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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经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为:胡世明先生、何筱娜女士和第五婷婷女士,其中独立董事胡世明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2023年 2月23日年度审计预沟通会: 1. 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汇报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安排和重点关注项目; 2. 会计师与财务总监解答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问题。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2023年 4月13日年度审计沟通会: 1. 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汇报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有关工作的总结汇报; 2. 会计师与财务总监解答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问题。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2023年 4月26日审议议案: 1.《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5.《公司2022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6.《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外,听取公司内审负责人汇报的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内审工作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2023年 8月9日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2023年 10月27日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讨论事项: 1、关于公司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邀标方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2023年 12月6日审议议案: 1.《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认为立信勤勉尽责、认真负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业务和状况熟悉,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专项意见真实、中肯。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严格履行邀标程序,审计委员会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被邀标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和评分,其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得分最高。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各项审计工作。报告期内,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控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予了监督和指导。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关注和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是日常经营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整体金额较低,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生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电话沟通、现场交流和其他沟通方式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指导工作,以求提高相关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对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等

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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