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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3,186,743.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535,832.55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9,288,806.4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2,605,37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59,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84,193.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在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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