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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上年度(2022年年报)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1月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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