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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监察督促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为公司的规范与正常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时间会议名称议案
2023年1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4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项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3年8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1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与核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合理、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及经理层能够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会议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理,2023年内认真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材料进行了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以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为原则,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核心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公司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完善公司治理及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作用,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做好日常监督和持续监督,不断提升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水平;

2、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3、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监事会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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