司则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发CCER方法学,待方法学开发成功后将湖库清淤减淤工作中实现的甲烷减排指标,直接在碳市场进行交易。上述碳资产业务目前尚处于方法学开发阶段,未来CCER方法学开发成功、申报、项目开发并形成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分为前瞻性研究和定制化研发。
(1)前瞻性研究
公司研发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行业技术发展前景,进行前瞻性应用技术的研发工作,储备核心技术。公司的前瞻性研究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依靠公司研发团队独立研发的同时,也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温州大学、南京中科深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江南大学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合作研究,借助外部研发力量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水平。
(2)定制化研发
公司接收客户订单后,研发中心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水质状况及客户对装备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估、立项、技术研发、工艺和设备设计,形成高效能、低成本的蓝藻治理集成技术方案,并委托第三方供应商进行定制化设备、部件试制,完成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测试后定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的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行业,属于水环境治理领域的一个细分行业,该行业关系到饮用水安全、水生生态健康、水环境质量以及滨湖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中蓝藻水华治理也是水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通常包括调查诊断、数字湖泊、孪生预警、蓝藻治理、污染底泥治理、水质提升、生态修复以及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等细分领域/行业,其共同特征就是通过污染物存量的减量化(减少存量),最终实现“藻型浊水”向“草型清水”生态的转化。同时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也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富营养化湖泊正在开展整湖治理工作。随着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技术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升级,行政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治理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整个行业发展的“风口期” 正在不断酝酿形成。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2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在开展营养状态监测的204个重要湖泊(水库)中,贫营养状态湖泊(水库)占9.80%,中营养状态湖泊(水库)占60.30%,轻度富营养状态湖泊(水库)占24.00%,中度富营养状态湖泊(水库)占5.90%。治理湖泊富营养化仍是我国湖泊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最突出问题之一,重要湖库蓝藻水华爆发风险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目前,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行业的技术门槛主要在技术难点以及行政准入两方面,其中技术难点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污染物存量的减量化(减少存量),最终实现“藻型浊水”向“草型清水”生态的转化方面;另一方面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专利技术具备排他性的特征,而本行业主要以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其采购主要通过招投标进行,注重专有技术的保护,形成了行政准入门槛。
对于我国各重要湖泊水库所面临的富营养化问题,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治理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水体富营养化治理市场也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公司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治理经验的积累,将会有更多的创新技术和解决方案推出,为湖泊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综上所述,我国各重要湖泊水库均面临富营养化程度高、蓝藻水华灾害频发的问题,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短期内还可能加重,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我国湖泊水污染防治在近10年内的主要控制方向是严格保障现有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遏制主要湖泊富营养化趋势,降低水体水质营养化指标浓度;逐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因此水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还有庞大的潜在市场需求亟待挖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创立全国首家湖泊生态医院,同时作为蓝藻治理龙头企业,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综合服务商,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地位。随着环保政策的加强,湖泊生态治理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1)发展机遇
随着环保政策的强化,湖泊生态治理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法规,对绿色低碳高质量经济体系的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凭借在蓝藻治理领域的领先技术和经验,成功抢占市场先机,巩固了行业地位。
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意见》指出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意见》就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以下战略安排,“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
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积极应对蓝藻水华、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到2027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0%、83%左右,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2)技术创新
蓝藻治理技术可归纳为原位控藻和打捞分离(异位)两大类,其中原位控藻又分为化学法、絮凝法、高能物理法、遮光法、生物调控法以及沉压法;打捞分离(异位)可分为磁分离法、转鼓法、气浮法以及震动斜筛法。以上方法均有市场案例,但成为主流工艺的治理技术为公司的一代双气浮技术、加压气浮技术及二代深井加压控藻治理技术,具体如下图:
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针对大型淡水湖泊,公司提出“打捞上岸、藻水分离”的技术路线,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拥有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蓝藻囊团破壁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应用核心技术设计研发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在处理工艺、处理水量、处理水质类型、处理效率等多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可低能耗、高效率、规模化地处理超高浓度藻浆。
蓝藻水华常态化防控:公司在蓝藻水华常态化防控技术上取得突破,运用“加压灭活、原位控藻”构建起完整、有效的主流技术路线。2019年以来,随着公司自主研发的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在巢湖流域首次实现商业化应用,公司已陆续在太湖、巢湖等湖泊建设了34套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该装备具有大通量、低能耗、高效率地水体蓝藻水华、增加水动力的技术优势,在大流量无藻水调度,即水源保障方面取得了应用场景的重要拓展。
富营养化治理研究:公司利用湖库治理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经验,探索甲烷排放的CCER方法学编制。这将加强双碳领域的战略布局,为碳交易市场提供新的减排途径。公司成功研发出“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并于2024年1月在异龙湖清淤项目中首次商业化应用,实现了清淤工程领域的突破。该技术针对复杂工况量身定制,展现了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为德林海整湖治理模式技术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智慧化监管:公司创建了全国首个“河湖健康管理平台”,具备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收集诊断能力,为湖泊智慧化监管和实时监测提供了新的手段。自2023年以来,公司已在江苏蠡湖、滆湖,广东新丰江建设了三座“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未来,随着河湖健康管理平台在全国更多地区的建成和运行,将为湖库生态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湖库水网大数据支撑。
(3)丰富经验
公司在全国重点湖泊承担蓝藻水华治理工作,包括巢湖、太湖、滇池等。积极应对蓝藻水华情况,调配资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一揽子解决方案、整装成套技术装备及运营服务,具有丰富治理经验。
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国蓝藻爆发的主要地区,涵盖太湖、巢湖、滇池、洱海以及浙江、福建、重庆、上海、江苏、云南、广东、湖北、内蒙古等15个省及27个市。在国家重要会议,如杭州G20、厦门金砖五国会议,2023年杭州亚运会,德林海均作为唯一供应商受邀参加蓝藻紧急处置及保障工作。这些经历不仅展示了公司在湖泊生态治理领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持续研发与创新
公司不断投入研发资金,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致力于提升蓝藻治理的效率和效果。通过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公司不断拓展技术领域,探索新的治理方法和手段,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综上所述,公司作为全国首家湖泊生态医院在蓝藻治理和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领域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地位。随着环保政策的加强和湖泊生态治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国湖泊生态治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新技术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大湖清”战略,开展富营养化水体内源治理技术研究。针对底泥污染物的释放问题,公司依托在湖库治理方面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经验,对甲烷排放进行CCER方法学编制的探索。公司对甲烷排放CCER方法学编制的探索,将进一步提升双碳领域战略布局,为碳交易市场提供新的减排途径。报告期内,公司突破了污染底泥治理的难题,形成了自研关键技术“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该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实现了对清淤工程领域的突破,填补了公司在湖库清淤领域的空白,标志着公司的整湖治理模式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新产业方面,零碳科技在绿氢制造关键设备的研发上取得了高压差式AEM电解水系统研发的阶段性成果——首创22兆帕1标方AEM高压电解槽研发成果,该研究成果由零碳科技独立研发,现已提交三项专利申请并已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该电解槽采用阴离子交换膜,无需使用稀有贵金属,性能接近于PEM电解槽,未来成本有望接近ALK电解槽,适合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其特点在于能有效减少电解水过程中对下游压缩机的依赖,从而消除压缩过程中的能耗,降低设备投入成本,显著提高绿氢生产效率。同时,该电解槽在结构设计上实现了创新密封结构与高强度极框设计,解决了高压电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气密性、安全性问题,以及膜电极的机械强度和寿命问题,实现了在6-22MPa 压力下的长时间稳定运行。
在新模式方面,公司首创了湖泊生态医院这一新型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是对公司长期以来的湖库治理经验和科技创新成果的集大成。以湖泊生态医院为核心,充分利用湖泊生态医院的专业技术和资源,通过监测、预警、诊断、系统集成、治疗等一系列环节,实现对湖库水环境和水生态的全面改善。这一模式的实施,将极大地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实现湖库水环境与水生态的根本性改善,进一步推动“藻型浊水”向“草型清水”的水生态系统转化。该湖库治理新模式有利于突破原来单一的湖库治理模式,有助于实现政府从原来的单一设备采购为主的治理模式,向购买环境绩效、购买服务为主的结果导向型治理模式转变。有利于公司实现从传统政府业务中的乙方,向新型模式下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医生式的乙方转变。这种以湖泊生态医院为依托的新型湖库治理模式,将极大的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蓝藻囊团技术、加压控藻技术、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各项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专利权属清晰,且在市场中的产业化应用成熟,具体如下:
核心技术 | 技术成熟程度 | 技术水平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 | 产品应用级 | 国际领先 | 原始创新 | 可处置高藻水,高浓度藻类悬浮物,出水中蓝藻密度远小于单级气浮分离技术,出水中的总磷、总氮、氨氮、COD均有降低,出水水质明显提高。 |
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 | 产品应用级 | — | 原始创新 | 可适应不同水位高度,根据蓝藻聚集程度灵活调节井口高度,高效抽吸藻浆(包括高浓度的藻浆),大幅提升打捞量并降低成本。 |
蓝藻囊团破壁技术 | 产品应用级 | — | 原始创新 | 可用于处理浓藻浆和失活的陈藻,提高絮凝沉淀效果、出水水质和蓝藻去除率。 |
原位加压控藻技术 | 产品应用级 | 国内领先 | 原始创新 | 通过物理加压方式对蓝藻加压处理,致使蓝藻脱气沉降,实现大通量、低能耗、无害化的原位控藻。 |
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 | 产品应用级 | 国内领先 | 原始创新 | 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基于7波段淤泥分布探测技术开展水体深度及沉积物分布探测,并绘制水-泥-土三相分布图,获得的湖底淤泥堆积分布情况,在淤泥最易于聚集即堆积最厚的区域,布设套筒衬袋式集泥器,借助自然水流与牵引式刮泥技术辅助,精准将表层高污染淤泥汇集至集泥器内,同时进入集泥器内的淤泥在重力作用实现原位的初步脱水减容。待集泥器渗滤衬袋中淤泥汇集满后,将其取出并更换新的渗滤衬袋,继续汇集高污染淤泥,周而复始从而实现低扰动下的污染底泥清除,取出的渗滤衬袋中淤泥含水率在50%-70%,实现了干泥上岸,减少岸基处置难度。 |
卷吸式大通量推流技术 | 产品应用级 | 国内领先 | 原始创新 | 通过交错的内外套管结构,在工作时管内出现压差,形成卷吸,外部水体将源源不断的被卷吸进入推流器内,从而实现大通量的推流,在相同功率下,卷吸式大通量推流器的推流量是普通推流器的4-6倍,具备低能耗的水力推流控藻、水体增氧等功能。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2023年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20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71项,外观设计2项,拥有软件著作权9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6 | 11 | 61 | 23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8 | 78 | 7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1 | 0 | 10 | 9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5 | 20 | 151 | 105 |
注:报告期内,2个实用新型专利失效。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337,585.41 | 23,786,016.73 | 23.3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9,337,585.41 | 23,786,016.73 | 23.3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46 | 5.30 | 增加4.1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大通量推流控藻技术及装备研制 | 4,230,000 | 3,563,217.38 | 3,889,650.19 | 在研,①通过开展不同特征水体的水动力推流试验结果,完成桨叶推流倍增装置的结构优化。 ②根据小试研究结论,构建大通量推流技术,开展了大通量推流控藻装备的研制。 ③授权1项专利。 | 研制可以有效控制蓝藻聚集,避免藻源性湖泛发生的大通量、低能耗的推流装备1套。 | 国内领先 | 可应用于有蓝藻水华堆积、水体滞留易导致蓝藻水华爆发的水体。 |
2 | 低碳型藻(污)泥脱水干化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制 | 9,450,000 | 1,876,409.92 | 4,158,549.45 | 在研,①开展了不同工况条件下藻(污)泥脱水速率及脱水能耗研究,突破了低能耗的藻(污)泥脱水难题,形成了1项关键技术;②开展了藻泥、污泥及秸秆协同资源化利用研究,初步构建了藻泥资源化利用整装成套技术体系;③开展了生物质压块单因素试验,包括含水率、压强、保压时间等。基于单因 | ①研究低能高效藻泥脱水技术,实现藻泥的低成本脱水,为资源化利用提供支撑; ②探索藻泥、污泥及秸秆等物料协同资源化利用技术可行性,研制高含水物料挤压成型技术及装备; ③研制低碳型藻(污)泥脱水干化整装成套装备1套,攻克藻(污)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突破了低能耗藻泥干化技术,可有效解决目前藻水分离后面临的藻泥处置成本高、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实现打捞-藻水高效分离-藻泥低成本处置全链覆盖,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
素的试验结论,开展了基于单因素结论的生物质压块正交试验。④攻克了高含水物料挤压成型关键技术。 | 泥资源化利用技术1项。 | |||||||
3 | 关于滨湖芦苇荡水体异常防控的研究 | 3,730,000 | 761,404.20 | 4,205,831.21 | 结题,①开展了芦苇荡异常水体溯源研究,探明芦苇荡异常水体诱因; ②开展了芦苇荡内活水技术研究及装备的研制,实现了芦苇荡内活水畅流,避免了蓝藻大量进入芦苇荡内后来不及消纳而腐败至臭及水质异常的现象; ③申请了2项专利。 | ①研究了受压蓝藻对芦苇生长的影响并探明了芦苇荡消纳受压蓝藻的能力;②研究了滨岸带生态修复与蓝藻原位处置耦合技术; ③探明了近岸芦苇荡水体异常发生机理并开发了一套可用于芦苇荡水体循环设备。 | 国内领先 | 通过对滨岸带芦苇荡异常水体的溯源以及芦苇对受压蓝藻消纳能力的研究,为受蓝藻胁迫的河湖治理提供新的技术途径,本技术在富营养化湖库滨岸带蓝藻治理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
4 | 加压控藻装备优化及处置能力提升技术研究 | 3,810,000 | 1,961,379.16 | 1,961,379.16 | 在研,①开展了水上便携收放式蓝藻聚拢打捞技术研究及相关装置试制工作; ②利用多级离心泵对管道实施加压试验,开展了浅水加压控藻装置的研制。 ③申请了2项专利。 | ①研究一套可适用于浅水湖泊的便携式加压控藻装置1套; ②针对现有加压控藻船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了现有工艺路线优缺点,优化控藻船结构并提升处理能力5倍以上; ③针对现有深潜式高压控藻井的技术 | 国内领先 | 鉴于现有的蓝藻防控需求以及现有装备遇到的瓶颈,对现有的技术装备开展技术升级,并研制新式加压控藻装备,可适用于不同蓝藻水华程度的应急治理或长效管控,具备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 |
特征,分析限制现有产品处理能力因素,优化相关结构并提升处理能力5倍以上。 | ||||||||
5 | 水上诊断平台研制 | 5,000,000 | 7,696,068.18 | 9,776,518.32 | 在研,①开展了水上平台抗风浪研究,形成了1项关键技术; ②开展了全水域实时水质监测分析,为后续全水域水质监测提供基础; ③完成水上诊断平台构建,构建了水上调研评估方法并开展相关调查评估工作。 ④申请了1项专利。 | ①研究并开发可全水域实时水质分析及监测技术,可实现常态化水质监测及营养盐演变的预测等功能; ②构建水上诊断工作平台,为河湖长制研究提供基础平台; ③申请专利1项。 | 国内领先 | 目前,河湖长制运行主要集中在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激励与问责等四个环节,本项目可为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手段及诊断平台,具备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 |
6 | 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研究 | 19,850,000 | 12,190,304.35 | 29,004,645.89 | 在研。①开展了浮泥、流泥、淤泥精准测绘技术研究,并形成1套污染沉积物精准测绘核心技术; ②开展了不同水文条件及应用场景下推移质淤泥低扰动汇集技术研究以及污染性淤泥捕获区布设机理研究; ③在太湖、异龙湖等不同水域、不同水情、不同地质情况的 | ①完成柔性清淤陷阱规格及安放方法的研究、淤泥取出方式的研究、多功能取运储一体化船的研制、柔性清淤系统集成研究等工作; ②研究不同条件和要求下柔性清淤陷阱的技术布置参数; ③研究合适的淤泥取出方式,并集成及研制取泥装备; ④研究淤泥资源化 | 国内领先 | 该技术根据多频探测系统对湖底淤泥堆积情况布设集泥器,淤泥流入集泥器内通过重力沉降脱水减容后再将集泥器内淤泥清出,继续捕获淤泥,周而复始从而实现在无人工扰动情况下的底泥清淤工作,实现了低扰动的精准清楚表层污染较重的推移质淤泥,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
湖泊中开展了原位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研究,初步获得湖泊推移质淤泥捕获及原位浓缩相关参数; ④优化了陷阱式柔性清淤工艺,形成了污染底泥陷阱式治理调控成套关键技术1项。 ⑤申请专利15项,授权专利6项。 ⑥形成了企业技术标准1项。 | 利用技术,实现淤泥的后续利用; ⑤集成柔性清淤整装成套技术,优化系统运行模式。 | |||||||
7 | 加压耦合鲢鳙鲴生物牧食控藻技术研究 | 2,481,000 | 1,085,079.09 | 1,085,079.09 | ①在西塘河深潜式高压控藻器下游1.5-2公里藻渣密集悬浮沉淀的水域建设围网,构建了加压耦合鲢鳙鲴生物控藻实验区。 ②开展了不同种类与密度的鲢鳙鲴鱼和滤食性底栖生物来构成的不同水体营养级对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在河网调水产清中集中沉藻区沉积蓝藻的牧食能力研究 ③探明了经过高压灭藻改善含藻水水质并结合泵站引水后河网 | ①通过典生物调控,借助底栖生物、鱼类捕食悬沉藻颗粒类, 降低水体中的蓝藻 生物量,再通过对鱼类和底栖生物捕捞,实现氮磷营养盐-藻-鱼-捕捞的食物链循环,削减水体氮磷,降低水体的中的营养盐,防止蓝藻水华的爆发。 ②探明鲢鳙鲴对投放量经过一个周期后消减悬沉蓝藻生物量的关系。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构建了加压控藻与“藻-鱼-蚬(螺、蚌)”立体耦合技术, 通过生物牧食消纳受压悬沉蓝藻颗粒,一方面缓解蓝藻藻泥上岸处置压力,一方面可削减水体蓝藻生物量,减少水体藻源性污染,实现物理加压控藻+生物食藻技术循环,为受蓝藻胁迫的水体水生态稳定提供技术支撑。具备广泛的市场应用前景。 |
中藻种变化规律。 | ③申请专利1项。 | |||||||
8 | 着生藻着生关键影响因子及其控制技术与装备研究 | 3,950,000.00 | 203,386.85 | 203,386.85 | ①开展了不同刷拭因素对不同基质表层生物膜去除及着生藻再次着生的影响试验。 ②开展了不同水动力条件对不同基质表层生物膜生长的影响,探明了不同水动力条件对生物膜去除及复生的关系。 ③申请专利1项。 | ①探明着生藻着生基质上生物膜对着生藻着床生长的影响,并形成硬质基质表层生物膜生长抑制技术1项; ②试制可常态化抑制着生藻着床生长的装备1项; ③申请专利1项。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通过对影响着生藻着生关键影响因子研究,拟形成可常态化控制着生藻着生的关键技术,较物理打捞去除着生藻控法而言具有工艺流程短、处置效率高、源头抑制着生等优势,且无需后续藻泥(渣)及残体处置问题。具备广泛的市场应用前景。 |
合计 | / | 52,501,000 | 29,337,249.13 | 54,285,040.16 | / | / | / | / |
情况说明
1、“关于滨湖芦苇荡水体异常防控的研究”研发总经费超出计划主要原因为:因芦苇荡中水生态环境复杂多样,芦苇丛内消解的蓝藻残体及截留污染沉积物混合后污染释放复杂,在异常水体防控研究过程中,对滨岸带芦苇丛开展了整形及改造,同时加密了相关监测,导致研发费用超出预期。
2、“水上诊断平台研制”项目经费超出计划主要原因为:在水上诊断平台研制过程中比选了光谱法、传感器、格采等多种方式,同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增加了藻种智能识别、藻密度自动计数等研究工作,导致研发费用超出预期。
3、“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研究”研发经费超出计划的主要原因为:针对前期已经完成的陷阱式柔性清淤装备在不同湖泊开展技术试验过程中,由于各湖库地域位置、水文情况差异、生态环境差异,造成沉积物粒径及有机质含量差异较大,且各湖库水底流场复杂多变,借助自然水流汇集污染沉积物速率差异大等问题,开展技术优化,开展了沉积物低扰动汇集、捕获沉积物重力固结规律、捕获沉积物高效清除等技术及装置的研究及试验,导致研发费用超出预期。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6 | 3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82 | 7.1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740.10 | 790.3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56 | 21.9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7 |
本科 | 22 |
专科 | 6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5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关于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技术,公司针对大型淡水湖泊提出并实施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应急处置方面,我们创新采用“打捞上岸、藻水分离”技术路线,并自研了如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以及蓝藻囊团破壁等核心技术,突破了相关技术瓶颈。在常态化防控方面,公司成功研发出“加压灭活、原位控藻”核心技术,并构建了完整的主流技术路线。自2019年起,我们自主研发的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在巢湖流域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并已陆续在太湖、巢湖、星云湖等湖泊投建运用了34套,其大通量、低能耗、高效率的特性在清除水体蓝藻水华、增加水动力方面表现出显著优势,同时在大流量无藻水调度和水源保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针对污染底泥的常态化精准治理,公司在2023年底取得了重大突破,研发出“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2024年1月,该技术成功应用于异龙湖清淤项目,实现了对清淤工程领域的技术革新。该技术专为无堆场、对尾水排放、底泥含水率及清淤扰动要求高的复杂工况量身定制,体现了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特点,为德林海整湖治理模式技术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智慧化监管诊断技术方面,公司创建了全国首个“河湖健康管理平台”,开创了河湖诊断技术的先河。该平台集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收集诊断能力于一体,为湖泊的智慧化监管和实时监测提供了新的手段。自2023年以来,我们已在江苏蠡湖、滆湖,广东新丰江等地建立了三座“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随着该平台在全国更多地区的建成和运行,将有力支持湖库生态治理工作,并提供湖库水网大数据支撑。
2、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全国首家湖泊生态医院,在蓝藻治理领域具有龙头地位,同时也是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综合服务商。随着技术体系的不断完善与进步,德林海在业内的领先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并正逐步成为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领军企业。
公司业务范围广泛,覆盖全国蓝藻爆发的主要地区,包括太湖、巢湖、滇池、洱海以及浙江、福建、重庆、上海、江苏、云南、广东、湖北、内蒙古等15个省及27个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了多达26个富营养化水域的湖泊和水库,其中包括百公里以上的5个湖泊和水库,以及千公里以上的1个大型湖泊。
在国家重要会议期间,如杭州G20、厦门金砖五国会议以及2023年杭州亚运会,德林海作为唯一供应商受邀参与蓝藻紧急处置及保障工作。这些经历不仅充分展示了公司在湖泊生态治理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先后荣获了多项荣誉称号,包括无锡市太湖蓝藻打捞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无锡市水利局颁发的“治藻尖兵”称号,昆明市官渡区水务(滇管)局授予的“治藻尖兵、誉满三湖”称号,湖州太湖度假区治水办颁发的“治藻尖兵、誉满太湖”称号,以及巢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的“蓝藻防控先进单位”称号。
此外,公司还收到了来自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养护单位、江西省鹰潭市生态环保局、江苏新沂市人民政府等多个单位赠送的锦旗和表扬信,对公司的蓝藻应急处置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与肯定。这些荣誉和认可不仅彰显了公司在蓝藻治理领域的卓越成就,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平台效应优势
为了保证公共设施的稳定性,政府部门在采购时往往会优先选用与现有平台兼容并已广泛应用的技术装备,因此公司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平台已形成明显的平台效应,后续进入该区域市场的竞争者需在现有平台上加载能够兼容的蓝藻治理、藻泥等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技术设备,构成了兼容性壁垒。公司则充分运用岸上业已形成的藻水分离站平台、深潜式原位控藻各类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等装备的商业化应用,以湖泊生态医院为载体,进一步凸显平台效应优势。
4、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对整湖治理体系进行梳理和完善,构建了以湖泊生态医院诊疗为模型的整湖治理的业务模式,以环境绩效为付费依据的整湖治理的商务模式(整湖治理+见效付费),以整湖治理创造的生态价值为资源的开发模式(EOD)的整湖治理体系。该湖库治理新模式突破原来单一的湖库治理模式,有助于实现政府从原来的单一设备采购为主的治理模式,向购买环境绩效、购买服务为主的结果导向型治理模式转变。湖泊生态医院具备诊断、解决方案设计、系统集成、方案实施及运行维护、健康管理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富营养化湖(库)内源治理行业存在典型的季节性特征。公司主要客户以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为主。通常而言,该类客户在上半年确定项目投资计划并进行预算审批,然后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或内部决策程序,确定合适的蓝藻治理整装技术装备供应商,并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实施阶段支付账款。公司通常上半年按照客户要求参与政府招投标程序,项目中标后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业务合同组织采购,于下半年在整装技术装备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后确认收入。因此,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实现,而费用在各季度内较为均衡发生,从而公司一季度、半年度可能出现季节性亏损或盈利较低的情形,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较为明显。
2、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
“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进度未及预期。此项目为研发与建设型项目,非生产线改扩建,其实施过程复杂,需针对特定水域与湖情持续对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测试、调整、优化,直至成熟定型。经过近三年研发,首个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已于2023年3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江苏蠡湖、滆湖及广东新丰江成功建立三座“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此项目旨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以河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为核心的数字孪生水利智能中枢平台,运用信息化、智能化设备及AI、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实现湖泊智慧化监管及流域内湖泊数据实时监测与预警。项目采用边探索、边实施的方式,根据工作站运行情况逐步升级迭代。因涉及政府需求、公司经营状况、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多因素,预警平台项目实施与生产线类募投项目属性差异显著,建设周期较长。公司的主营业务蓝藻水华及湖库治理的特性决定了公司的两个募投项目均属于较长周期投入的项目。其中“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部分合同约定的是三年期或五年期的研发周期,分阶段实现研发目标才能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故目前尚处于投入期及反复验证修订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将研发周期再延期两年的方式以进一步保障研发效果,让资金的投入能发挥最大的效用。综上,公司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客户多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项目需经过严格的验收、专项决算审计及资金审批流程,部分地区的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国家以及省一级的治理专项资金、专项债,资金争取及资金拨付流程较为复杂,时间较长。公司主要客户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重要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可收回性具有一定保障。公司已制定了针对性的款项催收制度及奖励措施,不断规范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
2、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由于不同区域收入的变化,设备与运行服务收入占比的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致使项目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了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波动。公司一贯秉承着“问题导向+技术驱动”的核心生产经营理念,该理念也是主营业务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的根本原因。未来,随着具有富营养化治理需求的湖库数量增加,业务规模明显提升,公司不排除通过实施市场开拓策略加快市场推广,也可能因面临同行业其他竞争者竞争压力加大,而采取适当的定价策略提升整装技术装备竞争力,各地区的富营养化治理要求、水质环境、地质环境、建设
标准和施工难易程度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不同项目的毛利存在一定的偏差,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承担国内大型湖泊治理任务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地区地方财政出现了暂时性的预算收紧,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影响为部分业务拓展和采购订单有所延后,但尚未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10,042,294.18 | 448,820,409.57 | -30.92 |
营业成本 | 193,848,008.08 | 261,251,327.14 | -25.80 |
销售费用 | 5,962,629.82 | 3,245,422.86 | 83.72 |
管理费用 | 41,161,435.02 | 34,799,793.17 | 18.28 |
财务费用 | -4,251,675.90 | -813,347.0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9,337,585.41 | 23,786,016.73 | 23.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79,520.25 | 97,824,222.07 | -39.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908,983.65 | 190,976,362.01 | -266.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23,942.43 | -62,601,555.12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在手订单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导致营业收入较之上年同期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开拓市场,在部分地区开展示范工程项目以及苏州高藻期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计提预计维修质保金,导致销售费用较之上年同期上升。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大额存单产生的利息收入较之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的影响,部分片区客户(政府、事业单位及国企)的回款速度不及预期,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降低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之上年同期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收回的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之上年同期降低,理财产品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之上年同期增加,部分理财产品投资后尚未收回,上述原因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回购现金较之上年同期减少,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之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04.23万元,同比下降30.92%,发生营业成本19,384.80万元,同比下降25.8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868.4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9,310.01万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308,684,339.82 | 193,100,080.50 | 37.44 | -30.98 | -25.82 | 减少4.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技术装备集成 | 145,552,918.08 | 97,197,225.17 | 33.22 | -49.06 | -36.95 | 减少12.82个百分点 |
蓝藻治理运行维护 | 163,131,421.74 | 95,902,855.33 | 41.21 | 58.17 | 23.82 | 增加16.31个百分点 |
治理服务 | 0.00 | 0.00 | 0.00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26,713,163.30 | 20,933,154.75 | 21.64 | 15,967.15 | 17,129.30 | -5.29 |
华东 | 161,691,382.42 | 103,746,982.61 | 35.84 | -49.17 | -45.20 | -4.65 |
华南 | 5,340,349.69 | 1,764,910.49 | 66.95 | -36.33 | -60.64 | 20.41 |
华中 | -154,790.71 | 58,006.02 | 137.47 | -120.75 | -91.33 | 127.14 |
西南 | 115,094,235.12 | 66,597,026.63 | 42.14 | -3.98 | 1.31 | -3.02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在手订单(主要位于华东片区、西南片区)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导致技术装备集成以及治理服务营业收入较之上年同期下降;公司通海县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于2022年10月开始全面恢复运行,2023年杞麓湖所有站点均处于全年运行的状态;2023年,公司新中标异龙湖藻水分离站运行管理(2023年度)运行维护项目。上述原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收入较之上年同期上升。
同时,得益于杞麓湖和异龙湖项目的全面运行,公司2023年蓝藻治理运行维护较之上年同期毛利率大幅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 |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 423,500,000.00 | 232,925,000.00 | 0.00 | 190,575,000.00 | 是 | 无 |
通海县杞麓湖及入湖河道藻水分离站运行合同 | 玉溪市通海县水利局 | 180,110,000.00 | 0.00 | 0.00 | 180,110,000.00 | 是 | 无 |
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2022-2023 年度(二期)合同 | 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 130,113,888.00 | 0.00 | 0.00 | 130,113,888.00 | 是 | 无 |
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 | 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 148,293,692.00 | 133,483,692.00 | 133,483,692.00 | 14,810,000.00 | 是 | 无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设备及辅材 | 35,034,556.28 | 18.14 | 68,357,076.32 | 26.26 | -48.75 | 集成项目收入下降导致成本同步下滑 |
工程安装 | 42,359,515.11 | 21.94 | 71,413,399.33 | 27.43 | -40.68 | 集成项目收入下降导致成本同步下滑 | |
人工费用 | 52,352,142.79 | 27.11 | 42,411,518.98 | 16.29 | 23.44 | ||
运杂费 | 3,353,704.95 | 1.74 | 4,402,059.58 | 1.69 | -23.82 | ||
能源费 | 13,384,833.72 | 6.93 | 15,749,536.10 | 6.05 | -15.01 | ||
药剂材料 | 14,538,556.39 | 7.53 | 15,738,549.88 | 6.05 | -7.62 | ||
设备使用费 | 187,724.32 | 0.10 | 2,580,503.57 | 0.99 | -92.73 | 上年部分应急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租赁了部分机械设备 | |
摊销费 | 1,859,204.47 | 0.96 | 13,557,014.74 | 5.21 | -86.29 | 治理项目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而已发生摊销列报于存货项目尚未结转;新增开远污水处理厂转无形资产后摊销费用 | |
其他制造费用 | 30,029,842.47 | 15.55 | 26,104,298.36 | 10.03 | 15.04 | ||
合计 | 193,100,080.50 | 100.00 | 260,313,956.86 | 100.00 | -25.8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技术装备集成 | 设备及辅材 | 35,034,556.28 | 36.04 | 68,357,076.32 | 44.34 | -48.75 | 非标项目,集成项目收入下降导致成本同步下滑 |
工程安装 | 42,359,515.11 | 43.58 | 71,413,399.33 | 46.33 | -40.68 | 非标项目,集成项目收入下降导致成本同步下滑 | |
人工费用 | 6,080,279.36 | 6.26 | 4,125,409.26 | 2.68 | 47.39 | 非标项目,部分集成项目完工验收后的根据客户 |
需求增加的试运行成本 | |||||||
其他制造费用 | 13,722,874.42 | 14.12 | 10,258,798.27 | 6.65 | 33.77 | 非标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发生的设计、服务成本有所增长以及项目完工验收后新增的试运行成本 | |
合计 | 97,197,225.17 | 100.00 | 154,154,683.18 | 100.00 | -36.95 | ||
蓝藻治理运行维护 | 人工费用 | 46,271,863.43 | 48.25 | 34,366,167.48 | 44.37 | 34.64 | 非标项目,运行项目收入的增加导致人工费用同步增长 |
运杂费 | 3,353,704.95 | 3.50 | 4,402,059.58 | 5.68 | -23.82 | ||
能源费 | 13,384,833.72 | 13.96 | 12,609,511.02 | 16.28 | 6.15 | ||
药剂材料 | 14,538,556.39 | 15.16 | 12,002,645.90 | 15.50 | 21.13 | ||
设备使用费 | 187,724.32 | 0.20 | 2,580,503.57 | 3.33 | -92.73 | 上年部分应急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租赁了机械设备 | |
摊销费 | 1,859,204.47 | 1.94 | 开远污水处理厂转无形资产后摊销费用 | ||||
其他制造费用 | 16,306,968.05 | 17.00 | 11,492,878.83 | 14.84 | 41.89 | 非标项目,运行项目收入的增加导致其他制造费用同步增加 | |
合计 | 95,902,855.33 | 100.00 | 77,453,766.38 | 100.00 | 23.82 | ||
治理服务 | 人工费用 | 3,919,942.24 | 13.66 | -100.00 | 治理项目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而已发生摊销列报于存货项目尚未结转 | ||
能源费 | 3,140,025.08 | 10.94 | -100.00 | ||||
药剂材料 | 3,735,903.98 | 13.01 | -100.00 | ||||
摊销费 | 13,557,014.74 | 47.23 | -100.00 | ||||
其他制造费用 | 4,352,621.26 | 15.16 | -100.00 | ||||
合计 | 28,705,507.30 | 100.00 | -100.0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352.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8.8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1 | 9,946.90 | 32.08 | 否 |
2 | 客户2 | 5,560.05 | 17.93 | 否 |
3 | 客户3 | 2,671.32 | 8.62 | 否 |
4 | 客户4 | 1,645.57 | 5.31 | 否 |
5 | 客户5 | 1,528.88 | 4.93 | 否 |
合计 | / | 21,352.72 | 68.8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50%的情况,前5名客户中不存在新增客户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745.6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4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1 | 977.58 | 8.69 | 否 |
2 | 供应商2 | 534.27 | 4.75 | 否 |
3 | 供应商3 | 432.11 | 3.84 | 否 |
4 | 供应商4 | 415.81 | 3.70 | 否 |
5 | 供应商5 | 385.88 | 3.43 | 否 |
合计 | / | 2,745.66 | 24.4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其中供应商1、4为新增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内容。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内容。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19,590,372.20 | 13.05 | 529,386,766.70 | 29.67 | -58.52 | 部分资金购买理财(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大额存单(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0,277,947.95 | 28.54 | 342,018,328.77 | 19.17 | 40.42 | 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加 |
应收账款 | 404,863,485.91 | 24.06 | 465,689,120.49 | 26.10 | -13.06 | |
预付款项 | 3,188,658.22 | 0.19 | 2,705,724.08 | 0.15 | 17.85 | |
其他应收款 | 6,275,314.06 | 0.37 | 5,284,918.66 | 0.30 | 18.74 | |
存货 | 48,207,511.51 | 2.86 | 91,953,313.69 | 5.15 | -47.57 | 苏州高藻期项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导致报告期末存货减少 |
合同资产 | 150,906,182.89 | 8.97 | 153,628,259.66 | 8.61 | -1.77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285,739.99 | 1.32 | 7,735,265.98 | 0.43 | 188.11 | 部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2,527,907.75 | 0.15 | 0.00 | 0.00 | 报告期内新增联营企业的投资 | |
固定资产 | 73,888,045.55 | 4.39 | 76,753,728.35 | 4.30 | -3.73 | |
在建工程 | 11,854,699.43 | 0.70 | 0.00 | 0.00 | 新增在建工程为新办公大楼的装修,报告期末尚未完工 | |
使用权资产 | 2,053,609.63 | 0.12 | 1,325,107.55 | 0.07 | 54.98 | 本期新增的房屋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
无形资产 | 47,578,678.42 | 2.83 | 54,905,442.49 | 3.08 | -13.34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7,563.28 | 0.03 | 685,523.40 | 0.04 | -28.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827,285.67 | 1.89 | 26,021,930.95 | 1.46 | 22.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6,834,667.85 | 10.51 | 25,950,482.06 | 1.45 | 581.43 | 部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
短期借款 | 16,012,222.22 | 0.95 | 23,022,488.89 | 1.29 | -30.45 |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安排银行借款 |
应付票据 | 18,676,560.23 | 1.11 | 21,223,874.36 | 1.19 | -12.00 | |
应付账款 | 146,163,526.83 | 8.69 | 196,857,109.81 | 11.03 | -25.75 | |
合同负债 | 26,249,857.04 | 1.56 | 10,983,986.52 | 0.62 | 138.98 | 报告期内部分项目预收的项目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19,426.27 | 0.66 | 10,174,395.32 | 0.57 | 9.29 | |
应交税费 | 1,807,844.20 | 0.11 | 17,190,374.74 | 0.96 | -89.48 | 收入利润下降导 |
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同步减少 | ||||||
其他应付款 | 22,043,420.48 | 1.31 | 17,866,134.38 | 1.00 | 23.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7,249.60 | 0.07 | 691,935.30 | 0.04 | 67.25 | 本期新增的房屋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866,578.21 | 0.05 | 0.00 | 0.00 | 报告期暂估的销项税额 | |
租赁负债 | 667,191.36 | 0.04 | 468,071.54 | 0.03 | 42.54 | 本期新增的房屋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
预计负债 | 931,760.17 | 0.06 | 0.00 | 0.00 | 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计提的预计维修质保金 | |
递延收益 | 6,000,000.00 | 0.36 | 6,000,000.00 | 0.34 | 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2,173.10 | 0.05 | 412,530.89 | 0.02 | 111.42 | 使用权资产、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4,215,167.72 | 保函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及与政府客户的共管银行账户 |
注:货币资金中有63,525,000.00元系星云湖项目第三期的项目款,根据付款流程的要求,2022年11月玉溪子公司与业主(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相关资金2023年1月已满足解除监管的条件,但业主一直未予解除。近期玉溪子公司已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资金监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总额共计6,255.00万元。2023年3月15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2023年5月23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2023年7月5日,全资子公司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迅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孙公司合肥德林海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00%;2023年8月3日,全资子公司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泽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收购王樟明、王超辉合计持有的河南载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收购后公司持股比例51.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理财产品 | 342,018,328.77 | 4,483,498.63 | 1,572,000,000.00 | 1,434,000,000.00 | -4,223,879.45 | 480,277,947.95 | ||
合计 | 342,018,328.77 | 4,483,498.63 | 1,572,000,000.00 | 1,434,000,000.00 | -4,223,879.45 | 480,277,947.9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合肥德林海 | 运行服务 | 500.00 | 100.00 | 3,259.78 | 2,261.40 | 2,048.71 | 17.01 |
大理德林海 | 运行服务 | 500.00 | 100.00 | 9,682.76 | 4,380.84 | 2,225.21 | 535.60 |
德林海生态 | 运行服务 | 100.00 | 100.00 | 3,394.88 | 323.70 | 2,859.41 | 44.50 |
玉溪德林海 | 运行服务 | 2,000.00 | 100.00 | 19,100.81 | 11,064.52 | 706.57 | -342.73 |
开远德林海 | 运行服务 | 1,000.00 | 99.00 | 4,808.87 | 539.32 | 746.66 | -343.75 |
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数据如下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大理德林海 | 2,215.20 | 905.91 |
玉溪德林海 | 706.57 | -312.07 |
开远德林海 | 746.66 | 191.61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三)所处行业情况”所述内容。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全球环境问题的严峻性,绿色发展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的重要方向。德林海凭借深厚的环保基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结合业务特色,制定了五年期发展规划。该规划通过湖库富营养化的内源治理及其衍生业务,以绿水青山为起点,致力于发展绿碳绿氢技术,在3-5年内,实现公司由蓝藻治理龙头企业向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综合服务龙头企业的转化,在生态环境领域内,实现绿水青山的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 将“湖泊生态医院”打造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名片
公司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ESG为核心原则,构建以湖泊生态医院为基础的湖库治理新模式。此模式转变了传统的治理方式,更侧重于结果导向,即购买环境绩效和服务。湖泊生态医院秉持服务富营养化湖库的理念,致力于通过全面的诊断服务,如水质监测预警、生态环境评估和富营养化诊断等,帮助湖库管理者深入了解湖库的健康状况,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医院拥有完善的诊疗技术和设备,确保对湖库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同时,医院重视科研创新,为湖库治理提供更为科学、高效的支持。
2. 扩大核心设备平台销售
公司计划加大三大核心整装集成设备平台的销售力度,包括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平台、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平台。同时,公司将加强销售后的专业团队运营能力,确保设备平台的稳定运行和高效服务。
3. 积极推动甲烷减排与CCER开发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专业研究,湖库清淤是实现甲烷减排的主要和有效手段。公司已对多个湖库底泥沉积物甲烷通量进行实地监测,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积极推进湖库清淤减淤工作,实现甲烷减排,并探索CCER的开发路径。
4. 深化零碳领域布局与绿氢商业化探索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积极探索绿氢的实施路径,在零碳领域布局了绿氢制造关键设备。公司已取得高压差式AEM电解水系统的研发成果,并将在此基础上推进产品的第三方权威认证工作,探索商业化路径的实现。
5. 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作为具有深厚环保底蕴的企业,我们将ESG视为业务的核心价值观和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以ESG为核心,推动德林海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全球市场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科技的飞速发展,德林海公司站在新的起点上,迎接2024年的挑战与机遇。基于公司的五年发展规划,我们将继续依托三大核心技术: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诊断技术、蓝藻应急处置及原位控藻技术、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全力推进公司的战略发展,致力于开创湖泊生态医院的新篇章。
1、湖泊生态医院投入运行
2024年5月,德林海将迁址无锡滨湖区康乐路9号,标志着湖泊生态医院的正式投入运行,这不仅是对公司多年来在湖库内源治理技术体系化运行又一次革新的起点,也是对我们使命的坚守,更是对习总书记“长江病了”的讲话的诠释。湖泊生态医院将成为我们为湖泊生态环境提供全面、系统解决方案的平台,以科技创新和专业服务为核心,助力我国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事业。
2、在全国关键湖库再建10个河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
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国的富营养化湖库,公司计划2024年在全国关键湖库再建10个河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这些工作站将作为公司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环保组织等各方合作的重要桥梁,推动湖泊生态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工作站也将作为公司湖泊生态医院技术展示和推广的窗口,让更多的人了解并认可德林海的技术和理念。
3、积极推广“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
公司成立了清淤事业部,以事业部的形式重点拓展“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这一技术将结合德林海湖泊富营养化内源治理诊断技术和蓝藻常态化防控技术,将从源头上解决湖泊污染问题。公司将积极推进湖库清淤减淤工作,实现甲烷减排,并探索CCER的开发路径。
4、深化蓝藻防控主流核心技术“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在关键水域的应用
随着34套“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在太湖、巢湖及星云湖的全面商业化应用,本公司计划在2024年进一步推广该技术在太湖、巢湖及星云湖以外水域的应用,以期通过公司的蓝藻防控主流核心技术,为我国其他地区的富营养化湖泊治理提供有力支持,推动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技术的标准进行升级,由现有的团标向国家强制性标准升级。
5、完成1标方AEM高压电解槽研发成果的国际权威认证
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德林海从未停止探索。2024年,公司计划将完成零碳板块研究成果1标方AEM高压电解槽的国际TüV权威认证,积极探索实现商业化路径。
6、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2024年,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包括目标设定、战略路径、资源配置等,确保企业能够持续稳健地发展;其次,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最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值和品牌影响力。
2024年,德林海公司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优质的服务回馈社会。我们将以湖泊生态医院为平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专业服务为保障,全力推动我国湖泊生态治理事业的发展。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三会一层”管理体系完整,职责明确,各尽其职并独立运作,在相互配合的同时又可以有效制衡彼此,促进和保障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表决、决议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所有董事均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监事会独立有效地核查公司运作、财务、董事及高管履职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4、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大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良好的互动与交流,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及时、公平的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19 | www.sse.com.cn | 2023.5.20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7.27 | www.sse.com.cn | 2023.7.28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8 | www.sse.com.cn | 2023.12.9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胡明明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2 | 2016-07-01 | 2025-07-25 | 32,200,000 | 45,080,000 | 12,880,000 | 分红送转 | 52.99 | 否 |
孙阳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1 | 2016-07-01 | 2025-07-25 | 1,444,591 | 2,022,427 | 577,836 | 分红送转 | 83.06 | 否 |
马建华 | 董事 | 男 | 61 | 2016-07-01 | 2025-07-25 | 560,000 | 784,000 | 224,000 | 分红送转 | 113.93 | 否 |
马建华(离任) | 副总经理 | 2016-07-01 | 2023-11-09 | ||||||||
徐国辉 | 董事 | 男 | 74 | 2022-07-26 | 2025-07-25 | 0 | 0 | 0 | / | 0 | 否 |
郭昱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2-07-26 | 2025-07-25 | 0 | 0 | 0 | / | 8.00 | 否 |
王岩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07-26 | 2025-07-25 | 0 | 0 | 0 | / | 8.00 | 否 |
季润芝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2-07-26 | 2025-07-25 | 0 | 0 | 0 | / | 8.00 | 否 |
刘燕芬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2 | 2022-07-26 | 2025-07-25 | 0 | 0 | 0 | / | 16.08 | 否 |
胡航宇(离任) | 监事 | 男 | 39 | 2016-07-01 | 2024-04-25 | 560,000 | 784,000 | 224,000 | 分红送转 | 60.79 | 否 |
邵岭 | 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 女 | 45 | 2022-07-26 | 2025-07-25 | 0 | 0 | 0 | / | 18.52 | 否 |
刘彦萍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5 | 2023-10-11 | 2025-07-25 | 0 | 0 | 0 | / | 7.59 | 否 |
李晓磊(离任)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5 | 2021-03-24 | 2023-10-11 | 0 | 0 | 0 | / | 31.95 | 否 |
李晓磊 | 副总经理 | 2023-10-11 | 2025-07-25 | ||||||||
许金键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2-01-20 | 2025-07-25 | 0 | 0 | 0 | / | 59.31 | 否 |
季乐华 | 财务负责人 | 男 | 42 | 2022-01-20 | 2025-07-25 | 0 | 0 | 0 | / | 39.96 | 否 |
韩曙光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3 | 2021-03-24 | 2025-07-25 | 0 | 0 | 0 | / | 65.44 | 否 |
洪骏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3-04-26 | 2025-07-25 | 0 | 0 | 0 | / | 31.24 | 否 |
朱霖毅 | 工艺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4 | 2017-09-01 | 至今 | 0 | 0 | 0 | / | 20.99 | 否 |
潘正国 | 研发中心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17-07-01 | 至今 | 0 | 0 | 0 | / | 34.21 | 否 |
徐项哲 | 诊断中心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4 | 2023-08-31 | 至今 | 0 | 0 | 0 | / | 20.31 | 否 |
陶玮(离任) | 投标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13-05-01 | 2023-08-29 | 0 | 0 | 0 | / | 12.04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34,764,591 | 48,670,427 | 13,905,836 | / | 692.41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胡明明 | 1985年8月至1996年9月担任成都军区第57医院传染病中心医师;1996年10月至2002年1月担任兰州金海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18年9月担任云南德林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湖泊生态医院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孙阳 | 1986年1月至1992年5月担任成都军区卫生防疫大队流行病科医师;1992年6月至1995年3月担任成都军区军事医学研究所第三研究室助理研究员;1995年4月至1997年7月担任赞比亚三军总医院中国第六批援助赞比亚共和国军医组专家;1997年8月至2004年4月担任成都军区军事医学研究所第三研究室主任兼副研究员;2004年5月至2009年11月担任云南德林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 |
监;2009年12月至2016年6月担任无锡德林海藻水分离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7月至2021年3月担任德林海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德林海董事;2017年4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大理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德林海昆明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德林海玉溪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开远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德林海零碳科技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担任合肥德林海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马建华 | 1985年8月至1997年8月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13医院麻醉科医生、主任;1997年9月至2003年2月担任中船重工705所昆明分部后勤管理处职员;2003年3月至2013年9月担任云南德林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德林海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德林海董事;2015年4月至今担任合肥德林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徐国辉 | 1989年12月至1998年3月担任云南省贸易货栈副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02年3月担任昆明市果品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13年3月担任云南德林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2年7月至今担任德林海董事。 |
郭昱 | 2008年9月至今任职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担任资产评估系主任。已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完成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两项、上海市教委重点教改项目两项,出版教材两本,获得软件著作权四项,多次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上海市决策咨询奖;2021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岩 | 1983年5月至1992年8月担任扬州漆器二厂副股长;1993年5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扬州市西湖工艺品公司经理;2003年4月至今担任江苏天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担任南京源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担任南京源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3月至2011年8月担任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担任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南京博玛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季润芝 | 1995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江苏恒佳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22年7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燕芬 | 1989年12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中国江海木业有限公司文员,2010年6月至今先后担任德林海办公室主任、机要经理,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担任德林海监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德林海监事会主席, 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合肥子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德林海无锡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开远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湖泊生态医院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广东子公司监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宜兴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德林海子公司监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德林海苏州子公司监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德林海零碳科技子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通海德林海监事。 |
胡航宇 | 2010年7月至2022年12月先后担任德林海有限、德林海运营部部长一职;2016年7月至2024年4月担任德林海监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德林海生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德林海苏州子公司执行董事。 |
邵岭 | 2003年3月至2010年3月先后担任无锡和佳时装有限公司采购、会计;2010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德林海公司会计、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7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李晓磊 | 2005年6月至2010年12月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投资者关系主管;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在山东圣 |
丰种业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在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2020年1月在上海新日升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德林海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副总经理兼投融资部总监。 | |
刘彦萍 | 历任湖北仰帆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江苏影速集成电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德林海董事会秘书。 |
韩曙光 | 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担任昆山市科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先后担任德林海研发中心产品主管、产品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担任通海德林海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许金键 | 1993年8月至1998年8月在锡山市木材总公司任会计;1998年8月至2004年6月在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6月至2021年6月在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9月至今在江苏安信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1年6月至今在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年1月至今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无锡市十三届政协委员、无锡市十四届政协常委。 |
季乐华 | 2003年7月至2011年1月在南通伟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在南通一居房地产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5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职德林海公司财务部;2022年1月至今在德林海公司任财务负责人。 |
洪骏 | 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中心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担任平安银行能源矿产事业部江西分部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1年6月担任平安证券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担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德林海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担任安徽泽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2023年5月至今担任德林海零碳科技子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合肥德林海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
朱霖毅 | 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担任无锡木佳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助理、实验员;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担任伟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17年9月至2022年4月先后担任德林海研发中心产品经理、监测预警中心主任、诊断中心主任;2022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德林海公司调查经理、工艺经理。 |
潘正国 | 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担任无锡中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担任无锡易水元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7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德林海研发中心科技主管、科技经理、研发中心总监。 |
徐项哲 | 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任职于无锡村田电子有限公司资材管理科,担任采购员。2020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德林海无锡子公司技术部经理、德林海公司研发中心主任、诊断中心总监。 |
陶玮(离任) | 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担任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化验员;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担任苏州泓冠大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3年5月至2023年8月先后担任德林海项目经理、投标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陶玮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8月29日向公司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徐项哲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的主导和参与情况等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晓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融资总监,同意聘任刘彦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建华先生于2023年11月9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马建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该职务后,马建华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5、公司监事胡航宇先生于2024年4月25日向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胡航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子公司担任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郭昱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专业主任 | 2008年9月 | / |
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 | |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8月 | / | |
季润芝 | 江苏恒佳达律师事务所 | 主任、合伙人 | 1995年7月 | / |
王岩 | 南京源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7月 | / |
江苏天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3年4月 | / | |
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11年8月 | / | |
南京博玛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3年10月 | / | |
许金键 | 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
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3月 | 2023年7月 | |
江苏安信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 | |
洪骏 | 安徽泽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 2023年5月 | 2023年8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进行制定并考核。董事的薪酬计划由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的薪酬计划由监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同意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只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补贴和考核奖等组成。基本工资和补贴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定;考核奖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04.86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89.04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洪骏 | 副总经理 | 聘任 | 企业发展需要 |
陶玮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徐项哲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企业发展需要 |
李晓磊 | 副总经理 | 聘任 | 企业发展需要 |
李晓磊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企业发展需要 |
刘彦萍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企业发展需要 |
马建华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胡航宇 | 非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4.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聘任洪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7.4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8.29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新业务及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8.29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10.11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10.24 | 审议通过:《关于拟对云南地区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10.26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10.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10.2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云南政府下属企业提供借款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11.9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11.12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11.28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胡明明 | 否 | 12 | 12 | 4 | 0 | 0 | 否 | 3 |
马建华 | 否 | 12 | 12 | 9 | 0 | 0 | 否 | 3 |
孙阳 | 否 | 12 | 12 | 9 | 0 | 0 | 否 | 3 |
徐国辉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季润芝 | 是 | 12 | 12 | 9 | 0 | 0 | 否 | 3 |
郭昱 | 是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3 |
王岩 | 是 | 12 | 12 | 9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郭昱(主任)、马建华、季润芝 |
提名委员会 | 季润芝(主任)、胡明明、郭昱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岩(主任)、孙阳、郭昱 |
战略委员会 | 胡明明(主任)、孙阳、王岩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6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2023.8.29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3.10.24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拟对云南地区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权重组的议案》 | 无 |
2023.10.27 | 第三届董事会审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 无 |
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3.10.28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对云南政府下属企业提供借款的议案》 | 无 |
2023.11.21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6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洪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无 |
2023.10.11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6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8.24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开展新业务及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3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12 |
销售人员 | 12 |
技术人员 | 10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38 |
研发人员 | 36 |
合计 | 52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 |
硕士 | 10 |
本科 | 110 |
大专 | 126 |
大专以下 | 281 |
合计 | 52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实行岗位工资制,通过积分制,多维度科学评估员工绩效,并通过项目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业务开拓和各中心能力建设,打造“专精特新”的岗位经理团队,提升岗位经理职业技能水平与履职担当能力,不断完善有竞争力、有激励效果的薪酬激励体系。2023年度公司重点对市场开拓能力、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项目建设运行实施能力、经营管理规范提升能力等方面进行能力考核,同时对所有员工的基本职业素养从安全、制度、效率、服务、敬业、形象六个维度进行综合考核。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在公司内外部多维度地开展培训工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安全消防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等。通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专精特新”特色团队,既能满足员工个人能力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又能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施,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17,653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8,917,633.00元 |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无变化。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3,203,6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68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现已实施完毕。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41,120.27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006,446.01元。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及回报水平,公司在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870,000股,支付总额为人民币23,462,758.22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进行中期分红,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441,120.2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0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3,462,758.22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3,462,758.2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74.56 |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管理人员绩效奖励实施办法,并根据办法进行考核,提交管理奖分配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林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经营计划管理、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经营业绩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确保子公司运作规范、依法经营,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德林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ESG是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评价体系,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工具,体现在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多个方面,推动企业从单一追求经济利益到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寻求可持续发展。“只有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财富,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企业的盈利和社会责任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伴随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正日益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动力源和落脚点,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
德林海公司作为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综合服务商,是国内在蓝藻治理技术方面的重要代表和领军企业,其主营业务本身就蕴含着社会责任内涵。在专注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其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表现和管理工作,并视ESG作为核心价值观和长远发展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以创新、高效、服务、敬业的职业精神,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满足并开发关乎到环保与健康的水环境治理市场需求,从而实现对投资的回报以及全体员工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将企业的发展融入社会的进步发展,为山川大地实现碧水蓝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是企业早在2016年即在公司章程里确立的经营宗旨,公司主动将ESG理念嵌入企业的基因密码,将履行社会责任成为贯穿企业发展历程、贯穿企业所有活动和行为的
自觉意识。在环境维度上,公司坚持节能减排、循环利用、低碳发展的原则,履行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公司积极投入资源进行技术研发,鼓励研发团队开发绿色产品和服务,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顺应国家乃至全球的绿色发展潮流。公司开发出了一系列高效率、低能耗、高品质的水环境治理先进设备,多项技术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水利部关键技术推广目录,已在10多个省市落地运用,形成了“新质生产力”。在社会维度上,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善暖人心、共同发展的原则,履行企业对员工、供应链合作伙伴和社会的责任。公司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员工权益,关注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建立健全培训与发展体系,不断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满意度;强调善暖人心,积极投身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扶贫帮困、回馈社会;强调共同发展,建立健全供应链管理机制,畅通对话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谋求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推动整个产业链条共同发展,力求为社会创造共享价值。
在治理维度上,公司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透明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系统,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业务流与信息流的统一,保证企业运营的可持续性、透明度和责任感。业务流程中的决策节点应当伴随信息流的生成和传递,如重大投资项目、战略规划、风险管理策略等都需要及时、准确地记录、分析并传达给所有利益相关方。信息流的畅通,有助于推动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接收和反馈外部的意见和建议,使业务流程能够更好地响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信任度。德林海公司董事会以严谨的态度对待ESG工作,将其视为企业永续经营的基础,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ESG管理机制,引导公司向着更加绿色、公正、透明的方向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领域的综合服务商、蓝藻治理的领军企业以及整湖治理的先行者,主要致力于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调查诊断、核心技术研发、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提供、先进整装成套设备系统集成系统集成与安装调试、专业化运行维护以及资源化利用等业务。在日常运营中,本公司主要采取项目现场或在具备条件的配套供应商场地进行集成总装方式生产各类环保技术装备,并未设立专门的制造工厂及大型车间。因此,能源消耗主要源自日常办公过程中的电力和水资源消耗,以及在为客户提供应急服务时单体设备运行所产生的能源消耗,例如柴油消耗。本公司始终致力于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和减少排放物,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节约优先、高效利用、绿色环保、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优化能源结构、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加大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研发、减少对化石能源依赖,持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同时公司注重水资源消耗和利用,倡导节约用水,通过张贴节水标识、宣传海报等方式提高员工节水意识,营造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通过污水排放管道排入区域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产生的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采取噪音小的先进设备,降低声源噪声;在项目运行期间,藻浆、富藻水经过公司成套技术装备的藻水分离处理后,达到清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原湖库水体中,产生的藻泥均通过藻泥专业密封运输车辆运输,交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方针政策,公司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在严格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公司依托ISO环境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生态文明建设。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专业研究,湖库清淤是实现甲烷减排的主要和有效手段。公司已对多个湖库底泥沉积物甲烷通量进行实地监测,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积极推进湖库清淤减淤工作,实现甲烷减排,并探索CCER的开发路径。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零碳科技在绿氢制造关键设备的研发上取得了高压差式AEM电解水系统研发的阶段性重要成果——首创22兆帕1标方AEM高压电解槽研发成果。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云南的洱源西湖、异龙湖、星云湖底泥沉积物甲烷通量进行实地监测。检测结果表明甲烷释放通量与底泥有机质含量呈正相关性,根据实验数据,依托自身在湖库整湖治理方面积累的丰富技术和经验,对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清淤项目积极进行CCER方法学编制的探索。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我们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致力于采用环保、低碳、可持续的治理技术和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我们自主研发的主流核心技术“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在蓝藻应急处理及预防控制方面表现出色,与第一代藻水分离成套装备相比,处理相同体积的藻水,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的能耗仅为藻水分离站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二。
报告期内,我们成功开发出新一代清淤技术——“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治理整装成套技术”。针对无堆场、对尾水排放、底泥含水率及清淤扰动要求高的复杂工况进行了精确设计,确保技术的可行性与高效性。该技术不仅体现了清淤过程的环境友好性,还展现了其可持续性,为环境保护贡献了新的力量。
凭借在湖库整湖治理领域积累的技术与经验,我们积极探索污染底泥常态化精准清淤项目的CCER方法学编制,旨在实现甲烷减排目标,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即将投入使用的湖泊生态医院,是一座花园式新大楼,容积率达到1.0,建筑密度为45.5%,同时拥有高达12.64%的绿化面积。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湖泊与水库富营养化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正在治理的湖库达26个,其中包括5个总面积超过百平方公里的湖泊和水库,以及1个总面积超过千平方公里的大型湖泊。这些成就得益于我们团队的不懈努力和对环保事业的坚定承诺。此外,公司还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先后编制了三个企业标准,并参与编制了两个地方标准和一个团体标准。公司因在蓝藻治理方面的突出贡献,先后荣获无锡市太湖蓝藻打捞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无锡市水利局颁发的“治藻尖兵”称号,昆明市官渡区水务(滇管)局颁发的“治藻尖兵、誉满三湖”称号,湖州太湖度假区治水办颁发的“治藻尖兵、誉满太湖”称号,以及巢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蓝藻防控先进单位”称号。此外,公司还收到了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养护单位、江西省鹰潭市生态环保局、江苏新沂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的锦旗表彰。
自2022年以来,公司还收到了来自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古城镇人民政府、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农业农村局、重庆开州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支委的表扬信,对公司的蓝藻应急处置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肯定。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5.60 | 详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3.00 | 详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源于社会、回报社会”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承担社会责任。2023年5月,公司响应“保护异龙湖”募捐活动,向石屏县红十字会捐赠3万元。6月,公司向无锡灵山慈善基金捐款3万元,用于马山街道幸福餐厅项目。10月,公司向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99万元,支持“洱海保护基金”公益项目。7月,开远子公司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慈善总会捐赠0.6万元,用于“文化体育爱心包”捐赠。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00 |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对口帮扶海东市民和县精神,公司通过“消费帮扶”形式购买农畜产品3.00万元。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3.00 | |
惠及人数(人)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对口支援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相关文件精神,公司通过“消费帮扶”形式购买海东市民和县辖区农户、合作社的农畜产品3.00万元。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指引,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形成了以“三会一层”为核心的决策与经营机制,致力于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在信息披露上,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确保股东和债权人平等知情权。利用多种互动交流平台,构建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在分红政策上,制定合理方案,注重投资者回报,并积极回购。同时,兼顾债权人利益,诚信经营,履行合同义务,赢得良好信誉。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全面保障员工权益,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考核及激励机制。我们实行岗位工资制,通过积分制多维度评估员工绩效,并设立项目奖励。此外,我们提供丰富的特殊福利,如健康体检、商业保险、工作餐等。在个人发展上,公司提供平等机会、培训和晋升机会,举办专业讲座鼓励员工参与。在生活关爱上,我们组织参与各类活动,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
注:上述员工持股情况不包括公司首发上市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和上市后其增减持的股份,也不包含员工通过二级市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了采购流程、存货管理和供应商选定等事项。公司对供应商进行了综合评定,完善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签订了采购协议、安全协议及廉政协议等,确保供应商和公司的共赢。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理念,重视与客户的合作共赢关系,致力于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公司倡导环保使命,结合企业文化,以客户利益为导向,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追求卓越,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架构,保障质量管理工作有序、高效。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控制质量检定流程,通过ISO 9001认证,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同
时,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原则,配备安全员监督生产、项目质量检验及安全落实。通过每日唱“安全歌”、检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式,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维护员工及公司利益。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党支部坚持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主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组织基础,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契合企业发展,融入到各中心工作中,为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23年,公司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层党建制度,认真学习党的会议精神,加强对国家政策、方针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知识素养;持续加强与上级党委的互动和沟通,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公司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积极培养公司优秀员工发展积极分子,使党建工作在公司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了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暨2023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www.wxdlh.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邮箱、电话等多种形
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施了台账动态管理,并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96项,包括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71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9项。公司还制定了多项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科技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也注重信息安全的保护,制定了《保密制度》、《资讯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一 | 备注一 | 备注一 | 是 | 备注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二 | 备注二 | 备注二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三 | 备注三 | 备注三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四 | 备注四 | 备注四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胡明明承诺: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一切损失。
(7)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8)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和核心技术人员孙阳外,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陈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建华、公司监事胡航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锡清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云海承诺: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公司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孙阳承诺: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8)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二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明明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陈虹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备注三股价稳定预案及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阳、马建华、陈虹承诺: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发行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及控股股东承诺在股东大会就回购事项进行表决时投赞成票),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③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b.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c.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②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要求:
a.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b.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1)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连续12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20%,但不超过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④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本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①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②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备注四
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1、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④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⑥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⑥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③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④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⑤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3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肖文涛、张强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保荐人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评估候选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后,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林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51,200.00 | 47,2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200.00 | 6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800.00 | 2023/7/10 | 2024/1/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或3.9% | 9,800.00 | 0.00 | 是 | 否 |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200.00 | 2023/7/10 | 2024/1/1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或3.9% | 10,200.00 | 0.00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无锡城西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7/10 | 2024/1/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5%-2.90% | 4,000.00 | 0.00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60.00 | 2023/10/23 | 2024/4/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或3.62% | 3,060.00 | 0.00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940.00 | 2023/10/23 | 2024/4/2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或3.62% | 2,940.00 | 0.00 | 是 | 否 | |||
江苏银行无锡河埒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200.00 | 2023/10/18 | 2024/4/1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2.91% | 13,200.00 | 0.00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无锡城西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10/14 | 2024/1/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05%-2.65% | 4,000.00 | 0.00 | 是 | 否 | |||
平安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 | 2023/12/29 | 2024/4/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5%-3.1% | 500.00 | 0.00 | 是 | 否 | |||
苏州银行无锡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3/12/25 | 2024/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或2.35%或2.45% | 100.00 | 0.00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72,000,000.00元。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 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 | 2019年9月 | 单一来源 | 42,350.00 | 尚未履行完毕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玉溪市通海县水利局 | 通海县杞麓湖及入湖河道藻水分离站运行合同 | 2023年12月 | 业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原合同续签 | 18,011.00 | 尚未履行完毕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 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 | 2021年7月 | 单一来源 | 14,829.37 | 尚未履行完毕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 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2022-2023 年度(二期)合同 | 2023年10月 | 公开招标 | 13,011.39 | 尚未履行完毕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999,264,000.00 | 479,575,900.32 | 929,742,900.32 | 450,167,000.00 | 450,167,000.00 | 130,579,626.00 | 29.01 | 15,093,172.45 | 3.36 | 0.00 |
注:“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均是指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节余金额 |
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7.17 | 否 | 259,918,000.00 | 259,918,000.00 | 4,967,756.00 | 18,397,367.00 | 7.08 | 2024.11 | 否 | 否 | 注1 | 0.00 | 无 | 否 | - |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7.17 | 否 | 90,249,000.00 | 90,249,000.00 | 10,125,416.45 | 12,182,259.00 | 13.50 | 2025.11 | 否 | 否 | 注2 | 0.00 | 注4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7.17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小计 | 450,167,000.00 | 450,167,000.00 | 15,093,172.45 | 130,579,626.00 | 29.01 | |||||||||||||
永久补充流动 | 补流 | 否 | 首次 | 2020.7.17 | 是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0.00 | 28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 | 不适 | 不适用 |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 还贷 | 公开发行股票 | 用 | 用 | ||||||||||||||
股份回购(注3) | 其他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7.17 | 是 | 71,355,943.40 | 71,355,943.40 | 23,462,758.22 | 53,361,982.95 | 74.78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小计 | 351,355,943.40 | 351,355,943.40 | 23,462,758.22 | 333,361,982.95 | 94.88 | |||||||||||||
结余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7.17 | 128,219,956.92 | 128,219,956.9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
合计 | - | 929,742,900.32 | 929,742,900.32 | 38,555,930.67 | 463,941,608.95 |
注
:“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此项目为研发与建设型项目,非生产线改扩建,其实施过程复杂,需针对特定水域与湖情持续对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测试、调整、优化,直至成熟定型。经过近三年研发,首个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已于2023年3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江苏蠡湖、滆湖及广东新丰江成功建立三座“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此项目旨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以河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为核心的数字孪生水利智能中枢平台,运用信息化、智能化设备及AI、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实现湖泊智慧化监管及流域内湖泊数据实时监测与预警。项目采用边探索、边实施的方式,根据工作站运行情况逐步升级迭代。因涉及政府需求、公司经营状况、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多因素,预警平台项目实施与生产线类募投项目属性差异显著,建设周期较长。注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 由于部分合同约定的是三年期或五年期的研发周期,分阶段实现研发目标才能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故目前尚处于投入期及反复验证修订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将研发周期再延期两年的方式以进一步保障研发效果,让资金的投入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注
:公司已实施二期股份回购,第一期回购于2022年4月开始至2023年4月结束,回购股份成交金额5,135.59万元(不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报告期内开始实施第二期回购,于2023年10月开始。截至报告期末,已将超募资金2,000万元划转至证账专用账户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第二期回购的金额约为200.60万元(不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注
:该项目已于2023年申请专利14件,授权专利7件,其中干泥法清淤整装成套技术入选水利部《2023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7月4日 | 52,000.00 | 2023年7月4日 | 2024年7月3日 | 47,200.00 | 否 |
其他说明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7,20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超募资金用于回购的情况
①第一期回购: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4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6,0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51,355,943.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已全部划回募集资金账户。
②第二期回购: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用于回购股份的超募资金2,000.00万元已划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2,006,039.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进行了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议案》,增加前述回购计划的规模及资金来源,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5,810,640股的比例1.4558%,支付的资金总额51,355,943.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回购计划中的1,00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
公司自2024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2024年4月22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目前公司正在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进展情况
自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杞麓湖治理中政府存在截污沟污水不治理等问题,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整改以来,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要求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向当地政府部门提交了《关于“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并收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回函。函中回复:根据 2023 年2月4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云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反映,涉及到杞麓湖督察反馈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023年度,公司继续履行原项目合同,杞麓湖各藻水分离设施开启全天候运行,
公司在改善杞麓湖水生态、防控蓝藻水华等方面,主动担当、发挥了积极作用,杞麓湖通过全年运行控藻效果明显,已实现COD全年平均达标脱劣。2023年10月24日,公司与通海县水利局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对合同运行部分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6,539.62万元中的2,039.62万元予以减免,实际收取金额为4,5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部分项目回款5,300.00万元,政府部门表示后续会和公司商议余下欠款偿还的相关事宜。
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通海县水利局签订了后续三年的运维合同,预估2024年至2026年3年运行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18,011.00万元。根据通海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纪要,表示运行费用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水污染防治资金、湖泊保护专项资金等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纳入财政预算进行弥补,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公司会根据会计准则,按合同约定确认已履约部分的收入、按公司既定的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不断规范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明确责任人,及时和客户进行沟通。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200,000 | 38.70 | +12,880,000 | -45,080,000 | -32,200,0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200,000 | 38.70 | +12,880,000 | -45,080,000 | -32,200,0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2,200,000 | 38.70 | +12,880,000 | -45,080,000 | -32,200,0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003,600 | 61.30 | +19,727,040 | +45,080,000 | 64,807,040 | 115,810,640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1,003,600 | 61.30 | +19,727,040 | +45,080,000 | 64,807,040 | 115,810,640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3,203,600 | 100.00 | +32,607,040 | 0 | +32,607,040 | 115,810,64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5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3,203,600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686,000股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2,607,04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810,6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2023年7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23,000,000股经转增后为45,080,000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3-025)。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607,04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5,810,640股,故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同期下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胡明明 | 32,200,000 | 45,080,000 | 12,880,00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7-22 |
合计 | 32,200,000 | 45,080,000 | 12,880,000 | 0 | / | / |
注:解除限售日期为非交易日,顺延至2023年7月24日。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73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胡明明 | 12,880,000 | 45,080,000 | 38.9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虹 | 3,360,000 | 11,760,000 | 10.15 | 0 | 无 | 0 | |
顾伟 | 2,464,000 | 8,624,000 | 7.45 | 0 | 无 | 0 | |
周新颖 | 836,966 | 4,196,966 | 3.62 | 0 | 无 | 0 | |
谢建华 | 733,317 | 2,090,000 | 1.80 | 0 | 无 | 0 | |
孙阳 | 577,836 | 2,022,427 | 1.75 | 0 | 无 | 0 | |
中科光荣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光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176 | 1,188,176 | 1.03 | 0 | 无 | 0 | 其他 |
无锡金源融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36,000 | 1,176,000 | 1.02 | 0 | 无 | 0 | |
申港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355,733 | 1,166,666 | 1.01 | 0 | 无 | 0 | 其他 |
田三红 | 308,000 | 1,078,000 | 0.9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胡明明 | 45,080,000 | 45,080,000 | |||||
陈虹 | 11,760,000 | 11,760,000 |
顾伟 | 8,6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24,000 |
周新颖 | 4,196,966 | 4,196,966 | |
谢建华 | 2,090,000 | 2,090,000 | |
孙阳 | 2,022,427 | 2,022,427 | |
中科光荣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光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88,176 | 1,188,176 | |
无锡金源融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176,000 | 1,176,000 | |
申港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1,166,666 | 1,166,666 | |
田三红 | 1,078,000 | 1,078,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为1,78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5,810,640股的比例为1.5422%。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申港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810,933 | 0.97 | 22,400 | 0.03 | 1,166,666 | 1.01 | 0 | 0.00 |
注:报告期,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申港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股本变动主要来源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田三红 | 新增 | 0 | 0 | 1,078,000 | 0.93 |
胡云海 | 退出 | 0 | 0 | 931,159 | 0.80 |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中列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申港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 595,238 | 2022-7-22 | 355,733 | 1,166,666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胡明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胡明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方案第一期)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4月7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按回购价格上限66.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45.45-90.91万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0.78% |
拟回购金额 | 3,000.00-6,000.00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686,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1、2023年4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6,000股,回购最高价为38.58元/股,回购最低价为26.46元/股,回购均价为30.46元/股,支
付的资金总额51,355,943.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回购计划中的1,00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于2024年4月12日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后续公司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回购计划中剩余的686,000股和第二期回购计划中部分回购股份1,124,640股,合计1,810,640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1,810,64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方案第二期)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8.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285.7143-571.4285万股,回购股份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4.93% |
拟回购金额 | 由2,000.00-4,000.00万元增加至8,000.00-16,00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00,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600016 号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海”)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林海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林海,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与计量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61所述,公司2023年的营业收入31,004.23万元。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技术装备集成业务、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和治理服务收入,公司收入的确认时点为:技术装备集成业务,以客户出具项目验收单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以客户出具运行项目结算单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治理服务业务,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治理义务,水质达到合同要求的治理指标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治理服务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本公司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阶段达标付款金额确认当期收入。由于营业收入金额重大,收入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德林海公司本期的经营成果有着重大影响,可能存在潜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价和测试德林海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德林海主要的销售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合同条款及履约义务,评价德林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收入成本按客户、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同类型的项目毛利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情况; 4、根据收入明细表选取样本,检查相关销售合同和各项支持性文件; 5、根据客户的性质以及交易金额比重,挑选客户发送询证函,询证销售额、应收账款余额等信息; 6、对主要的未完工项目存货进行监盘,检查是否存在已完工运行而未验收确认收入的情况;对已完工主要项目进行现场查看,检查运行情况; 7、比对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点与实际确认收入的时点,检查是否存在刻意提前或延迟验收从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8、检查销售回款以及期后回款; 9、执行截止测试。 |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5和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6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为72,794.10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17,217.14万元,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3.03%。由于德林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价和测试德林海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历史及期后还款情况等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 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参考历史审计经验及前瞻性信息,复核管理层划分的组合以及对不同组合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测试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组合分类的准确性,对于账龄组合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 4、选取样本执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函证程序、访谈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验证其可回收性。 |
四、其他信息
德林海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德林海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德林海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德林海、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德林海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德林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德林海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德林海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肖文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强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19,590,372.20 | 529,386,766.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80,277,947.95 | 342,018,328.7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404,863,485.91 | 465,689,120.4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3,188,658.22 | 2,705,724.0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6,275,314.06 | 5,284,918.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8,207,511.51 | 91,953,313.69 |
合同资产 | 七、6 | 150,906,182.89 | 153,628,259.6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2,285,739.99 | 7,735,265.98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5,595,212.73 | 1,598,401,698.0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527,907.7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3,888,045.55 | 76,753,728.35 |
在建工程 | 七、22 | 11,854,699.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053,609.63 | 1,325,107.55 |
无形资产 | 七、26 | 47,578,678.42 | 54,905,442.4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87,563.28 | 685,523.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1,827,285.67 | 26,021,930.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76,834,667.85 | 25,950,482.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7,052,457.58 | 185,642,214.80 | |
资产总计 | 1,682,647,670.31 | 1,784,043,912.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6,012,222.22 | 23,022,488.8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8,676,560.23 | 21,223,874.36 |
应付账款 | 七、36 | 146,163,526.83 | 196,857,109.8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6,249,857.04 | 10,983,986.5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119,426.27 | 10,174,395.3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07,844.20 | 17,190,374.7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2,043,420.48 | 17,866,134.3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57,249.60 | 691,935.3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66,578.2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4,096,685.08 | 298,010,299.3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67,191.36 | 468,071.5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931,760.17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000,000.00 | 6,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72,173.10 | 412,530.8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471,124.63 | 6,880,602.43 | |
负债合计 | 252,567,809.71 | 304,890,901.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5,810,640.00 | 83,203,6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38,253,158.30 | 970,881,242.20 |
减:库存股 | 七、56 | 53,361,982.95 | 29,899,224.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8,670,303.25 | 36,574,960.3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87,279,319.79 | 418,304,126.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26,651,438.39 | 1,479,064,704.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428,422.21 | 88,306.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30,079,860.60 | 1,479,153,011.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82,647,670.31 | 1,784,043,912.83 |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658,694.27 | 404,610,855.6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0,277,947.95 | 342,018,328.7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72,756,665.22 | 425,468,832.1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67,114.06 | 1,875,617.0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36,941,335.02 | 70,700,371.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2,000,000.00 | 37,000,000.00 | |
存货 | 15,165,958.17 | 86,180,844.33 | |
合同资产 | 137,194,657.92 | 140,529,037.1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62,660.39 | 2,392,460.4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6,925,033.00 | 1,473,776,347.1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9,217,800.00 | 50,867,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7,642,713.29 | 68,716,451.57 | |
在建工程 | 11,854,699.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25,262.12 | 517,074.97 | |
无形资产 | 8,310,178.42 | 8,438,776.0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3,119.28 | 685,523.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39,025.30 | 20,002,238.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3,917,141.5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8,149,939.39 | 149,227,864.68 | |
资产总计 | 1,605,074,972.39 | 1,623,004,211.8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012,222.22 | 23,022,488.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676,560.23 | 20,223,874.36 | |
应付账款 | 206,131,389.65 | 207,597,971.8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121,607.16 | 10,983,986.52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24,685.30 | 4,685,937.55 | |
应交税费 | 394,608.49 | 8,890,171.50 | |
其他应付款 | 21,762,646.11 | 16,676,874.1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77,411.76 | 365,993.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4,469.03 | 3,623,893.8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4,475,599.95 | 296,071,192.5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78,085.60 | 155,427.0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31,760.17 | ||
递延收益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0,962.06 | 380,310.5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20,807.83 | 6,535,737.58 | |
负债合计 | 302,696,407.78 | 302,606,930.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5,810,640.00 | 83,203,6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38,253,158.30 | 970,881,242.20 | |
减:库存股 | 53,361,982.95 | 29,899,224.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8,670,303.25 | 36,574,960.35 | |
未分配利润 | 263,006,446.01 | 259,636,703.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02,378,564.61 | 1,320,397,281.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05,074,972.39 | 1,623,004,211.82 |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10,042,294.18 | 448,820,409.5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10,042,294.18 | 448,820,409.5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8,465,445.93 | 325,037,438.1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93,848,008.08 | 261,251,327.1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407,463.50 | 2,768,225.23 |
销售费用 | 七、63 | 5,962,629.82 | 3,245,422.86 |
管理费用 | 七、64 | 41,161,435.02 | 34,799,793.1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9,337,585.41 | 23,786,016.73 |
财务费用 | 七、66 | -4,251,675.90 | -813,347.01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587,546.54 | 1,868,457.85 |
利息收入 | 七、66 | 4,935,350.53 | 2,787,299.73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900,579.74 | 3,542,353.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0,033,218.17 | 3,216,364.5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77,907.7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483,498.63 | 4,287,334.5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8,980,111.76 | -60,201,375.5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8,996,884.87 | -10,973,106.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560,793.17 | 7,250.2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422,058.67 | 63,661,792.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5,148.64 | 1,270,300.4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87,808.17 | 172,029.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384,718.20 | 64,760,063.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814,513.84 | 8,351,600.4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70,204.36 | 56,408,462.8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70,204.36 | 56,408,462.81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441,120.27 | 56,415,596.58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084.09 | -7,133.7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570,204.36 | 56,408,462.8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441,120.27 | 56,415,596.5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084.09 | -7,133.7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63,620,142.56 | 367,781,266.1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70,395,540.80 | 216,097,005.77 |
税金及附加 | 2,057,458.60 | 2,212,062.62 | |
销售费用 | 4,962,958.32 | 3,245,422.86 | |
管理费用 | 28,815,577.81 | 26,949,006.58 | |
研发费用 | 29,337,249.13 | 23,786,016.73 | |
财务费用 | -3,441,050.49 | -620,809.98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3,122.71 | 1,847,653.01 | |
利息收入 | 4,084,124.34 | 2,549,298.85 | |
加:其他收益 | 2,392,466.01 | 2,757,150.2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0,313,350.27 | 39,692,292.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83,498.63 | 3,978,625.5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142,701.92 | -60,499,154.8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26,364.79 | -10,339,283.7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97,328.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09,985.09 | 71,702,191.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5,086.45 | 1,086,969.9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54,460.94 | 138,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780,610.60 | 72,651,161.60 | |
减:所得税费用 | -5,172,818.40 | 4,251,558.1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53,429.00 | 68,399,603.4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53,429.00 | 68,399,603.4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953,429.00 | 68,399,603.4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5,210,566.70 | 504,845,539.3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5.39 | 5,018,024.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283,203.31 | 14,910,625.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494,855.40 | 524,774,189.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4,041,934.57 | 269,652,878.0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211,271.41 | 50,282,498.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330,547.35 | 58,551,299.2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4,031,581.82 | 48,463,291.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615,335.15 | 426,949,967.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79,520.25 | 97,824,222.0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34,000,000.00 | 1,71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99,414.14 | 14,032,174.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41,367.08 | 1,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7,740,781.22 | 1,729,033,674.1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678,542.65 | 37,337,312.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44,591,222.22 | 1,49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72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8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6,649,764.87 | 1,538,057,312.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908,983.65 | 190,976,362.0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4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4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 | 8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99,272.90 | 2,333,105.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39,272.90 | 86,333,105.6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000,000.00 | 8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047,228.91 | 34,317,187.8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815,986.42 | 33,617,472.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863,215.33 | 148,934,660.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23,942.43 | -62,601,555.1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3,853,405.83 | 226,199,028.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9,228,610.31 | 223,029,581.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375,204.48 | 449,228,610.31 |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1,087,094.15 | 335,508,484.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63,819.7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74,553.23 | 180,872,255.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9,161,647.38 | 517,744,560.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1,325,773.81 | 237,705,228.4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322,325.35 | 18,665,407.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007,779.97 | 38,196,706.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859,225.85 | 166,554,211.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1,515,104.98 | 461,121,555.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646,542.40 | 56,623,005.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34,000,000.00 | 1,5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99,414.14 | 13,186,346.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36,867.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7,736,281.22 | 1,573,186,346.9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370,904.94 | 10,694,687.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50,491,222.22 | 1,362,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72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0,242,127.16 | 1,378,914,687.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505,845.94 | 194,271,659.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 | 8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9,272.90 | 2,333,105.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099,272.90 | 86,333,105.6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000,000.00 | 8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047,228.91 | 34,317,187.8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301,160.42 | 32,267,002.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348,389.33 | 147,584,190.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249,116.43 | -61,251,084.9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2,108,419.97 | 189,643,579.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2,798,214.88 | 203,154,635.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689,794.91 | 392,798,214.88 |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3,203,600.00 | 970,881,242.20 | 29,899,224.73 | 36,574,829.97 | 418,320,224.85 | 1,479,080,672.29 | 88,306.30 | 1,479,168,978.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30.38 | -16,097.89 | -15,967.51 | -15,967.5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203,600.00 | 970,881,242.20 | 29,899,224.73 | 36,574,960.35 | 418,304,126.96 | 1,479,064,704.78 | 88,306.30 | 1,479,153,011.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32,607,040.00 | -32,628,083.90 | 23,462,758.22 | 2,095,342.90 | -31,024,807.17 | -52,413,266.39 | 3,340,115.91 | -49,073,150.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441,120.27 | -13,441,120.27 | -129,084.09 | -13,570,204.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69,200.00 | 3,469,2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69,200.00 | 3,469,2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095,342.90 | -17,583,686.90 | -15,488,344.00 | -15,488,34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95,342.90 | -2,095,342.9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88,344.00 | -15,488,344.00 | -15,488,344.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2,607,040.00 | -32,607,0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2,607,040.00 | -32,607,040.00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21,043.90 | 23,462,758.22 | -23,483,802.12 | -23,483,802.1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810,640.00 | 938,253,158.30 | 53,361,982.95 | 38,670,303.25 | 387,279,319.79 | 1,426,651,438.39 | 3,428,422.21 | 1,430,079,860.60 |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9,470,000.00 | 995,028,937.50 | 29,735,000.00 | 402,031,321.69 | 1,486,265,259.19 | 95,440.07 | 1,486,360,699.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175.02 | -3,175.02 | -3,175.02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470,000.00 | 995,028,937.50 | 29,735,000.00 | 402,028,146.67 | 1,486,262,084.17 | 95,440.07 | 1,486,357,524.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733,600.00 | -24,147,695.30 | 29,899,224.73 | 6,839,960.35 | 16,275,980.29 | -7,197,379.39 | -7,133.77 | -7,204,513.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415,596.58 | 56,415,596.58 | -7,133.77 | 56,408,462.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7,241.51 | -387,241.51 | -387,241.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87,241.51 | -387,241.51 | -387,241.51 | |||||||||||||
(三)利润分配 | 6,839,960.35 | -40,139,616.29 | -33,299,655.94 | -33,299,655.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839,960.35 | -6,839,960.35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299,655.94 | -33,299,655.94 | -33,299,655.94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3,733,600.00 | -23,760,453.79 | -26,853.79 | -26,853.7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3,733,600.00 | -23,760,453.79 | -26,853.79 | -26,853.79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29,899,224.73 | -29,899,224.73 | -29,899,224.7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203,600.00 | 970,881,242.20 | 29,899,224.73 | 36,574,960.35 | 418,304,126.96 | 1,479,064,704.78 | 88,306.30 | 1,479,153,011.08 |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3,203,600.00 | 970,881,242.20 | 29,899,224.73 | 36,574,829.97 | 259,635,530.52 | 1,320,395,977.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30.38 | 1,173.39 | 1,303.7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203,600.00 | 970,881,242.20 | 29,899,224.73 | 36,574,960.35 | 259,636,703.91 | 1,320,397,281.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607,040.00 | -32,628,083.90 | 23,462,758.22 | 2,095,342.90 | 3,369,742.10 | -18,018,717.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953,429.00 | 20,953,429.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三)利润分配 | 2,095,342.90 | -17,583,686.90 | -15,488,34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95,342.90 | -2,095,342.9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88,344.00 | -15,488,344.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2,607,040.00 | -32,607,0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2,607,040.00 | -32,607,040.00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21,043.90 | 23,462,758.22 | -23,483,802.1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810,640.00 | 938,253,158.30 | 53,361,982.95 | 38,670,303.25 | 263,006,446.01 | 1,302,378,564.6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9,470,000.00 | 995,028,937.50 | 29,735,000.00 | 231,376,716.75 | 1,315,610,654.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470,000.00 | 995,028,937.50 | 29,735,000.00 | 231,376,716.75 | 1,315,610,654.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733,600.00 | -24,147,695.30 | 29,899,224.73 | 6,839,960.35 | 28,259,987.16 | 4,786,627.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399,603.45 | 68,399,603.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7,241.51 | -387,241.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87,241.51 | -387,241.51 | ||||||
(三)利润分配 | 6,839,960.35 | -40,139,616.29 | -33,299,655.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839,960.35 | -6,839,960.3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299,655.94 | -33,299,655.94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3,733,600.00 | -23,760,453.79 | -26,853.7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3,733,600.00 | -23,760,453.79 | -26,853.79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29,899,224.73 | -29,899,224.7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203,600.00 | 970,881,242.20 | 29,899,224.73 | 36,574,960.35 | 259,636,703.91 | 1,320,397,281.73 |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乐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鹏程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前身为无锡德林海藻水分离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0日,注册地为江苏省无锡市,总部办公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作为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综合服务商、蓝藻治理的头部企业、整湖治理的先行者,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以湖库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以及蓝藻水华的预防和控制为重点的蓝藻治理业务,以及以水质提升为目的中小湖泊整湖治理业务。具体包括根据湖库蓝藻治理的政府二元公共需求,开发、销售一体化、成套化蓝藻治理先进整装技术装备以及提供藻水分离站等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专业化运行维护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金融资产减值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
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其他”。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 |
合同资产账面发生额重大变动 | 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 | 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
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或“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章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应收票据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
合并范围内组合 | 本组合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 |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4)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合并范围内组合 | 本组合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 |
5)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6)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融资,也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其他债权投资(包含列报在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7)长期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会计政策详见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长期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本集团依据PPP项目合同将对价索取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也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软件,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为使用寿命;特许经营权按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运营期为使用寿命;软件按预计受益年限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道路绿化费用、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设备更新支出
合同约定了质保或需要达到指定可提供服务水平的条件的相关要求,为使有关设备或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使用状态,本集团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了最佳金额估计,包括估计约定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支出的预计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考虑预计负债的资金成本,按照折现率计算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一并计入预计负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期最佳估计数对原账面金额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技术装备集成收入
在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一般情况下,公司完成技术装备的安装或组装工作,经调试、试运行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B: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2)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收入
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岸上站点及移动式技术装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入。
(3)蓝藻治理服务收入
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治理义务,水质达到合同要求的治理指标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治理服务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本集团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阶段达标付款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1.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债务重组
本集团作为债权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取得抵债资产为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的确定原则详见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中的相应内容;取得抵债资产为非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可直接归属成本之和。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权,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权,或者重新计算该债权的账面余额。
本集团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详见本章节中关于相关资产、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内容)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所转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在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务,或者重新计算该债务的账面余额。针对债务重组中被豁免的债务,只有在本集团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部分被豁免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 年12 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3,814.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9,781.57 |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 年1 月1 日起施行。 | 盈余公积 | 130.38 |
未分配利润 | -16,097.89 | |
所得税费用 | 12,792.49 | |
净利润 | -12,792.49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928,116.89 | 26,021,930.95 | 93,814.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2,749.32 | 412,530.89 | 109,781.57 |
盈余公积 | 36,574,829.97 | 36,574,960.35 | 130.38 |
未分配利润 | 418,320,224.85 | 418,304,126.96 | -16,097.89 |
所得税费用 | 8,338,807.98 | 8,351,600.47 | 12,792.49 |
净利润 | 56,421,255.30 | 56,408,462.81 | -12,792.4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原因及影响金额详见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内容。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
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 20% |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0% |
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0% |
开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免三减半(2023-2025年免征,2026-2028年减半征收) |
广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宜兴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苏州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合肥德林海贸易有限公司 | 20% |
河南载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19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2023年至2025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本公司子公司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
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四-31: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2023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广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德林海贸易有限公司、河南载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开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时间为:2023年。2023-2025年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2026-2028年属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抵减应纳税额;(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抵减应纳税额。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广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家子公司均符合文件规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抵减应纳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7,838.30 | 49,545.70 |
银行存款 | 191,596,672.81 | 516,912,868.32 |
其他货币资金 | 27,955,861.09 | 12,424,352.6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19,590,372.20 | 529,386,766.7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三方共管账户 | 64,253,290.35 | 67,733,803.7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75,727.31 | 5,516,968.98 |
保函保证金 | 8,386,150.06 | 4,826,313.50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984,049.47 | |
存出投资款 | 97,020.73 | |
冻结资金 | ||
合计 | 74,215,167.72 | 80,158,156.3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0,277,947.95 | 342,018,328.77 |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其他 | 480,277,947.95 | 342,018,328.77 | |
合计 | 480,277,947.95 | 342,018,328.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140,638,675.45 | 64,409,405.84 |
7-12个月 | 47,989,985.23 | 35,915,427.61 |
1年以内小计 | 188,628,660.68 | 100,324,833.45 |
1至2年 | 59,159,611.44 | 222,559,730.24 |
2至3年 | 118,291,319.55 | 186,217,207.7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6,992,146.60 | 66,791,943.78 |
4至5年 | 20,453,386.16 | 15,541,419.50 |
5年以上 | 2,201,126.24 | 1,669,360.86 |
合计 | 545,726,250.67 | 593,104,495.5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1.账龄组合 | 545,726,250.67 | 100.00 | 140,862,764.76 | 25.81 | 404,863,485.91 | 593,104,495.56 | 100.00 | 127,415,375.07 | 21.48 | 465,689,120.49 |
合计 | 545,726,250.67 | / | 140,862,764.76 | / | 404,863,485.91 | 593,104,495.56 | / | 127,415,375.07 | / | 465,689,120.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40,638,675.45 | ||
7-12个月 | 47,989,985.23 | 2,399,499.27 | 5.00 |
1至2年 | 59,159,611.44 | 5,915,961.15 | 10.00 |
2至3年 | 118,291,319.55 | 35,487,395.87 | 30.00 |
3至4年 | 156,992,146.60 | 78,496,073.30 | 50.00 |
4至5年 | 20,453,386.16 | 16,362,708.93 | 80.00 |
5年以上 | 2,201,126.24 | 2,201,126.24 | 100.00 |
合计 | 545,726,250.67 | 140,862,764.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7,415,375.07 | 78,777,042.70 | 65,329,653.01 | 140,862,764.76 | ||
合计 | 127,415,375.07 | 78,777,042.70 | 65,329,653.01 | 140,862,764.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3,599,904.7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通海县水利局 | 运行费 | 65,396,154.82 | 债务重组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集成及运行费用 | 98,141,793.32 | 债务重组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163,537,948.1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财务重组核销应收账款原值163,599,904.77元,核销坏账准备65,329,653.01元,债务豁免42,565,004.77元,债务重组投资收益22,764,648.24元,详见“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之“2.重要债务重组”。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通海县水利局 | 225,358,068.33 | 225,358,068.33 | 30.96 | 79,804,226.65 | |
苏州市水务局 | 60,885,841.97 | 33,720,000.00 | 94,605,841.97 | 13.00 | |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 64,569,600.18 | 19,365,116.20 | 83,934,716.38 | 11.53 | 27,633,662.67 |
异龙湖管理局 | 37,537,092.88 | 45,143,957.20 | 82,681,050.08 | 11.36 | 22,342,467.90 |
凉城县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指挥部 | 15,790,745.80 | 4,367,602.20 | 20,158,348.00 | 2.77 | 1,007,917.40 |
合计 | 404,141,349.16 | 102,596,675.60 | 506,738,024.76 | 69.62 | 130,788,274.6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82,214,781.19 | 31,308,598.30 | 150,906,182.89 | 171,278,935.09 | 17,650,675.43 | 153,628,259.66 |
合计 | 182,214,781.19 | 31,308,598.30 | 150,906,182.89 | 171,278,935.09 | 17,650,675.43 | 153,628,259.6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异龙湖除藻净化水质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45,143,957.20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 |
高澡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项目 | 33,720,000.00 | 新增项目未结算 |
闾江口藻水分离站二次提能工程项目 | 8,011,510.63 | 新增项目未结算 |
无锡经开区太湖水域蓝藻打捞处置能力提升工程-泵式加压装置安装工程 | -5,482,390.10 | 项目已完成结算审计 |
张桥港原位控藻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25,958,697.87 | 项目已完成结算审计 |
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 | -35,821,537.70 | 项目已完成结算审计 |
合计 | 19,612,842.16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其中: | ||||||||||
1、账龄组合 | 182,214,781.19 | 100.00 | 31,308,598.30 | 17.18 | 150,906,182.89 | 171,278,935.09 | 100.00 | 17,650,675.43 | 10.31 | 153,628,259.66 |
合计 | 182,214,781.19 | / | 31,308,598.30 | / | 150,906,182.89 | 171,278,935.09 | / | 171,278,935.09 | / | 153,628,259.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43,752,135.14 | ||
7-12个月 | 15,883,147.13 | 794,157.35 | 5.00 |
1至2年 | 44,426,048.62 | 4,442,604.86 | 10.00 |
2至3年 | 68,185,707.51 | 20,455,712.25 | 30.00 |
3至4年 | 7,860,234.64 | 3,930,117.32 | 50.00 |
4至5年 | 2,107,508.15 | 1,686,006.52 | 80.00 |
合计 | 182,214,781.19 | 31,308,598.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3,657,922.87 | 按照既定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13,657,922.8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30,824.25 | 95.05 | 2,493,253.69 | 92.15 |
1至2年 | 80,881.67 | 2.54 | 155,482.74 | 5.75 |
2至3年 | 29,406.62 | 0.92 | 39,080.59 | 1.44 |
3年以上 | 47,545.68 | 1.49 | 17,907.06 | 0.66 |
合计 | 3,188,658.22 | 100.00 | 2,705,724.0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970,135.76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1.79%。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75,314.06 | 5,284,918.66 |
合计 | 6,275,314.06 | 5,284,918.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4,185,673.49 | 2,562,395.81 |
7-12个月 | 135,133.58 | 977,737.42 |
1年以内小计 | 4,320,807.07 | 3,540,133.23 |
1至2年 | 1,463,336.19 | 1,208,846.57 |
2至3年 | 654,013.00 | 543,212.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0,500.00 | 875,500.00 |
4至5年 | 828,510.00 | 30,060.00 |
5年以上 | 129,111.11 | 225,061.11 |
合计 | 7,606,277.37 | 6,422,812.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3,181,403.32 | 2,780,761.56 |
代垫款 | 3,908,156.42 | 2,529,093.48 |
备用金 | 44,350.87 | 194,831.57 |
往来款 | 464,101.77 | 908,835.62 |
其他 | 8,264.99 | 9,290.68 |
合计 | 7,606,277.37 | 6,422,812.9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68,894.25 | 169,000.00 | 1,137,894.2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3,069.06 | 203,069.0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0,000.00 | 10,0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61,963.31 | 169,000.00 | 1,330,963.3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137,894.25 | 203,069.06 | 10,000.00 | 1,330,963.31 | ||
合计 | 1,137,894.25 | 203,069.06 | 10,000.00 | 1,330,963.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 3,434,266.29 | 45.15 | 代垫款 | 0-6个月、1-2年 | 137,353.50 |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750,500.00 | 9.87 | 保证金及押金 | 4-5年 | 600,400.00 |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 507,637.44 | 6.67 | 保证金及押金 | 0-6个月 | |
无锡市财政局 | 310,712.00 | 4.08 | 保证金及押金 | 0-6个月、2-3年 | 60,792.40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94 | 保证金及押金 | 0-6个月 | |
合计 | 5,303,115.73 | 69.71 | / | / | 798,545.9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45,332.57 | 1,445,332.57 | 1,213,567.83 | 1,213,567.8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46,762,178.94 | 46,762,178.94 | 90,739,745.86 | 90,739,745.86 | ||
合计 | 48,207,511.51 | 48,207,511.51 | 91,953,313.69 | 91,953,313.6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额 | 10,341,191.15 | 7,065,154.87 |
大额存单本息 | 10,116,150.68 | 670,111.11 |
预缴所得税 | 1,815,898.49 | |
其他 | 12,499.67 | |
合计 | 22,285,739.99 | 7,735,265.98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二、联营企业 |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2,450,000.00 | 77,907.75 | 2,527,907.75 | ||||||||
小计 | 2,450,000.00 | 77,907.75 | 2,527,907.75 | ||||||||
合计 | 2,450,000.00 | 77,907.75 | 2,527,907.75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3,888,045.55 | 76,753,728.3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3,888,045.55 | 76,753,728.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156,450.19 | 26,572,990.11 | 5,823,934.62 | 208,768.11 | 1,538,078.20 | 95,300,221.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78,926.96 | 474,388.93 | 1,319,422.37 | 7,572,738.26 | ||
(1)购置 | 1,037,192.77 | 474,388.93 | 1,319,422.37 | 2,831,004.0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41,734.19 | 4,741,734.1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7,735.84 | 619,646.02 | 31,147.78 | 1,258,529.64 | ||
(1)处置或报废 | 619,646.02 | 31,147.78 | 650,793.80 | |||
(2)其他 | 607,735.84 | 607,735.84 | ||||
4.期末余额 | 60,548,714.35 | 31,732,271.05 | 6,298,323.55 | 208,768.11 | 2,826,352.79 | 101,614,429.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79,527.58 | 9,885,321.60 | 4,792,576.80 | 118,871.17 | 770,195.73 | 18,546,492.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8,344.68 | 5,461,575.08 | 493,089.79 | 23,549.43 | 377,780.97 | 9,254,339.95 |
(1)计提 | 2,898,344.68 | 5,461,575.08 | 493,089.79 | 23,549.43 | 377,780.97 | 9,254,339.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407.08 | 9,041.45 | 74,448.53 | |||
(1)处置或报废 | 65,407.08 | 9,041.45 | 74,448.53 | |||
4.期末余额 | 5,877,872.26 | 15,281,489.60 | 5,285,666.59 | 142,420.60 | 1,138,935.25 | 27,726,384.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670,842.09 | 16,450,781.45 | 1,012,656.96 | 66,347.51 | 1,687,417.54 | 73,888,045.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176,922.61 | 16,687,668.51 | 1,031,357.82 | 89,896.94 | 767,882.47 | 76,753,728.35 |
注: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其他减少为设计合同履约部分合同价格调减。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854,699.43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1,854,699.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 | 513,969.15 | 513,969.15 | ||||
新大楼装修工程 | 11,340,730.28 | 11,340,730.28 | ||||
合计 | 11,854,699.43 | 11,854,699.4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大楼装修工程 | 14,519,427.48 | 11,340,730.28 | 11,340,730.28 | 78.11% | 78.11% | 其他来源 | ||||||
合计 | 14,519,427.48 | 11,340,730.28 | 11,340,730.2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08,882.78 | 1,808,882.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56,900.72 | 2,156,900.72 |
(1)租入 | 2,156,900.72 | 2,156,900.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6,687.49 | 626,687.49 |
(1)处置 | 626,687.49 | 626,687.49 |
4.期末余额 | 3,339,096.01 | 3,339,096.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83,775.23 | 483,77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6,656.35 | 1,086,656.35 |
(1)计提 | 1,086,656.35 | 1,086,656.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4,945.20 | 284,945.20 |
(1)处置 | 284,945.20 | 284,945.20 |
4.期末余额 | 1,285,486.38 | 1,285,486.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53,609.63 | 2,053,609.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25,107.55 | 1,325,107.5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513,237.00 | 240,809.43 | 1,500,000.00 | 46,466,666.47 | 57,720,712.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929.20 | 115,929.20 | |||
(1)购置 | 115,929.20 | 115,929.2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513,237.00 | 356,738.63 | 1,500,000.00 | 46,466,666.47 | 57,836,642.1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03,192.00 | 137,078.41 | 1,475,000.00 | 2,815,270.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2,510.72 | 27,016.08 | 25,000.00 | 1,859,204.47 | 2,103,731.27 |
(1)计提 | 192,510.72 | 27,016.08 | 25,000.00 | 1,859,204.47 | 2,103,731.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95,702.72 | 164,094.49 | 1,500,000.00 | 1,859,204.47 | 4,919,001.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38,962.00 | 5,338,962.00 | |||
(1)计提 | 5,338,962.00 | 5,338,96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38,962.00 | 5,338,962.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17,534.28 | 192,644.14 | 39,268,500.00 | 47,578,678.4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10,045.00 | 103,731.02 | 25,000.00 | 46,466,666.47 | 54,905,442.4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特许经营权 | 44,607,462.00 | 39,268,500.00 | 5,338,962.00 | 25年 | |||
合计 | 44,607,462.00 | 39,268,500.00 | 5,338,962.00 | / | / | / | / |
注:关键参数为日平均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单价。由于上年处于试运行阶段,上年减值测试日平均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单价按《特许经营权合同》确定,本年减值测试日平均污水处理量根据本年运营情况以及预计未来运营情况确定。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道路绿化费用 | 595,045.88 | 151,926.60 | 443,119.28 | ||
装修费 | 90,477.52 | 55,555.00 | 11,111.00 | 90,477.52 | 44,444.00 |
合计 | 685,523.40 | 55,555.00 | 163,037.60 | 90,477.52 | 487,563.28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3,502,326.37 | 26,187,507.79 | 146,203,844.75 | 22,003,340.3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402,043.59 | 3,661,608.28 | 25,285,228.99 | 3,864,774.54 |
可抵扣亏损 | 4,219,473.89 | 639,490.74 | 2,084,285.88 | 52,107.15 |
租赁负债 | 1,824,440.96 | 298,914.83 | 1,160,006.84 | 101,708.89 |
递延收益 | 6,000,000.00 | 900,000.00 | ||
预计负债 | 931,760.17 | 139,764.03 | ||
合计 | 210,880,044.98 | 31,827,285.67 | 174,733,366.46 | 26,021,930.9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77,947.95 | 341,692.19 | 2,018,328.77 | 302,749.32 |
使用权资产 | 2,053,609.63 | 345,000.36 | 1,325,107.55 | 109,781.57 |
固定资产原值一次性扣除 | 1,236,536.97 | 185,480.55 | ||
合计 | 5,568,094.55 | 872,173.10 | 3,343,436.32 | 412,530.8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048,298.72 | 1,097,516.36 |
资产减值准备 | 5,338,962.00 | 100.00 |
合计 | 6,387,260.72 | 1,097,616.3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18,516.23 | ||
2026年 | 376,348.07 | ||
2027年 | 702,652.06 | ||
2028年 | 1,048,298.72 | ||
合计 | 1,048,298.72 | 1,097,516.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917,526.30 | 12,917,526.30 | 25,950,482.06 | 25,950,482.06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大额存单本息 | 163,917,141.55 | 163,917,141.55 | ||||
合计 | 176,834,667.85 | 176,834,667.85 | 25,950,482.06 | 25,950,482.06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4,215,167.72 | 74,215,167.72 | 80,158,156.39 | 80,158,156.39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74,215,167.72 | 74,215,167.72 | / | / | 80,158,156.39 | 80,158,156.39 | / | /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受限原因系保证金及与政府客户的共管银行账户。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6,012,222.22 | 23,022,488.89 |
合计 | 16,012,222.22 | 23,022,488.8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676,560.23 | 21,223,874.36 |
合计 | 18,676,560.23 | 21,223,874.3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6,153,973.41 | 126,210,036.90 |
1-2年 | 47,607,977.78 | 62,179,480.68 |
2-3年 | 27,836,472.75 | 5,122,898.24 |
3年以上 | 4,565,102.89 | 3,344,693.99 |
合计 | 146,163,526.83 | 196,857,109.8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扬州浪涛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743,450.40 | 未到结算期 |
宜兴市江南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10,026,923.50 | 未到结算期 |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 7,077,051.59 | 未到结算期 |
云南至尊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404,522.18 | 未到结算期 |
无锡宸浩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342,084.87 | 未到结算期 |
安徽新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336,065.16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46,930,097.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项目款 | 26,249,857.04 | 10,983,986.52 |
合计 | 26,249,857.04 | 10,983,986.5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2022-2023年度(二期) | 23,853,210.94 | 预收项目款 |
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项目 | -8,731,885.30 | 项目完工验收且考核合格 |
合计 | 15,121,325.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156,679.40 | 53,403,966.19 | 52,454,187.53 | 11,106,458.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715.92 | 4,333,183.91 | 4,337,931.62 | 12,968.21 |
三、辞退福利 | 47,600.00 | 47,6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174,395.32 | 57,784,750.10 | 56,839,719.15 | 11,119,426.2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096,982.58 | 45,786,884.89 | 44,828,978.21 | 11,054,889.26 |
二、职工福利费 | 4,483,819.35 | 4,483,819.3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266.37 | 2,246,026.84 | 2,246,804.28 | 9,488.9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083.35 | 1,813,711.57 | 1,814,727.47 | 8,067.45 |
工伤保险费 | 1,183.02 | 251,970.64 | 251,732.18 | 1,421.48 |
生育保险费 | 180,344.63 | 180,344.63 | ||
四、住房公积金 | 4,876.00 | 809,644.27 | 810,542.27 | 3,97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554.45 | 77,590.84 | 84,043.42 | 38,101.8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156,679.40 | 53,403,966.19 | 52,454,187.53 | 11,106,458.0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087.44 | 4,211,139.72 | 4,215,723.74 | 12,503.42 |
2、失业保险费 | 628.48 | 122,044.19 | 122,207.88 | 464.79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17,715.92 | 4,333,183.91 | 4,337,931.62 | 12,968.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77,476.68 | 1,020,784.5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60,383.66 | 15,376,079.27 |
个人所得税 | 104,343.17 | 108,234.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3,344.18 | 235,665.24 |
印花税 | 77,117.54 | 136,346.96 |
房产税 | 111,949.54 | 111,949.54 |
教育费附加 | 20,943.31 | 104,060.2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5,321.01 | 81,004.88 |
河道费/水利基金 | 11,202.48 | 10,486.99 |
土地使用税 | 5,762.63 | 5,762.63 |
合计 | 1,807,844.20 | 17,190,374.7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2,043,420.48 | 17,866,134.38 |
合计 | 22,043,420.48 | 17,866,134.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383,915.15 | 6,580,109.98 |
计提费用 | 17,972,890.18 | 7,793,924.34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3,675,715.15 | 3,485,100.06 |
保证金及押金 | 10,900.00 | 7,000.00 |
合计 | 22,043,420.48 | 17,866,134.3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 | 3,20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3,2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57,249.60 | 691,935.30 |
合计 | 1,157,249.60 | 691,935.3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销项税 | 866,578.21 | |
合计 | 866,578.2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667,191.36 | 468,071.54 |
合计 | 667,191.36 | 468,071.5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预计维修质保金 | 931,760.17 | 苏州高藻期项目50年质保期 | |
合计 | 931,760.1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000,000.00 | 6,000,000.00 | 尚未结项 | ||
合计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3,203,600.00 | 32,607,040.00 | 32,607,040.00 | 115,810,640.00 |
其他说明:
注: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共转增32,607,04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70,881,242.20 | 32,628,083.90 | 938,253,158.30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970,881,242.20 | 32,628,083.90 | 938,253,158.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票 | 29,899,224.73 | 23,462,758.22 | 53,361,982.95 | |
合计 | 29,899,224.73 | 23,462,758.22 | 53,361,982.9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系本公司已回购尚未注销的股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574,960.35 | 2,095,342.90 | 38,670,303.2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6,574,960.35 | 2,095,342.90 | 38,670,303.2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8,320,224.85 | 402,031,321.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6,097.89 | -3,175.0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18,304,126.96 | 402,028,146.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441,120.27 | 56,415,596.5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095,342.90 | 6,839,960.3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488,344.00 | 33,299,655.9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7,279,319.79 | 418,304,126.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6,097.89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6,097.89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8,684,339.82 | 193,100,080.50 | 447,262,151.42 | 260,313,956.86 |
其他业务 | 1,357,954.36 | 747,927.58 | 1,558,258.15 | 937,370.28 |
合计 | 310,042,294.18 | 193,848,008.08 | 448,820,409.57 | 261,251,327.14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31,004.23 | 44,882.0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35.80 | 其他业务收入 | 155.83 | 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44 | / | 0.35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35.80 | 维修费、服务费等 | 155.83 | 药剂材料销售等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35.80 | 155.83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0,868.43 | 44,726.22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技术装备集成 | 145,552,918.08 | 97,197,225.17 |
蓝藻治理运行维护 | 163,131,421.74 | 95,902,855.3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26,713,163.30 | 20,933,154.75 |
华东地区 | 161,691,382.42 | 103,746,982.61 |
华南地区 | 5,340,349.69 | 1,764,910.49 |
华中地区 | -154,790.71 | 58,006.02 |
西南地区 | 115,094,235.12 | 66,597,026.6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 | 252,434,037.81 | 155,518,011.92 |
国企 | 35,391,286.09 | 25,631,197.48 |
民营企业 | 20,859,015.92 | 11,950,871.10 |
合计 | 308,684,339.82 | 193,100,080.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技术装备集成业务:一般情况下,本集团完成技术装备的安装或组装工作,经调试、试运行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完成合同履约义务,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本集团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完成合同履约义务,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在月末(或季末)定期取得经客户确认的结算单据,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蓝藻治理服务业务: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本集团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取得验收报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确认当期收入。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41,616.78 | 1,168,488.62 |
教育费附加 | 404,342.37 | 515,687.5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47,798.16 | 447,798.16 |
土地使用税 | 23,050.52 | 23,050.52 |
车船使用税 | 13,473.01 | 15,130.57 |
印花税 | 295,871.49 | 242,893.5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9,561.58 | 343,791.69 |
河道费/水利基金 | 11,749.59 | 11,384.50 |
合计 | 2,407,463.50 | 2,768,225.2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99,761.89 | 1,151,135.40 |
预计维修质保金 | 931,760.17 | |
展览费 | 793,273.07 | 254,812.98 |
折旧费 | 581,744.26 | |
咨询服务费 | 509,412.92 | |
差旅费 | 339,581.77 | 490,768.14 |
招标服务费 | 290,089.45 | 1,329,386.29 |
业务宣传费 | 126,854.52 | 4,688.30 |
其他 | 190,151.77 | 14,631.75 |
合计 | 5,962,629.82 | 3,245,422.8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644,632.06 | 12,460,214.04 |
业务招待费 | 8,098,997.31 | 7,620,301.58 |
办公费 | 5,688,315.25 | 6,462,687.92 |
折旧费 | 3,576,876.53 | 3,852,685.84 |
差旅费 | 3,857,336.03 | 2,048,457.98 |
其他 | 1,924,989.92 | 628,522.84 |
车辆费用 | 1,043,129.79 | 532,996.08 |
房屋及场地费 | 937,969.92 | 1,210,197.25 |
无形资产摊销 | 223,509.10 | 216,591.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3,037.60 | 151,926.60 |
会议费 | 2,641.51 | 2,452.83 |
股份支付费用 | -387,241.51 | |
合计 | 41,161,435.02 | 34,799,793.1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14,429,012.68 | 9,216,197.51 |
人员薪酬 | 6,735,303.41 | 6,899,572.92 |
材料消耗 | 4,000,146.71 | 4,288,796.69 |
折旧费用 | 2,037,321.30 | 1,429,546.00 |
其他 | 2,110,801.31 | 1,801,903.61 |
摊销费用 | 25,000.00 | 150,000.00 |
合计 | 29,337,585.41 | 23,786,016.7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87,546.54 | 1,868,457.85 |
减:利息收入 | 4,935,350.53 | 2,787,299.73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96,128.09 | 105,494.87 |
合计 | -4,251,675.90 | -813,347.0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22年度滨湖区太湖湾科创带产业政策资金 | 1,025,600.00 | |
2021年度滨湖区太湖湾科创带产业政策资金 | 1,221,800.00 | |
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资金 | 20,000.00 |
滨湖区鼓励工业企业达产满产专项补贴项目 | 40,000.00 | 50,000.00 |
太湖之光科技攻关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稳岗扩岗补贴 | 103,359.00 | 171,325.22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贴 | 50,000.00 | |
2023服务业提质增效资金 | 347,000.00 | |
滨湖芦苇荡水体异常防控的研究项目 | 495,283.02 | 1,155,660.38 |
2022年太湖湾科创带商务条线补贴 | 30,000.00 | |
“四上企业”纳规纳限扶持资金 | 50,000.00 | |
其他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9,500.61 | 106,339.56 |
增值税加计减免 | 358,369.35 | 575,522.38 |
个税手续费退回 | 71,467.76 | 261,706.44 |
合计 | 2,900,579.74 | 3,542,353.9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907.75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1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190,662.18 | 9,316,364.5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2,764,648.24 | |
合计 | 30,033,218.17 | 3,216,364.5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83,498.63 | 4,287,334.5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483,498.63 | 4,287,334.5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8,777,042.70 | -60,094,021.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3,069.06 | -107,353.7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8,980,111.76 | -60,201,375.5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657,922.87 | -10,973,106.45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5,338,962.00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8,996,884.87 | -10,973,106.4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560,137.17 | 7,250.26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656.00 | |
合计 | 1,560,793.17 | 7,250.2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27.4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27.43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
其他 | 125,148.64 | 269,973.02 | 125,148.64 |
合计 | 125,148.64 | 1,270,300.45 | 125,148.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347.23 | 6,424.40 | 7,347.2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347.23 | 6,424.40 | 7,347.2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56,000.00 | 161,000.00 | 1,056,000.00 |
其他 | 24,460.94 | 4,605.54 | 24,460.94 |
合计 | 1,087,808.17 | 172,029.94 | 1,087,808.1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31,198.67 | 22,742,142.0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45,712.51 | -14,390,541.56 |
合计 | -4,814,513.84 | 8,351,600.4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384,718.2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57,707.7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1,151.3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570.6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4,366.3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55,850.6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91,550.8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9,358.04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28,008.1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299,772.61 |
递延所得税与当期所得税税率不一致的差异 | -362,550.75 |
其他 | 54,511.86 |
所得税费用 | -4,814,513.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2,541,399.73 | 8,797,448.27 |
收到保证金 | 7,345,501.23 | 2,119,943.71 |
收到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1,051,797.17 | 2,008,737.61 |
收到往来款净额 | 3,173,378.31 | 1,973,448.24 |
其他 | 171,126.87 | 11,047.93 |
合计 | 14,283,203.31 | 14,910,625.7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费用 | 37,360,809.06 | 40,300,686.62 |
支付备用金及往来款净额 | 4,467,360.66 | 5,785,583.67 |
支付保证金 | 11,132,951.16 | 1,406,438.02 |
其他 | 1,070,460.94 | 970,583.34 |
合计 | 54,031,581.82 | 48,463,291.6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上年购建子公司承担的债务 | 380,000.00 | |
合计 | 38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红保证 | 2,099,272.90 | 2,333,105.68 |
银承保证金 | 1,000,000.00 | |
合计 | 3,099,272.90 | 2,333,105.6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回购 | 23,386,781.39 | 30,000,000.00 |
分红保证金 | 2,139,379.03 | 2,080,910.34 |
银承保证金 | 1,000,000.00 | |
新租赁准则下支付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 1,289,826.00 | 536,562.60 |
合计 | 26,815,986.42 | 33,617,472.9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本金 | 23,000,000.00 | 49,000,000.00 | 56,000,000.00 | 16,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 | 22,488.89 | 548,618.24 | 558,884.91 | 12,222.22 | ||
租赁负债 | 468,071.54 | 1,729,914.72 | 1,188,396.21 | 342,398.69 | 667,191.3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91,935.30 | 1,157,249.60 | 691,935.30 | 1,157,249.60 | ||
合计 | 24,182,495.73 | 49,000,000.00 | 3,435,782.56 | 57,747,281.12 | 1,034,333.99 | 17,836,663.1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570,204.36 | 56,408,462.8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996,884.87 | 10,973,106.45 |
信用减值损失 | 78,980,111.76 | 60,201,375.5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254,339.95 | 8,134,930.5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86,656.35 | 443,595.86 |
无形资产摊销 | 2,103,731.27 | 366,591.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3,037.60 | 151,926.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1,560,793.1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7,347.23 | 6,096.9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4,483,498.63 | -4,287,334.5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97,176.39 | 1,868,457.8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68,569.93 | -3,216,364.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5,805,354.72 | -14,538,143.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459,642.21 | 147,601.79 |
存货的减少 | 42,678,780.06 | -26,357,066.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20,601,426.95 | 32,901,589.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44,268,954.84 | -33,257,647.65 |
其他 | 5,304,967.94 | 7,877,042.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79,520.25 | 97,824,222.0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5,375,204.48 | 449,228,610.3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49,228,610.31 | 223,029,581.3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3,853,405.83 | 226,199,028.9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5,375,204.48 | 449,228,610.31 |
其中:库存现金 | 37,838.30 | 49,545.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7,343,382.46 | 449,179,064.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7,993,983.72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375,204.48 | 449,228,610.3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募集资金专户 | 22,190,388.21 | 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
回购证券户 | 17,993,983.72 | 可转回募集资金户,随时用于支付 |
农民工工资专户 | 5,201,603.82 | 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
太湖之光项目专户 | 298,404.16 | 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
合计 | 45,684,379.91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三方共管账户 | 64,253,290.35 | 67,733,803.71 | 共管账户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75,727.31 | 5,516,968.98 | 保证金户 |
保函保证金 | 8,386,150.06 | 4,826,313.50 | 保证金户 |
农民工工资专户 | 1,984,049.47 | 专户 | |
存出投资款 | 97,020.73 | 专户 | |
合计 | 74,215,167.72 | 80,158,156.3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114,945.74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625,904.2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14,429,012.68 | 9,216,197.51 |
人员薪酬 | 6,735,303.41 | 6,899,572.92 |
材料消耗 | 4,000,146.71 | 4,288,796.69 |
折旧费用 | 2,037,321.30 | 1,429,546.00 |
其他 | 2,110,801.31 | 1,801,903.61 |
摊销费用 | 25,000.00 | 150,000.00 |
合计 | 29,337,585.41 | 23,786,016.7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9,337,585.41 | 23,786,016.7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河南载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3/8/3 | 550,800.00 | 51.00 | 收购 | 2023/8/3 |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完成工商变更 | 0.00 | -193,780.69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河南载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现金 | 550,8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50,8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550,800.0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5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2023年5月23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2023年7月5日,全资子公司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迅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孙公司合肥德林海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00%;2023年8月3日,全资子公司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泽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收购王樟明、王超辉合计持有的河南载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收购后公司持股比例51.00%。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 合肥 | 5,000,000.00 | 合肥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大理 | 5,000,000.00 | 大理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无锡 | 1,000,000.00 | 无锡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昆明 | 5,000,000.00 | 昆明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玉溪 | 20,000,000.00 | 玉溪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湖州 | 10,000,000.00 | 湖州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开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开远 | 10,000,000.00 | 开远 | 运行服务 | 99.00 | 投资设立 | |
无锡德林海湖泊生态医院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 | 1,000,000.00 | 无锡 | 生态环保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10,000,000.00 | 广东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宜兴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 | 10,000,000.00 | 无锡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无锡德林海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锡 | 200,000,000.00 | 无锡 | 新能源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5,000,000.00 | 苏州 | 运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 | 50,000,000.00 | 无锡 | 新能源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合肥德林海贸易有限公司 | 合肥 | 5,000,000.00 | 合肥 | 新能源 | 51.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载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宁陵 | 5,000,000.00 | 宁陵 | 新能源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开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34,374.66 | 53,931.6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开远德林海 | 8,820,201.29 | 39,268,500.00 | 48,088,701.29 | 42,695,537.74 | 42,695,537.74 | 7,240,951.47 | 46,466,666.47 | 53,707,617.94 | 44,876,987.53 | 44,876,987.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开远德林海 | 7,466,574.03 | -3,437,466.86 | -3,437,466.86 | -463,978.08 | -713,376.24 | -713,376.24 | -688,925.81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湖州 | 湖州 | 运行维护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278,891.28 | |
非流动资产 | 4,670.42 | |
资产合计 | 5,283,561.70 |
流动负债 | 124,566.30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24,566.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631,087.6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527,907.75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527,907.75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527,907.75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954,189.11 | |
净利润 | 158,995.40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8,995.40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无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6,000,000.00 | 6,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2,470,742.63 | 3,705,125.16 |
合计 | 2,470,742.63 | 3,705,125.1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
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16,000,000.00元(上年末:23,000,000.00元)。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
②详见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合同资产”中披露的合同资产金额。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合同资产”和“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9.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前五名金额合计:506,738,024.76元。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 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6,191,715.28 | 16,191,715.28 | |||
应付票据 | 18,676,560.23 | 18,676,560.23 | |||
应付账款 | 146,163,526.83 | 146,163,526.83 | |||
其他应付款 | 22,043,420.48 | 22,043,420.4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1,167.58 | 1,231,167.58 | |||
租赁负债 | 678,310.17 | 17,500.00 | 695,810.17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0,277,947.95 | 480,277,947.9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0,277,947.95 | 480,277,947.9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480,277,947.95 | 480,277,947.95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80,277,947.95 | 480,277,947.9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根据结构性存款合约规定的最低收益率,乘以期末持有的本金和持有时间计算预期收益,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假设本集团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增加1%,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利率变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结构性存款 | 收益率增加1% | 1,386,128.77 | 1,386,128.77 | 1,088,232.88 | 1,088,232.88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根据结构性存款合约规定的最低收益率,乘以期末持有的本金和持有时间计算预期收益,确定其公允价值。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101,910.4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安装工程服务 | 118,165.1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04.86 | 588.8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湖州南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98,683.66 | |||
其他应收款 | 胡明明 | 40,380.98 | |||
合计 | 139,064.6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季乐华 | 8,614.35 | |
其他应付款 | 李晓磊 | 23,111.00 | |
其他应付款 | 刘彦萍 | 7,933.86 | |
其他应付款 | 许金键 | 3,211.20 | |
合计 | 42,870.41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根据本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回购股份支付2,006,039.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议案》,增加前述回购计划的规模及资金来源,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其他需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的诉讼事项2019年9月,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德林海”)与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签订《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以下简称“星云湖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42,350.00万元,项目运行期5年,从2020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如下:
每一阶段时间 | 期间 | 支付标准 | 支付金额(万元) | 支付金额占比 |
运行1.5年 | 第一期 | 总磷≤0.2mg/L | 10,587.50 | 25.00% |
运行2.5年 | 第二期 | 总磷≤0.17mg/L | 6,352.50 | 15.00% |
运行3.5年 | 第三期 | 总磷≤0.14mg/L | 6,352.50 | 15.00% |
运行4.5年 | 第四期 | 总磷≤0.10mg/L | 6,352.50 | 15.00% |
运行5年 | 第五期 | 稳定IV类(水质) | 12,705.00 | 30.00% |
合计: | 42,350.00 | 100.00% |
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如下: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1.5年届满之际时点,星云湖水质监测点位总磷≤0.20mg/L,完成星云湖脱劣计划、确保该1.5年届满之际时点监测点水质达到V类;运行2.5年届满之际时点,确保保持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V类,水质监测点位总磷≤
0.17mg/L;运行3.5年届满之际时点,确保水质监测点位总磷≤0.149mg/L,确保总磷削减指标稳定下降;运行4.5年届满之际时点,确保水质监测点位总磷≤0.10mg/L,确保监测点位水质由V类改善为IV类;运行5年届满之际时点,确保星云湖水质监测点位水质稳定达到IV。如提前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则在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次月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前三期均已验收合格,验收日期分别为第一期2020年12月31日、第二期2021年10月28日、第三期2022年12月13日,玉溪德林海已收到前三期回款共232,925,000.00元,其中第三期回款63,525,000.00元存放至玉溪德林海和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共管账户。
2022年11月23日,玉溪德林海、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江川支行就星云湖项目的资金监管业务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江川支行资金监管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资金监管业务合作协议》”)。根据《资金监管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玉溪德林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江川支行开立共管账户。2022年11月24日,共管账户收到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星云湖项目第三期回款63,525,000.00元。星云湖项目第三期已经客户验收合格,并向客户开具发票,已达到《资金监管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的账户支取
条件。玉溪德林海已书面通知客户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解除监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管账户余额为64,246,268.36元,上述回款尚未解除监管,无法转出使用。
2024年2月,公司向法院起诉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要求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对共管账户中第三期回款解除监管。2024年3月29日,公司收到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云0403民初416号】。第三期回款存放于玉溪德林海所有的共管账户中,若解除资金监管,将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现金流充足,若未能解除资金监管,诉讼涉及的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性质及规模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债务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 | 债务重组中 |
重组方式 | 价值 | /损失 |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
通海县水利局 | 调整债务本金 | 53,395,139.53 | -8,395,139.53 | 双方谈判确认 |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44,831,742.61 | 31,203,157.39 | ||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 43,369.62 | -43,369.62 | ||
合计 | / | 98,270,251.76 | 22,764,648.24 | /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与通海县水利局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自2020年8月开始到2023年3月31日止,甲方一直未支付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产生的运行费用为65,396,154.82元,双方确认,为尽快结清运行费用债务,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且一次性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其中20,396,154.82元予以减免,只收取45,000,000.00元。
注2: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结算及清偿协议》,协议约定: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需支付乙方应付未付款项共41,920,000.00元,乙方自愿在本协议下确认的最终项目应付款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部分债务豁免,豁免金额为6,364,700.00元,即甲方仅须再支付35,555,300.00元即视为该项目款项已全部结清。
注3:公司与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结算及清偿协议》,协议约定: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需支付乙方应付未付款项共56,221,793.32元,乙方自愿在本协议下确认的最终项目应付款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部分债务豁免,豁免金额为15,742,193.32元,即甲方仅须再支付40,479,600.00元即视为该项目款项已全部结清。
注4:公司与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同意针对《2021年服务合同》的结算总价413,356.60元予以部分优惠,优惠金额为61,956.60元,优惠后的结算金额为351,400.00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合同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PPP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授予方 | 运营模式 | 合同约定期限 | 移交方式 | 是否有价格调整约定 | 会计核算模式 |
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大唐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 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BOT | 2022年12月至2047年11月 | 期满后无偿移交 | 是 | 无形资产 |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120,293,297.08 | 73,156,473.28 |
7-12个月 | 41,102,750.99 | 28,667,809.83 |
1年以内小计 | 161,396,048.07 | 101,824,283.11 |
1至2年 | 59,551,103.83 | 190,723,997.87 |
2至3年 | 104,135,237.35 | 172,999,266.7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7,701,754.91 | 57,634,282.05 |
4至5年 | 20,453,386.16 | 15,541,419.00 |
5年以上 | 2,201,126.24 | 1,669,360.86 |
合计 | 505,438,656.56 | 540,392,609.6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1.账龄组合 | 476,342,825.34 | 94.24 | 132,681,991.34 | 27.85 | 343,660,834.00 | 502,553,880.46 | 93.00 | 114,923,777.56 | 22.87 | 387,630,102.90 |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9,095,831.22 | 5.76 | 29,095,831.22 | 37,838,729.22 | 7.00 | 37,838,729.22 | ||||
合计 | 505,438,656.56 | / | 132,681,991.34 | / | 372,756,665.22 | 540,392,609.68 | / | 114,923,777.56 | / | 425,468,832.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118,586,552.08 | ||
7-12个月 | 41,052,393.99 | 2,052,619.70 | 5.00 |
1至2年 | 36,226,673.03 | 3,622,667.31 | 10.00 |
2至3年 | 102,342,388.82 | 30,702,716.65 | 30.00 |
3至4年 | 155,480,305.02 | 77,740,152.51 | 50.00 |
4至5年 | 20,453,386.16 | 16,362,708.93 | 80.00 |
5年以上 | 2,201,126.24 | 2,201,126.24 | 100.00 |
合计 | 476,342,825.34 | 132,681,991.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4,923,777.56 | 72,081,206.64 | 54,322,992.86 | 132,681,991.34 | ||
合计 | 114,923,777.56 | 72,081,206.64 | 54,322,992.86 | 132,681,991.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1,679,904.7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通海县水利局 | 运行费 | 65,396,154.82 | 债务重组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集成及运行费用 | 56,221,793.32 | 债务重组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121,617,948.1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核销应收账款原值121,679,904.77元,核销坏账准备54,322,992.86元,豁免债务36,200,304.77元,债务重组投资收益为18,122,688.09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通海县水利局 | 225,358,068.33 | 0.00 | 225,358,068.33 | 33.58 | 79,804,226.65 |
苏州市水务局 | 60,885,841.97 | 33,720,000.00 | 94,605,841.97 | 14.10 | 0.00 |
异龙湖管理局 | 37,537,092.88 | 45,143,957.20 | 82,681,050.08 | 12.32 | 22,342,467.90 |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 45,581,985.76 | 6,664,478.02 | 52,246,463.78 | 7.79 | 23,485,553.97 |
凉城县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指挥部 | 15,790,745.80 | 4,367,602.20 | 20,158,348.00 | 3.00 | 1,007,917.40 |
合计 | 385,153,734.74 | 89,896,037.42 | 475,049,772.16 | 70.79 | 126,640,165.9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2,000,000.00 | 37,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64,941,335.02 | 33,700,371.58 |
合计 | 136,941,335.02 | 70,700,371.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
合计 | 72,000,000.00 | 37,0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1-2年 | 根据资金情况支付 | 否 |
合计 | 37,000,000.00 | / | /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64,181,636.74 | 9,666,348.81 |
7-12个月 | 106,144.40 | 15,358,363.90 |
1年以内小计 | 64,287,781.14 | 25,024,712.71 |
1至2年 | 36,500.00 | 7,141,410.71 |
2至3年 | 629,013.00 | 1,358,712.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0,000.00 | 870,500.00 |
4至5年 | 828,510.00 | 30,010.00 |
5年以上 | 129,061.11 | 223,061.11 |
合计 | 65,950,865.25 | 34,648,406.5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 | 290,725.74 | 516,916.87 |
保证金及押金 | 2,928,380.73 | 2,582,484.97 |
备用金 | 40,679.92 | 41,482.97 |
往来款 | 62,682,813.87 | 31,498,231.04 |
其他 | 8,264.99 | 9,290.68 |
合计 | 65,950,865.25 | 34,648,406.5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48,034.95 | 948,034.9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495.28 | 61,495.2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009,530.23 | 1,009,530.2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48,034.95 | 61,495.28 | 1,009,530.23 | |||
合计 | 948,034.95 | 61,495.28 | 1,009,530.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开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8,970,500.00 | 43.93 | 往来款 | 0-3年 |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3,245,111.38 | 35.25 | 往来款 | 6个月以内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886,228.20 | 10.44 | 往来款 | 6个月以内 |
广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7,978.00 | 1.53 | 往来款 | 6个月以内 |
无锡德林海湖泊治理科创中心 | 1,000,000.00 | 1.52 | 往来款 | 3-4年 |
合计 | 61,109,817.58 | 92.67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9,217,800.00 | 59,217,800.00 | 50,867,800.00 | 50,867,8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9,217,800.00 | 59,217,800.00 | 50,867,800.00 | 50,867,8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5,467,800.00 | 2,450,000.00 | 7,917,800.00 | |
开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9,900,000.00 | ||
广东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宜兴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苏州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无锡德林海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 4,400,000.00 | 4,400,000.00 | ||
合计 | 50,867,800.00 | 8,350,000.00 | 59,217,8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3,559,903.72 | 170,385,590.80 | 367,717,913.50 | 216,031,670.91 |
其他业务 | 60,238.84 | 9,950.00 | 63,352.62 | 65,334.86 |
合计 | 263,620,142.56 | 170,395,540.80 | 367,781,266.12 | 216,097,005.7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技术装备集成 | 142,954,143.86 | 96,534,389.93 |
蓝藻治理运行维护 | 120,605,759.86 | 73,851,200.8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 | 26,713,163.30 | 21,001,537.77 |
华东 | 147,414,880.60 | 99,076,245.32 |
华南 | 6,789,406.30 | 5,412,752.23 |
华中 | -154,790.71 | 58,006.02 |
西南 | 82,797,244.23 | 44,837,049.4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 | 235,861,128.39 | 147,143,787.91 |
国企 | 14,309,908.44 | 16,309,781.51 |
民营企业 | 13,388,866.89 | 6,932,021.38 |
合计 | 263,559,903.72 | 170,385,590.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000,000.0 | 37,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1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190,662.18 | 8,792,292.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8,122,688.09 | |
合计 | 60,313,350.27 | 39,692,292.9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53,445.94 | 七、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70,742.63 | 七、67,七、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483,498.63 | 七、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190,662.18 | 七、68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2,764,648.24 | 七、68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5,312.30 | 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9,837.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677,324.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57 | |
合计 | 32,260,244.9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增值税加计减免和个税手续费退回,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分别为358,369.35元和71,467.76元。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3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6 | -0.40 | -0.4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胡明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