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勘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佘雨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佘雨航)

2023年度,作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财务运作状况,全面关注公司的成长,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佘雨航:1975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员,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深圳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贵州南方汇通微硬盘技术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05年11月至2008年5月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8年5月至今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21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佘雨航88003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和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积极开展工作。2023年度共出席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参加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充分、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畅通的沟通与交流,本人能充分知晓及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公司召开各项会议前及时提交会议材料,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审前和审后不

同阶段的沟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及审计团队胜任能力等多方因素,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本人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按照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且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

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水平,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佘雨航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