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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8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9,521,099.68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742,900.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HA10203)。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190,388.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929,742,9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0,579,626.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280,000,000.00
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472,000,000.00
已用于回购支付的超募资金53,361,982.95
回购账户资金余额17,993,983.72
用于回购股份交易费用47,897.69
银行手续费支出1,782.23
加: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46,051,685.1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应有余额21,809,312.9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22,190,388.21
差异(注)381,075.29

注: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7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5261749144961,732,663.18
中信银行无锡城西支行81105010140014538103,976,498.89
江苏银行无锡河埒支行2801018800024204816,481,226.14
合 计22,190,388.2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7,2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投资产品名称金额起息日到期日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6238】98,000,000.002023-7-102024-1-15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6239】102,000,000.002023-7-102024-1-16
中信银行无锡城西支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763期【C23S60103】40,000,000.002023-7-102024-1-8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9907】29,400,000.002023-10-232024-4-25
中国银行无锡太湖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9908】30,600,000.002023-10-232024-4-26
江苏银行无锡河埒支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41期6个月B款【JGCK20230411060B】132,000,000.002023-10-182024-4-18
中信银行无锡城西支行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446期【C23PA0102】40,000,000.002023-10-142024-1-12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回购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4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6,0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51,355,943.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已全部划回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用于回购股份的超募资金2,000.00万元已划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2,006,039.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进行了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议案》,增加前述回购计划的规模及资金来源,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德林海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林海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2,974.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55.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39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注)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25,991.8025,991.8025,991.80496.781,839.74-24,152.067.082024.11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024.909,024.909,024.901,012.541,218.22-7,806.6813.502025.11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
小计-45,016.7045,016.7045,016.701,509.3213,057.96-31,958.7429.01----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28,000.0028,000.0028,000.00-2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回购7,135.597,135.597,135.592,346.285,336.20-1,799.3974.78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35,135.5935,135.5935,135.592,346.2833,336.20-1,799.3994.88----
结余超募资金-12,822.0012,822.00---------
合计92,974.2992,974.2980,152.293,855.6046,394.16-33,758.1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 此项目为研发与建设型项目,非生产线改扩建,其实施过程复杂,需针对特定水域与湖情持续对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测试、调整、优化,直至成熟定型。经过近三年研发,首个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已于2023年3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江苏蠡湖、滆湖及广东新丰江成功建立三座“湖泊健康管理平台——湖长工作站”。此项目旨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以河湖长健康管理工作站为核心的数字孪生水利智能中枢平台,运用信息化、智能化设备及AI、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实现湖泊智慧化监管及流域内湖泊数据实时监测与预警。项目采用边探索、边实施的方式,根据工作站运行情况逐步升级迭代。因涉及政府需求、公司经营状况、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多因素,预警平台项目实施与生产线类募投项目属性差异显著,建设周期较长。 2、“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于部分合同约定的是三年期或五年期的研发周期,分阶段实现研发目标才能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故目前尚处于投入期及反复验证修订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将研发周期再延期两年的方式以进一步保障研发效果,让资金的投入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公司已实施二期股份回购,第一期回购于2022年4月开始至2023年4月结束,回购股份成交金额5,135.59万元(不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报告期内开始实施第二期回购,于2023年10月开始。截至报告期末,已将超募资金2,000万元划转至证账专用账户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第二期回购的金额约为200.60万元(不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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