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以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