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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作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周咏梅女士、孟庆春先生和张斌先生,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周咏梅女士和孟庆春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咏梅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3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报告以及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一致同意相关报告,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3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3年8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报告,我们一致同意该等报告,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2023年10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2023年12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

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另外,在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还组织召开了事前、事中及事后等3次年度审计沟通会。具体如下:

(一)2023年2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内审机构及年审机构的事前沟通会。本次沟通会主要就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计划、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2022年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等进行沟通,并审阅了公司2022年初始财务会计报表。

(二)2023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机构的事中沟通会。本次沟通会主要就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配合情况、事前沟通中会计师注意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尚需公司完成的工作等进行沟通,并督促年审机构按计划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2023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机构的事后沟通会。本次沟通会主要是对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2022年年度审计事前、事中及事后沟通会等方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我们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建议公司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期财务报告。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我们同意将其提交相关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审计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经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组织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全面梳理公司及二级单位管理制度体系,对业务制度完整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估,查缺补漏,持续推进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规范建设,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营机制、优化管理流程等措施,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保证了公司运营风险有管理、受控制。经综合评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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