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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产业园公司”)实施存续分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情况概述

信息产业园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公司拟对信息产业园公司进行分立,分立完成后,信息产业园公司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1家控股子公司。

本次存续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手续。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099931090L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8号楼内

(五)法人代表人:王英峰

(六)注册资本:34,782万元

(七)成立日期:2014年5月9日

(八)经营范围:场地、厂房、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筑工程施工。该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其建设的“崂山智慧产业园”中的1#楼、2#楼、6#楼和

7#楼的1-14层、16-18层。

(九)股权结构:信息产业园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55%股权,青岛京山轻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

(十)信息产业园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2,276.71
负债总额13,368.72
净资产38,907.99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2,410.66
净利润1,300.77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信息产业园公司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1家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分立后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股权结构
分立前分立后(暂定)
信息产业园公司34,7828,182公司持有55%股权,青岛京山轻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青岛澳柯玛智慧产业有限公司26,600公司持有55%股权,青岛京山轻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合计34,78234,782

(三)业务分割情况

存续分立后的信息产业园公司主营业务不变,主要业务为崂山智慧产业园6#楼及7#楼1-8层的经营管理;青岛澳柯玛智慧产业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崂山智慧产业园1#楼、2#楼及7#楼9-14层、16-18层的经营管理。新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及具体经营范围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财产分割情况

本次分立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签署分立协议,分立合同(协议)生效日,当事各方以最近一期企业资产负债进行账务处理,确定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根据分立清单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承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息产业园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若信息产业园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六)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分立前信息产业园公司的员工由分立后的信息产业园公司及青岛澳柯玛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自业务范围,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分立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立后,存续的信息产业园公司将根据分立后的情况对章程进行修订,新设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分立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提升运营效率。本次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最终信息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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