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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500201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1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500201号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山公用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山公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2页共2页

(此页为《众环专字(2024)0500201号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超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文婷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5日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号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9,5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00,000.00元,其中: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50,000.2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0,000.27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2年5月25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号存款余额
光大银行中山分行3885018800166421630,555.72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39600010011016666619,444.55
合计50,000.27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9,95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9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9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可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偿还有息负债,优化公司负债结构99,950.0099,950.0099,950.0099,950.000.00100%---
二、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99,950.0099,950.0099,950.0099,950.00-100%----
未达到预计效益或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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