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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为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有效地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规,充分保障股东收益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监事会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产业化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5票回避。本议案所有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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