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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 3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3

三、债券评级情况 ...... 8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0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12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7

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7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7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18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9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20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21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2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 22

二、转股价格调整 ...... 23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2021年9月30日经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公司”、“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9号)核准,齐鲁银行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齐鲁转债”)。齐鲁银行于2022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了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4,591,509.43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862109_A01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2号文同意,齐鲁银行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鲁转债”,债券代码“113065”。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亿元。

(四)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8年11月28日。

(六)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60%、第五年为2.40%、第六年为3.00%。

(七)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11月29日。

(八)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2年11月29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九)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2023年6月5日至2028年1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初始转股价格:5.87元/股

(十一)当前转股价格:5.49元/股

(十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8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现金红利分配等除息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四)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

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回售条款:

若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十七)担保事项:本期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出具的《齐鲁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齐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齐鲁银行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中信建投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英文):QILU BANK CO., LTD.中文简称:齐鲁银行英文简称:QILU BANK普通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普通股股票简称:齐鲁银行普通股股票代码:601665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债券简称:齐鲁转债可转债债券代码:113065法定代表人:郑祖刚董事会秘书:胡金良成立日期:1996年6月5日注册资本:4,580,833,334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4352296L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169H237010001

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累计已有698,894,000元齐鲁转债转股,累计新增股本127,299,053股,公司总股本由4,580,833,334股变更为4,708,132,387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4,580,833,334元变更为4,708,132,387元。2024年4月,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鲁金复〔2024〕108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80,833,334元变更为人民币4,708,132,387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6075850传真号码:0531-86923511公司网址:http://www.qlbchina.com电子邮箱:ir@qlbchina.com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委托存贷款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审批机关核准的其他业务。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5636_A01号的《审计报告》,齐鲁银行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齐鲁银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主要数据如下:

(一)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度
营业收入11,951,86211,063,7028.0310,166,983
利润总额4,413,0273,868,80814.073,339,921
净利润4,269,0833,630,90717.583,072,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3,7513,587,37018.023,035,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9,6683,510,14816.222,682,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73,54927,816,1684.1628,531,016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2021年末
期末增减(%)
资产总额604,815,988506,013,30619.53433,413,706
贷款总额300,193,113257,261,56816.69216,622,400
其中:公司贷款208,023,632172,580,41620.54141,994,460
个人贷款83,710,37174,799,17811.9163,393,112
票据贴现8,459,1109,881,974-14.4011,234,828
贷款损失准备11,488,0099,327,86423.167,424,059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的损失准备446,640335,67133.06400,583
负债总额562,992,498470,424,12119.68400,808,930
存款总额398,077,423349,649,96313.85293,003,493
其中:公司存款203,257,221186,582,4538.94168,500,399
个人存款194,820,202163,067,51019.47124,503,094
股东权益41,823,49035,589,18517.5232,604,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554,34835,302,40917.7132,356,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33,370,93529,053,50314.8626,857,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7.096.3411.835.86

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均不包含应计利息。

(二)可比期间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70.7319.18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00.71-1.41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30.7116.90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011.92提高0.98个百分点1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011.64提高0.76个百分点9.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6.156.071.326.23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政府奖励及补助242,752107,17268,244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375-4,763-10,519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420,491
使用权资产处置损失-2,0431,121-17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4,219--
其他资产处置损失-1,308--4,093
久悬款项收入1,6944,6703,9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9,545378-1,36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16,956108,578476,503
减:所得税影响额59,49127,699119,481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3,3823,6573,55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54,08377,222353,466

注:非经常性损益数据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四)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863,8033,212,3063,021,3302,854,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5,366991,362930,5261,296,4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77,053946,961889,8121,265,8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01,6428,674,1543,099,3035,798,450

(五)主要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收益率/成本率(%)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78,492,37613,018,4324.67239,285,31612,061,3685.04
其中:企业贷款198,709,7649,098,3674.58170,912,1638,328,3834.87
个人贷款79,782,6123,920,0654.9168,373,1533,732,9855.46
金融投资188,133,5815,912,8883.14161,645,0555,392,2503.34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001,702459,1601.4828,172,306414,9161.47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564,423221,7811.778,041,404111,8211.39
小计510,192,08319,612,2613.84437,144,08117,980,3554.11
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382,458,9788,069,5472.11320,878,6016,955,0682.17
其中:公司存款200,782,5133,398,3511.69178,182,7743,097,2311.74
活期存款95,545,252855,8050.9082,944,393678,0570.82
定期存款105,237,2612,542,5462.4295,238,3822,419,1742.54
个人存款181,676,4654,671,1962.57142,695,8273,857,8372.70
活期存款30,974,38494,0320.3028,877,212135,5770.47
定期存款150,702,0814,577,1653.04113,818,6143,722,2603.27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31,055,302632,7672.0428,017,871534,2461.91
发行债券41,298,2771,248,7503.0238,491,0231,187,8763.09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收益率/成本率(%)平均余额利息收支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向中央银行借款37,559,225783,8502.0932,601,146728,2512.23
小计492,371,78210,734,9142.18419,988,6419,405,4412.24
利息净收入8,877,3478,574,914
净利差(%)1.661.87
净息差(%)1.741.96

注:①生息资产、付息负债平均余额是指公司账户的日均余额,未经审计;

②企业贷款包含票据贴现。

(六)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补充财务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不良贷款率1.261.29-0.031.35
拨备覆盖率303.58281.0622.52253.95
拨贷比3.833.630.203.43
存贷比75.4173.581.8373.93
流动性比例93.9579.6414.3180.89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3.854.43-0.584.62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26.3324.651.6819.56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0.861.18-0.322.13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43.8934.099.8029.47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69.2948.4920.8077.7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64.6027.4837.129.87
成本收入比26.4226.46-0.0426.27
净利差1.661.87-0.211.93
净息差1.741.96-0.222.02
资产利润率0.770.770.000.77

注:上述指标引用数据来自于本报告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并按照金融监管总局统计口径和指标定义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②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100%

③拨贷比=贷款减值准备/各项贷款余额×100%

④存贷比=贷款总额/存款总额×100%,比较期指标同口径调整。原比较期指标按照原中国银监会于2014年6月30日发布实施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计算

⑤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100%

⑥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最大一家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100%

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100%

⑧迁徙率指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号)的规定计算。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正常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正常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关注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关注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次级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可疑类和损

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年初次级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可疑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损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年初可疑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

⑨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支出)/营业收入×100%

⑩净利差=(利息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负债平均余额)×100%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100%○

资产利润率=税后利润/资产平均余额×100%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了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4,591,509.43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862109_A01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94,591,509.43元,已经全部用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元。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齐鲁转债于2022年11月29日发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26.05亿元,高于15亿元,因此齐鲁转债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9日支付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2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齐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规定:

“3.5 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甲方还应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七)甲方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八)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九)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可转债本

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齐鲁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8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4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9日、2023年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将齐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87元/股向下修正为

5.68元/股。齐鲁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2月6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6元(含税)。2023年7月10日,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齐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68元/股调整为

5.49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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